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擺貨學問大,無聲促銷,提高收益

已經沒有哪個投資者會否定巧妙的商品陳列給店面帶來的利益。它是無聲的促銷員,而我們要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如何利用有限的空間創造出最大的利潤。

我們先從商品陳列的基本原則說起吧

先進先出原則

生產日期在先的商品擺放在銷售前端,防止商品損耗。

貨簽對位原則

商品與價格簽一一對位,價格簽包括POP、價格立牌、貼簽等標明商品價格或性能的標識。

分類陳列原則

一般按用途、性能、顏色、品牌、大小對商品進行分類組合。

縱向陳列原則

當該類商品品種數超過4種時,商品陳列時應由上至下縱向擺放。

關聯陳列原則

按使用目的、用途、賣給誰等關聯關係,使商品組合起到互補和延伸的作用。

配色協調的原則

相臨商品之間顏色、形狀、大小反差不應過大;縱向陳列的商品上下之間的顏色反差不應過大。一般由暖色調至冷色調過度(冷暖交替陳列應注意配色的和諧)。

黃金位陳列原則

貨架離地約120至160厘米的區域、堆頭、端架、臨通道區域應陳列高利潤商品、季節性商品或需突出陳列的特價商品。

陳列量與銷售量及採購量相協調的原則

依據價格中心線的原理指導陳列、調整商品結構和採購;確保主力商品的貨架空間和規模優勢,減少替代性商品對主力商品的影響。

然後是貨架陳列規範

顯而易見

面向顧客(措施):商品的正面(品名清晰、圖案、色彩豐富的一面)應正立或根據不同高度調整,使正向面向顧客;

朝向一致、分界成線:同種商品的各陳列面朝嚮應一致。相鄰兩種商品之間的分界線應一目了然,嚴禁交叉混放;陳列商品的前端及左右的分界處應成直線。

豐滿美觀

前進補缺:一般情況下,商品佔據的空間應占所分配的陳列空間的1/2,前端商品銷售後,應及時將後端商品陳列在前端。如出現斷貨時,可用同類商品中的暢銷商品(或陳列位左右鄰近的商品)補充缺貨位。

頂層齊整:貨架頂上陳列的商品可分為外圍層和內層,外圍層為靠近貨架邊緣、面向通道一層,內層高度不得超過外圍層;外圍層應保持前緣成一直線,高度偏差不超過10厘米,以商品的演示為主;各頂層陳列高度應基本一致)鄰通道頂層為商品演示區,若無法實現需用相同相同紙箱或精緻隔板裝點。

分類陳列

正確分類:對商品正確分類,一般按類別、品牌、大小、顏色的分類順序進行。

縱向陳列

同類縱向:當該類商品品種數超過4種時縱向陳列,否則可根據情況採取橫向陳列。縱向陳列的各品種陳列面寬度均勻分配,熱點商品可放大陳列面,但不超過90厘米。橫向為規格、縱向為顏色;上大(重)下小(輕)。

關聯陳列

關聯組合:按使用目的、用途發掘商品間的關聯性,形成大、小關聯區間。如寵物區、嬰兒區、護膚區、清潔區,或麵包旁邊擺放奶油、蜂蜜,咖啡旁邊擺放方糖,鹽、味精等調味品旁適當擺放調味糖(紅糖)等,刀具旁擺放磨刀石、紅酒帶起瓶器等。

防止損耗

先進先出:參看《商品陳列的基本原則》。

安全防損:注意消除貨架及貨架頂層商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貨架頂層商品易掉落、刀具易傷人)。

便於拿取

商品豐滿但便於顧客取放,靠外(面向顧客)的商品應陳列到距上隔板一拳的高度(約5至7厘米);體積(重量)較大的商品應陳列在貨架下層,較小的商品應陳列於上層;兒童用品陳列於較低位置(與兒童身高相仿約一米的高度)。

黃金位陳列

離地約120至160厘米的區域應陳列高利潤商品、季節性商品或需突出陳列的商品(特價商品),不得陳列C類商品、滯銷商品、過季商品。

其他

不露雜物:非商品不得佔用貨架陳列面,如贈品(樣板除外)、雜物、宣傳單、打價機、記錄本等,並且不得裸露在外(顧客看見)。

貨簽對位:壞損商品、質量問題商品應標識和隔離;商品標識符合要求;不得陳列假冒偽劣商品。

商品陳列的表現技巧

一、商品陳列的主要因素

(一)明亮度:

店內的基本照明須保持一定的明亮度,使顧客在選購參觀時能看清楚,而商品本身也可藉此突顯其獨特之處。

(二)陳列高度:

商品陳列架的高度一般以90至180厘米最為普遍,而顧客胸部至眼睛的高度是最佳陳列處,有人稱此為「黃金空間」。

(三)商品種類的概念:

