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為什麼不要孩子撫養權?」這個媽媽的肺腑之言,值得反思!

原創: 咖啡婚姻工作室 婚姻

我離婚十年了,和大多數媽媽不同,離婚的時候,我堅決沒要兒子的撫養權

很多人說我自私冷血,自己一把屎一把尿養大的孩子,說不要就不要了。說我不想帶孩子,就是為了不耽誤自己再嫁!

其實,哪個媽媽不是把孩子當成心肝寶貝?但凡有其他辦法,誰也不會捨得和孩子分開!

在離婚之前,我和前夫已經分居半年了,這段時間,孩子是跟著我的。

我沒有地方可去,娘家又在另一個城市,只能出去租房。

出租房條件很差,地面永遠也擦不幹凈,窗戶總是灰濛濛的,房間陰暗潮濕,而且不隔音,半夜經常被吵醒。

但這並不是最艱難的,最艱難的是錢的問題。

結婚前,我工資不高,好容易才積攢了幾萬塊錢,結婚的時候,為自己準備嫁妝,為新家買傢具家電花了一部分。

結婚後不久,我懷孕了,辭職養胎養孩子,從此後,再也沒出去工作,婚前剩下的那部分積蓄,也慢慢全補貼了生活。

分居後,孩子爸不再給錢,我便失去了生活來源。

為了生活下去,我找了個在24小時便利店的夜班工作,這樣就能白天帶孩子,晚上孩子睡覺後再工作賺錢了。

有一次,我下班回家,一進門就聽到孩子在大哭,嗓子都哭啞了。我嚇了一跳,連忙衝進卧室,抱起孩子問怎麼了?

他抽抽搭搭的告訴我,半夜醒來,找不到媽媽,害怕極了。

那刻,我落淚了,為沒有照顧好他深深自責,也第一次捫心自問,把孩子留在身邊,到底是不是真的對他更好?

如果離婚了,孩子跟誰好呢?

我開始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為此,我把自己和孩子爸的條件一一列了出來。

一是房子。

我沒有房子,以我現在的收入,要想買房無異於痴人說夢,如果把孩子帶在身邊,他只能跟著我顛沛流離。

孩子爸有兩套房子,其中一套還是學區房,是區里最好的學校。當然,這是他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可能分給我。

孩子跟了爸爸,居住條件會更好,受教育會更好。

二是收入。

這些年我一直沒有工作,也沒有一技之長,重新開始工作,我的收入可能也就是勉強糊口。

孩子爸這些年一直在工作,他是做銷售的,收入時高時低,並不穩定,但總體而言他比我好太多。

三是照顧孩子。

我沒有時間照顧孩子,因為離婚後,我得上班賺錢,我的工資和孩子的撫養費,都不足以負擔一個保姆的開支。

我也沒有父母的幫助,他們在另一個城市,在幫哥哥帶孩子,根本沒可能會幫我。

孩子爸也要上班,也沒有時間照顧孩子,但他有父母的幫助,孩子爺爺奶奶可以幫忙照顧孩子,而且他們非常疼愛孩子。

四是對孩子的愛。

母愛和父愛是不同的,母愛是一種天性,而父愛則需要後天的積累培養。

孩子跟著我,與爸爸爺爺奶奶會越來越生疏,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感情會越來越淡。

孩子跟著爸爸,我仍然會非常愛他,經常去看他,與此同時,他還會和爸爸簡建立越來越深厚的感情,會得到爺爺奶奶額外的疼愛,他得到的愛是完整的。

如果孩子跟著我,他爸爸的脾氣和工作情況,估計來看他的次數很有限。

當事實一件件擺在面前,我終於不得不承認,孩子跟著爸爸,生活的會更幸福!

想通這些,我心如刀絞,縱有千般理由,也總歸是我不夠強大,留不住自己孩子。但只要為了孩子好,我願意忍受母子分離之痛,忍受別人的猜忌和指責。

我和孩子爸開始協議離婚,當我提出不要撫養權時,他很吃驚,他沒想到,一向把孩子視為生命的我,會舍下孩子。

我平靜的訴說了理由,並表示願意凈身出戶,只希望我對孩子有隨時探視權。

他同意了。無論我們有多少矛盾,他還是愛孩子的。

離婚後,我想孩子想的發瘋,半夜醒來總是默默流淚,也總是擔心孩子過的不幸福,後來,我發現是自己想多了。

爺爺奶奶是真的愛孫子,這種血脈之親和隔代疼愛的心理,讓兩個老人把所有心思花到了孩子身上,輔導功課,吃穿住行,花盡心思。

孩子爸也比以前更心疼孩子了,時常帶著孩子在小區玩。

再加上我時常的陪伴,孩子比以前更健壯,也更快樂!

離婚後,孩子確實得到了預想的關愛,看著孩子越來越粉嫩的臉,越來越多的笑容,我很慶幸當初的決定。

十年過去了,孩子十三歲了,已經長的像個半大小夥子。

現在他性格開朗,完全看不出來是離異家庭的孩子,而且成績優異,每次考試在班裡都是第一、二名。

前夫在三年前再婚了,爺爺奶奶擔心孫子受委屈,把他帶回了自己家生活。

我還沒有再婚,這些年忙著工作賺錢,現在開了一家小超市,收入還不錯,負擔我和兒子的生活綽綽有餘。

這些年,孩子爺爺奶奶給了孩子太多的關愛照顧,我很感激他們,平時經常會給他們送禮物,也時常教育孩子要孝敬爺爺奶奶。

在未來的日子,我會繼續努力,讓自己越來越棒,給孩子越來越好的生活。

最後,我想給離婚的時候,因為各種原因,沒要孩子的姐妹們一些忠告:

1.一定要好好提高自己,只有自己強大,才能更好的照顧孩子。

2.如果婚姻破裂,哪怕不跟孩子生活在一起,也要給予足夠的關懷和疼愛。

3.跟前公公婆婆搞好關係吧,對孩子而言,爸爸可能會再婚,但爺爺奶奶永遠是孩子最親的人。

最後,希望自己也能找到一個適合的伴侶。


【咖啡觀點】

離婚時,是否要孩子的撫養權,

是讓很多離婚女士糾結的問題。

這個案例中,女士的選擇,

未必是所有媽媽都能接受的,

但這是最有利於她的孩子成長的。

每段婚姻的情況都不同,

真正為了孩子好,

就理智一點做選擇,

自己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

就先發展自己,

不要因為怕看不到孩子,

勉強帶著孩子;

自己的經濟能力很好,

還要考慮下父愛是否會缺失,

男人的大腦情緒區域很小,

說是每周固定的看望孩子,

搞不好就慢慢的不看孩子了,

大人無所謂,可是孩子無辜啊。

綜上,當婚姻無法挽救,

一定要離婚的時候,

理智的考慮孩子撫養權,

事關孩子未來,馬虎不得。

推薦閱讀:

TAG:離婚 | 婚姻 | 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