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名講《孔乙己》
【題注】手稿,無署名。寫作時間不詳,文中兩次出現「我們在講《葯》的時候」,還提到「我們已經介紹過魯迅敘述阿Q的故事的方法」、「我們在講《阿Q正傳》的時候已經講過」,可知是有關魯迅講稿的一部分,順序在《葯》、《阿Q正傳》之後。
我們現在講《孔乙己》。據說魯迅自己很喜歡這篇小說。這篇小說最初在《新青年》雜誌上發表的時候(一九一九年四月),篇末有作者的附記,這個附記的開頭兩句是:「這一篇很拙的小說,還是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時的意思,單在描寫社會上的或一種生活,請讀者看看,並沒有別的深意。」所以我們讀這篇小說,可以不必追問它的主題思想怎樣怎樣,同讀《狂人日記》,讀《葯》,或者讀《阿Q正傳》應該有所不同。魯迅就是給我們描寫了「社會上的或一種生活」,真是描寫得好,魯迅自己喜歡它,是很有原故的。魯迅自己又說是一篇「很拙的小說」,我們想,這也不是故作謙遜,這篇小說乍看起來確是「很拙」,細讀之乃是一篇精緻的藝術品。在魯迅的小說里,《孔乙己》是一個特別的類型,白描而不加渲染,因為所寫的人和事本身是滑稽的,沒有誇大之必要,只須恰如其分地寫出來。在魯迅其他的小說里,一方面是白描,一方面又總有渲染,有些又採取了漫畫式的手法(《阿Q正傳》里就有漫畫式的手法),只有《孔乙己》是恰如其分地描寫。我們當然不是說渲染了就不好,也不是說漫畫式的手法沒有必要,(這兩點正是魯迅對中國新小說的貢獻!)我們只是說《孔乙己》這一篇的白描是魯迅對生活的寫生(作者當然有其畫家的微笑與同情),在《吶喊》與《彷徨》里具有獨特的風格。因此之故,我們特地選出來講一講。
這一篇是魯迅寫白話小說的第二回出手(初出手是《狂人日記》)。我們為什麼說這一句話呢?我們是從《孔乙己》的開始半句提醒起來的,從這半句可以看出寫小說最不容易起頭,所以在大作家如魯迅在開始寫小說的時候下筆起頭也感覺得不順利,——同他的第二個小說集《彷徨》的最後一篇《離婚》比較一下,那裡的起頭,就顯得作者並不費力了,是長期勞動的結果!《孔乙己》的開始半句是「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在這裡,「和別處不同的」並沒有告訴讀者什麼,只能是作者腦里一個說不出的印象,——魯迅當時很可能是有著北京的酒店的印象,因為北京的酒店的格局倒確是和別處不同,酒店裡擺著大酒缸,大酒缸蓋著大蓋,喝酒人就把這蓋當著桌子喝酒。而魯鎮的酒店的格局,「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裡面預備著熱水,可以隨時溫酒。」很顯然,從這第一句看起來,魯迅寫時是有些尷尬了,難得把記憶里的形象一下子放到紙上來,結果乃說了半句不很有效果的話,「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這「別處」究竟何所指呢?我們把這一件小事指出來,也可算是一段佳話,足以說明新小說創業之艱難,決不是指《孔乙己》這一篇傑作的白璧微瑕。
我們在講《葯》的時候說過,外國小說形式在中國創作上出現《葯》是第一次,《狂人日記》和《孔乙己》這兩篇寫在先,其敘事方法基本上還是照中國原有的。好比寫人物說話,在《孔乙己》里,還是同舊小說一樣,先寫說話者說或道那麼一句,再寫所說的話。這件事亦足以表明,魯迅對中國新小說的創造,是逐漸通過實踐來的。在他寫《狂人日記》和《孔乙己》的時候,還只採取了外國的提行分段和加標點符號兩件事。提行分段和加標點符號這兩件事,就足以使中國現代的文章和原來中國的文章大大地改變了面貌,增加了無數的方便。就寫小說說,在中國舊小說里,從甲地寫到乙地,免不了要插一句「一路無話」;從今天寫到明天,要插一句「當夜無話」。在新小說里便沒有這些不自由的地方,因為可以提行分段,不需要的東西把它放在空白里去了。在這個新形式一開始的時候,《孔乙己》就做了最成功的典型,誰讀著都覺得它新,誰讀著又覺得它不太脫離舊格式了。(這個基礎之上魯迅乃又進一步創造《葯》的完全新的形式!)我們看《孔乙己》的最後一段,這一段只是這麼的一句: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這是魯迅給中國新文學創造的好句子,其所以好,是標點符號的作用。這又是魯迅給中國新文學創造的新格式,其所以新,是提行分段的作用。因為提行分段的原故,這一句可以獨立成軍,而小說到此也就完了,因為故事分明完了。在魯迅以前,中國確實沒有這樣的文章的。這樣的文章在中國一開始出現,不但令人信服新體裁的合用,而且信服新體裁之美。
