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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 2天後柬埔寨簽證續簽需提供工作證明

據悉,5日

柬埔寨移民局出了新規定

自2月9日起辦理簽證續簽

需要提供工作證明

柬埔寨各大旅行社接到通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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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收到很多讀者的諮詢

經確認,這一消息屬實

具體通知如下: 柬埔寨移民局新規定,從2月9日起,所有柬埔寨簽證延期(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一年)都需要提供工作(在職)證明。兒童需要提供由學校出具證明或者家長所在單位提供證明。其餘無工作人員可由家屬所在單位提供證明。

特別提醒:工作證明上加蓋的公章,必須是在柬商務部註冊的公章。

具體費用如下: 續簽1個月:$48,續簽3個月:$78,續簽6個月:$158,續簽一年:$288;此費用為小編諮詢部分旅行社了解到的價格,僅供大家參考!

續期辦理期限及逾期罰款: 續簽辦理時間為7天,簽證過期罰款為$10/天。

注意:續簽一個月和三個月的簽證,為單次往返簽證;續簽6個月和1年的簽證為多次往返簽證。

工作證明僅做辦理簽證使用,並不能代替勞工證,勞工證需單獨辦理。

以上為小編收集到的關於簽證續簽新規定的所有內容,在柬同胞相互轉告,及時辦理簽證,避免不必要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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