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格列衛在癌症治療上多麼成功,在藥物研發史上多麼重要,這些恐怕都不會是它成為《我不是葯神》這部電影「主角」的原因。實際上,只要談到格列衛,就不可能避開它的昂貴售價問題。要是沒有價格問題,這部電影的故事也就無從談起。
格列衛誕生之初就身價不菲,在美國正常用藥一年的費用是3萬美元。然而到了2012年,正常用藥一年的費用就已經達到了9.2萬美元,給諾華公司帶來了高達47億美元的收入。一般美國人的年收入也就在幾萬美元左右,9.2萬美元這樣高的藥費絕對不是普通家庭能夠負擔得起的。
2013年,100多位癌症研究專家在著名學術期刊《血液》上發表了一封聯名信,指責包括格列衛在內的新型抗癌藥物價格畸高,到了病人負擔不起的程度,已經可以說是「不人道」的行為。這些專家當中就包括了Brian Druker等在格列衛前期研發中做出了重要貢獻的科學家。實際上,Druker本人從未申請過任何與格列衛有關的專利,也從沒有在格列衛的銷售中獲利。
首先,生產成本肯定不是問題。我們的鄰國印度就生產了大量的格列衛仿製葯,價格僅是正品藥物的5%到10%左右。從印度購買仿製格列衛,一個月的用藥僅需一兩千元人民幣,與正品葯的價格有著天壤之別。
那麼,研發成本是不是葯價高企不下的原因呢?是,也不是。以格列衛為例,13年的研發工作消耗了巨大的投入,達到數十億美元之巨。然而,Druker等專家在2013年的公開信中指出,按2001年上市時候的價格,諾華只需2年便可收回對於格列衛的研發所投入的成本。
但是,藥物公司的賬卻不是這麼算的。在格列衛的研發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藥物的研發有很多階段,而每一個階段都有很大的淘汰比率,也就是說,很多藥物的研發都走不到上市盈利這一步。由於各個藥物公司的研發計劃都是保密的,很難對於失敗的研發項目及其所消耗的成本進行準確的統計。但總體來講,每100個藥物研發項目中,大概成功的只能有1個,甚至1個都沒有。
我們不妨粗略地做個計算,假設每個項目平均花掉了藥物公司1億美元的研發費用,那麼100個項目就用掉了100億。可是,其中失敗的那99個都不會產生任何利潤,只能由成功的那1個來分攤這些成本。換句話說,成功的這1個項目或許直接研發成本是5億,甚至10億,但它必須承擔100億的成本才能讓藥物公司整體盈利。
這樣的成本分攤沒有具體的公式可尋,看起來似乎也不合理。但是對於現代國際葯企來說,股東的壓力是不得不面對的。一旦葯企虧損,甚至只是盈利未達預期,股價就會應聲下跌,公司就不得不做出調整。
實際上,現代藥物研發的平均成本已經高到了國際大型製藥公司也難以承受的程度。前些年,國際葯企瞄準中國的「廉價科技勞動力」,在中國建立了眾多研發機構。如今,國際第一大疫苗公司葛蘭素史克受業績低迷的影響,剛剛關閉了其在上海張江的中國研發中心;國際第一大胰島素藥物公司諾和諾德同樣因為年度增長未達預期,被丹麥媒體爆出即將全球大裁員的消息,其在中國等國家的海外研發中心也是首當其衝。
與這些葯企的疲軟表現相反,生產格列衛的諾華公司近年來的發展勢頭則十分強勁,不僅新葯連連,而且還成為FDA批准的第一家可以提供CAR-T療法的醫藥公司。CAR-T療法如今的地位,儼然就是當年的格列衛,只不過比格列衛更耀眼,前景更廣闊。簡單來說,CAR-T療法就是通過基因工程來改造病人自己的白細胞,讓它們能夠識別並攻擊病人自己的癌細胞。這種方法被認為有希望成為人類最終攻克癌症的終極療法,因此其研發的競爭非常激烈,面臨的技術問題也非常多。諾華能夠成為最終的勝出者,無疑與其強大的資金支持有關,而這強大的資金支持中,格列衛的銷售收入無疑是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或許可以說,格列衛的高售價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促成CAR-T的儘早投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