我們在講《葯》的時候又說過,魯迅小說用了外國形式而格外顯得是中國的作品,是他善於選擇他的時代里的中國生活。滿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的生活當然都是中國式的,而孔乙己這個名字難為他選擇,這麼一個姓孔的在這裡是天下無雙的好了,是舊時代中國教育一個大大的諷刺。對沒有寫過描紅紙的今日的青年人說,當然有些不懂,需要註解。對舊時代的小孩子說,孔乙己真像個老朋友似的,誰都熟悉,誰都奇怪,不知道為什麼要寫這麼三個字。我們認為魯迅的這一篇小說的主人公的名字——孔乙己,就表現著魯迅的藝術特點,它有典型作用,其個性又非常之強,吸引人。
小說作者常常喜歡用「我」來介紹所要寫的人物故事,這當然有好處,容易寫得親切,但這種寫法對人物故事的發展又很容易有限制,有時簡直起妨礙作用。常見一些小說,它不是寫「我」,是用「我」來介紹人物故事,彷彿是作者親見的一樣,寫到當中,有許多事情,「我」不在場,也沒有人告訴他,那麼你怎麼知道的呢?讀者禁不住要問作者。這樣,讀者對你所說的故事的真實性就懷疑了。所以一般的小說里的「我」,簡直以取消為好。有人或者說,魯迅的《祝福》不也是以「我」來介紹祥林嫂的嗎?其實祥林嫂的整個的故事不是由「我」介紹的,作者只是見證了祥林嫂的死。在敘述祥林嫂的故事的時候,魯迅首先加了一句:「然而先前所見所聞的她的半生事迹的斷片,至此也聯成一片了。」所以祥林嫂的故事還是不能不拋開「我」來敘述的。這所謂「我」,就是作者自己。有的小說里的「我」,卻不是代表作者自己,是作者假借一個「我」的口來說故事,這樣故事更能說得自然,人物更能寫得真實,孔乙己的故事魯迅借一個小夥計的口來敘述是一個好例子。這個方法也是魯迅從外國文學學來的,在中國以前的文學裡沒有通過小孩子的心理來描寫人物的。魯迅的小說把科舉時代的不幸的人物給我們寫了兩個,孔乙己和《白光》里的陳士成,我們認為孔乙己的形象真能夠不朽,與口說孔乙己的小夥計很有關係。把話又說回來,就是說,小說的人物故事有時由一個人在那裡敘述比純粹的描寫給讀者的印象要深些。純粹的描寫有時真顯得技窮。我們就舉《白光》裡面的例子。當夜深陳士成決定要到山裡去挖銀子的時候,小說有下面一段的描寫:
他決定的想,慘然的奔出去了。幾回的開門聲之後,門裡面便再不聞一些聲息。燈火結了大燈花照著空屋和坑洞,畢畢剝剝的炸了幾聲之後,便漸漸的縮小以至於無有,那是殘油已經燒盡了。
讀者讀到這裡便不免停頓一下,覺得這裡是小說的作者故意描寫,並不是真有其事,因為陳士成家裡並沒有別的人,有誰在那是聽他開門的聲音而且留心「門裡面便再不聞一些聲息」呢?讀者並不是要求小說所寫的要真有其事,要親見親聞,中國的章回小說便是由一個說話人在那裡假裝聞見,有聲有色,說到「說時遲,那時快」,讀者(也就是聽者)非常滿意。而新小說,如魯迅的《白光》的描寫,明明是近代的現實主義,讀者反而覺出破綻來了。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技窮。孔乙己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而孔乙己的形象真夠活著,卻是魯迅從外國小說里學來的一種「說話」的手法。這樣地用「我」來敘述人物故事,是由作者選擇一個另外最相宜的人物來,在《孔乙己》里是一個酒店的小夥計。當然,這樣的寫法,又每每限於寫短故事。我們的這段話,說得有些複雜,牽涉到好些技巧問題,主要的意思是感於有些作家用「我」來介紹故事沒有得到竅門,「我」成了多餘的人,不如《孔乙己》里的小夥計有其必要,而且可愛,沒有他孔乙己就寫不好了。
以上是講《孔乙己》這篇小說我們認為應該先提出來談談的幾件事情,好像都是技巧上的瑣事,然而足以見魯迅開始創作新的小說時的匠心,提出來或能對讀者有助。
下面我們分析這篇小說的全文。共是十三段。