按照商品本身的形狀、色彩及價格等的不同,適合消費者選購參觀的陳列方式也各有不同。一般而言,可分為:

1.體積小者在前,體積大者在後。

2.價格便宜者在前,價格昂貴者在後。

3.色彩較暗者在前,色彩明亮者在後。

4.季節商品、流行品在前,一般商品在後。

二、商品陳列要領

(一)有效運用隔物板,用以固定商品的位置,防止出現商品缺貨而不察,維持貨架的整齊度。

(二)面朝外的立體陳列,可使顧客容易看到商品。

(三)標價牌的張貼位置應該一致,並且要防止其脫落。若有特價活動,應以POP或特殊標價牌標示。

(四)商品陳列:由小到大,由左到右,由淺而深,由上而下。

(五)貨架的分段:可分為上層、黃金層、中層和下層4個層面(確保陳列在黃金層的商品是高利潤高迴轉的)。

另外,利用照明、色彩和裝飾來製造氣氛,將顧客的視線集中到焦點商品上;季節性商品可放在貨架黃金層上,也可單獨陳列。

三、商品陳列的規格化

(一)商品標籤向正面,可使顧客一目了然,方便拿取,也是一種最基本的陳列方式。

(二)安全及安定性的陳列,可使開架式的賣場無商品自動崩落的危險,尤其是最上層商品。

(三)最上層的陳列高度必須統一。

(四)商品的縱向陳列:也就是所謂的垂直陳列,眼睛上下移動比左右移動更加自在及方便,也可避免顧客漏看陳列的商品。

(五)隔板的利用,可使商品容易整理,且便於顧客選購。尤其是小東西,更應用隔板來陳列。

(六)根據商品的高度,靈活地調整貨架,可使陳列更富變化,並有平衡感。

(七)保持賣場清潔,並注意衛生,尤其是食品,更要注意這一點。(八)割箱陳列的要點:切勿有切口不平齊的情形,否則會給人不佳的印象。

四、為使陳列有變化的特別陳列

(一)利用壁面。

(二)利用柱子。

(三)利用櫃檯。

(四)大量陳列。

(五)懸掛式陳列。

(六)美化及布置性陳列。

(七)POP展示。

五、直式陳列

各式商品以垂直方式排列,顧客只要站定一點便可由上往下看,對商品的比較和選擇也容易些。但要注意的是,若幅度太狹窄,容易產生眼花繚亂的情形,這是不可忽視的一點。所以直式陳列的最小範圍至少應有90厘米,才能發揮效果。

六、商品展示的方法及重點

(一)陳列展示的基本方法:

1.放置性陳列

並排:陳列架、展示桌

堆積:銷售台、陳列台

投擲:花車、手推車

2.粘貼式陳列

張貼:牆壁、畫框、網子等

捆綁:細繩、棍子

3.懸掛式陳列(主要用於紡織、服裝類商品或一些小商品及扁平形、細長形等沒有立體感的商品。)

(二)陳列展示的注意事項:

1.在門市的入口處,應稍加標示(如製作簡易的平面圖),以使顧客對店內商品配置略有概念。

2.在最靠近入口處所配置陳列的,必須是周轉率極高的商品,對自助消費者而言,能儘快開始購買商品是很重要的。

3.在距離入口處次遠的地方所配置陳列的,應該是能夠吸引顧客視線,而且單位數量不是很大的商品。

4.日常性消費品必須陳列在鄰近的區域。

5.相關的商品必須配置陳列在鄰近的區域。

6.暢銷的產品必須平均配置在所有的通道上。

7.設計行走線路時必須使每一個通道都能有一些吸引顧客的商品。

8.必須使顧客能夠輕易辨別方向。

9.屬衝動性購買的商品,必須配置在主要通道上,或是靠近主要通道的地方。

10.對男性而言,最適當的高度為85至135厘米,女性為75至125厘米;一般的高度則男性是70至145厘米,女性是60至135厘米;比較方便的高度男性為60至180厘米,女性是50至165厘米,而60或50厘米以下為倉庫。(POP,英文PointOfPur-chase的縮寫,意為「賣點廣告」,其主要商業用途是刺激引導消費和活躍賣場氣氛。它的形式有戶外招牌、展板、櫥窗海報、店內台牌、價目表、弔旗,甚至是立體卡通模型等等。常用的POP為短期的促銷使用,其表現形式誇張幽默,色彩強烈,能有效地吸引顧客的視點喚起購買慾,是一種低價高效的廣告方式。)

