「離婚後,我為什麼不要孩子撫養權?」這個媽媽的肺腑之言,值得反思!
03-20
原創: 咖啡婚姻工作室 婚姻
我離婚十年了,和大多數媽媽不同,離婚的時候,我堅決沒要兒子的撫養權。很多人說我自私冷血,自己一把屎一把尿養大的孩子,說不要就不要了。說我不想帶孩子,就是為了不耽誤自己再嫁!其實,哪個媽媽不是把孩子當成心肝寶貝?但凡有其他辦法,誰也不會捨得和孩子分開!在離婚之前,我和前夫已經分居半年了,這段時間,孩子是跟著我的。
我沒有地方可去,娘家又在另一個城市,只能出去租房。出租房條件很差,地面永遠也擦不幹凈,窗戶總是灰濛濛的,房間陰暗潮濕,而且不隔音,半夜經常被吵醒。但這並不是最艱難的,最艱難的是錢的問題。結婚前,我工資不高,好容易才積攢了幾萬塊錢,結婚的時候,為自己準備嫁妝,為新家買傢具家電花了一部分。結婚後不久,我懷孕了,辭職養胎養孩子,從此後,再也沒出去工作,婚前剩下的那部分積蓄,也慢慢全補貼了生活。分居後,孩子爸不再給錢,我便失去了生活來源。為了生活下去,我找了個在24小時便利店的夜班工作,這樣就能白天帶孩子,晚上孩子睡覺後再工作賺錢了。有一次,我下班回家,一進門就聽到孩子在大哭,嗓子都哭啞了。我嚇了一跳,連忙衝進卧室,抱起孩子問怎麼了?他抽抽搭搭的告訴我,半夜醒來,找不到媽媽,害怕極了。那刻,我落淚了,為沒有照顧好他深深自責,也第一次捫心自問,把孩子留在身邊,到底是不是真的對他更好?
如果離婚了,孩子跟誰好呢?我開始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為此,我把自己和孩子爸的條件一一列了出來。一是房子。我沒有房子,以我現在的收入,要想買房無異於痴人說夢,如果把孩子帶在身邊,他只能跟著我顛沛流離。孩子爸有兩套房子,其中一套還是學區房,是區里最好的學校。當然,這是他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可能分給我。孩子跟了爸爸,居住條件會更好,受教育會更好。二是收入。這些年我一直沒有工作,也沒有一技之長,重新開始工作,我的收入可能也就是勉強糊口。孩子爸這些年一直在工作,他是做銷售的,收入時高時低,並不穩定,但總體而言他比我好太多。
三是照顧孩子。我沒有時間照顧孩子,因為離婚後,我得上班賺錢,我的工資和孩子的撫養費,都不足以負擔一個保姆的開支。我也沒有父母的幫助,他們在另一個城市,在幫哥哥帶孩子,根本沒可能會幫我。孩子爸也要上班,也沒有時間照顧孩子,但他有父母的幫助,孩子爺爺奶奶可以幫忙照顧孩子,而且他們非常疼愛孩子。四是對孩子的愛。母愛和父愛是不同的,母愛是一種天性,而父愛則需要後天的積累培養。孩子跟著我,與爸爸爺爺奶奶會越來越生疏,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感情會越來越淡。孩子跟著爸爸,我仍然會非常愛他,經常去看他,與此同時,他還會和爸爸簡建立越來越深厚的感情,會得到爺爺奶奶額外的疼愛,他得到的愛是完整的。如果孩子跟著我,他爸爸的脾氣和工作情況,估計來看他的次數很有限。1.一定要好好提高自己,只有自己強大,才能更好的照顧孩子。
2.如果婚姻破裂,哪怕不跟孩子生活在一起,也要給予足夠的關懷和疼愛。3.跟前公公婆婆搞好關係吧,對孩子而言,爸爸可能會再婚,但爺爺奶奶永遠是孩子最親的人。最後,希望自己也能找到一個適合的伴侶。【咖啡觀點】
離婚時,是否要孩子的撫養權,是讓很多離婚女士糾結的問題。這個案例中,女士的選擇,未必是所有媽媽都能接受的,但這是最有利於她的孩子成長的。每段婚姻的情況都不同,
真正為了孩子好,就理智一點做選擇,自己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就先發展自己,不要因為怕看不到孩子,勉強帶著孩子;自己的經濟能力很好,還要考慮下父愛是否會缺失,男人的大腦情緒區域很小,說是每周固定的看望孩子,
搞不好就慢慢的不看孩子了,大人無所謂,可是孩子無辜啊。綜上,當婚姻無法挽救,一定要離婚的時候,理智的考慮孩子撫養權,事關孩子未來,馬虎不得。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