縱向陳列方案

在堅持商品陳列的基本原則(特別是黃金位陳列)的同時,對各類商品縱向陳列進行細化。商品陳列並不僅僅只展示商品的外在特徵,顧客甚至能通過它來感知商品的內在價值。

梯形展台突出重點

在同一類商品中也許有幾件較有特色的商品,梯形展台可以突出展示這些商品。

系列化陳列顯特色

每一類商品都有其不同的特徵。表現商品特徵的一個有效方法,就是將同類商品按不同方式集中組合起來,構成較完美的幾何圖案。不同的商品系列還可用不同的底板作陪襯。

示範商品的優越性

形象化地展示商品內在和外觀的質量是銷售的一項基本技能。某些商品如衣料等只需隨意懸掛就可展示其外觀美,但如果在懸掛的衣料上放置重物更能令人印象深刻。還有一些商品則要在實際工作狀態中才可顯示其優越性。

常見品突出實用性

有些商品尤其是一些日用品,顧客對其功能已十分了解,因此,能向人們介紹的是這些商品的實用性。如戴在模特身上的飾品要比放在玻璃櫃里更耀眼奪目。

先要抓住顧客心理

在許多情況下,顧客最關心的是商品內在的品質。比如與其展示可可豆的形狀,不如請顧客品嘗一下效果好。因此在商品陳列之前應首先弄清楚顧客對該種產品已經了解多少,最想要知道的是什麼。

有主有次避免擁擠

不同的商品如果陳列得過分擁擠會擋住顧客的視線,反而影響到顧客對商品的感覺。如空間場地限制,可將商品中的部分精品在陳列時佔據稍多空間,同類商品中的其餘部分則可配以文字說明,在展台的次要部分展出。

增強視覺效果

有些日常經常遇到的小件商品一般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用一些誇張的表現手法則可以增強這些商品陳列時的視覺效果,如一張大的餐具照片就能使顧客產生新奇感。

堆頭陳列要求

授權定位

堆頭位商品和時間由分部經理或配送中心確定,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增加、減少、調位。

每平方米堆頭立體陳列不超過6種,平面陳列不超過2種,特殊原因超過規定品種時需經值班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審核。

標準墊板渾然一體

堆頭底部需用標準墊板;如果選擇直線型堆放,則堆頭的墊板與商品的左右兩側應在同一平面上。

空箱輔助墊高0.9米

商品必須用空紙箱(或其他輔助用具)做墊底。對堆頭商品需用所堆放商品的空箱為墊底,且墊底高度在0.8至1.0米之間。但飲料、啤酒、酒、米、油等類別的商品因銷量大可以用該商品實物做堆頭墊底。為保證商品陳列平整可用隔板等輔助工具。

排面統一

堆頭的各側面應確保統一的紙箱、統一的陳列面,在同一側面內各紙箱邊緣要對齊。所有紙箱應保證排列面上文字、符號正立向上,陳列的商品應正立向外,且陳列面統一,左右分界明顯,整齊。

視情況割箱

如果包裝箱外表色彩平淡、標識不清晰,而單個商品包裝色彩鮮艷,標識顯著,則應突出展示商品(用刀具整齊割開該包裝的向外陳列面呈窗口狀,割開面積約為外陳列面的三分之二左右),如果包裝箱外表色彩鮮艷,標識顯著,可不割箱。割開的箱子應注意割口平整,不損壞包裝內商品,且各面橫向、縱向的割口盡量保持在同一條直線上,割開窗口內的商品統一以正面向外。

高度保持1.3米

堆頭商品陳列一般應保持在1.3米(±0.1米)的高度,尤其是平鋪商品。

相距不超1米

堆頭邊緣商品距離中心不超過1米。

日本便利店商品布局參考

便利店各門店的結構與內容是基本一致的,其建築格式與招牌也整齊劃一。這是因為要在顧客的心目中形成統一形象的印象,而便利店也正是立足於這種顧客認同之上的商業形式。

日本的便利店在門店內商品的布局情況如下:

入口處一般擺放雜誌和讀物。

周刊是每周更換、月刊是兩周一次,這裡常常聚滿「白看雜誌顧客」,它的意義在於吸引回頭客。同時,這些白看的客人也給商店帶來「顧客喜歡的店」和「好進的店」等的印象。

迎門兩排貨架是日用品、化妝品、文具。

為避免日光直射引起變質,這裡一般不放食品。收款台跟前放著熱飲料和日本人喜歡的鹵煮菜和熱包子。這些是即興購買的商品,放在手邊能引人食慾,店員也好招呼。再往裡或兩側靠牆是輕食品、點心、便當和包裝蔬菜,還會有一台投幣式複印機。

最裡面一般是冷飲櫃,有賣酒執照的還有冰鎮啤酒。

這些是暢銷品,顧客會專門來買,所以放在裡面。顧客往裡走走也許會看到別的想要的商品。

以陳列為工具,通過易懂、易看、易選或追求漂亮的美觀性,結合消費者心理層面的設計和技能技巧構思,以便利購物及合理入場為前提,精心設計賣場通路、陳列位置,從而放慢顧客的腳步,增加銷售時機。從商品陳列的細節之中,顧客總能感受到商家的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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