第一段,敘酒店。不是指咸亨一家,包括魯鎮的酒店,咸亨當然在內。把酒店的貨色,價錢,顧客,首先都交代了,後文的有些事情讀著便不唐突,如第四段孔乙己對櫃里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因為讀者從第一段已經知道了酒是四文錢一碗,茴香豆是一文錢一碟,所以對此「排出九文大錢」便懂得了。尤其是第四段第一句寫孔乙己的出場寫得非常有神氣:「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如果不是第一段把長衫主顧,短衣主顧,前者坐著喝酒,後者站著喝,都一一寫過了,孔乙己的出場便難得這樣有效。現在是何等地有效!在寫人物的時候,只能刻劃形象,不能多解釋細節的所以然,要讓讀者懂得細節的真實,就靠作者在故事的篇幅里有適當的安排。《孔乙己》的第一段真是適當的安排。還有一件事情須得點明,魯迅對於「闊綽」向來是諷刺的,這裡對於「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的人也就不屑於多寫,要寫一句是因為他們穿長衫的原故,因為孔乙己也穿長衫。
第二段的開始又真值得學習,小夥計從這裡才介紹出來,「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鎮口的咸亨酒店裡當夥計」。其實第一段的話也是他說的,不能說是作者的口氣。在不會寫的人,很可能在第一段一開始就說「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這樣文章便很不輕便了,小夥計在那裡反而無所措手足似的,讀者並不需要他。到了第二段一開始讀者真是需要他,因為魯鎮的酒店的情形讀者已大致明白了,咸亨這一家的小夥計再說些什麼讀者很樂意聽。於是魯迅就請他替我們「描寫社會上的或一種生活」,我們覺得格式很特別。
魯迅的小說確乎不是寫「闊綽」的。有趣的是,對於第一段所說的「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的人怎麼丟開呢?小說里這麼寫:「掌柜說,樣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在外面做點事罷。」這就是魯迅的語言風格,就是諷刺。把長衫主顧丟開了,就寫「靠櫃外站著,熱熱的喝了休息」的做工的人。其實魯迅也不是為得寫他們,是為得要寫孔乙己。把他們寫幾句就寫得非常親切:「外面的短衣主顧,雖然容易說話,但嘮嘮叨叨纏夾不清的也很不少。他們往往要親眼看著黃酒從罈子里舀出,看過壺子底里有水沒有,又親看將壺子放在熱水裡,然後放心:在這嚴重監督之下,羼水也很為難。」不多的文字卻是個性洋溢,「容易說話」固然是做工的人的樸質,「嘮嘮叨叨」也是他們的樸質,他們就是怕好容易喝得熱酒而酒羼水!這裡也充分地表現魯迅的語言風格,也有諷刺,但諷刺的是「羼水」,不是喝酒人的「嚴重監督」,作者倒確實欣賞這個監督。更有趣的是,作者的筆下的這個可愛的小夥計是不能幹羼水的丟人的事的,作者又故意用「羼水也很為難」這一筆把事情撇開了。所以接著就寫:「所以過了幾天,掌柜又說我幹不了這事。幸虧薦頭的情面大,辭退不得,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了。」寫小夥計溫酒本來是為得下面介紹孔乙己,而在舊社會裡,生活複雜,小夥計溫酒這一件小差事也不能隨便得來的,要自己幹不了壞事,也還要「薦頭的情面大」。魯迅寫時本來是任筆揮寫,因為社會生活都在他的腹稿里,我們生長在舊時代的人同魯迅是莫逆於心,讀起來自然有趣,對新時代的青年讀者則確實要費一些解釋。就是這裡「無聊職務」的「無聊」二字我們讀著也有生命,不是無意義的辭彙,因為在舊社會裡,凡屬「職務」,都是壞人做的,咸亨小夥計只好專管溫酒了。所以這裡的「無聊」二字,也是魯迅的諷刺,呆著做無聊的事情倒還是有出息的人。
第三段,「雖然沒有什麼失職,但總覺有些單調,有些無聊」,也是魯迅的諷刺的風格,很可能像魯迅自己這樣正直的人,當時乾的就是衙門裡的「無聊職務」,終日就處於這種心理狀況之下。「掌柜是一副凶臉孔」,是主要的一句。「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是隨帶著寫的。「教人活潑不得」,這六個字我們認為是魯迅替舊時代的兒童訴苦,也是魯迅自己兒童時精神的掙扎,要活潑,而教人活潑不得。反而只有像孔乙己這樣的人可以與兒童為友,(其餘都是凶臉孔!)兒童見了他才可以笑幾聲,感覺到生活的活潑!這說明舊時代、舊社會的生活是什麼生活呵,而實際情況確實如此。我們在舊社會裡長大的人都有「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一類的事情。實際魯迅的《孔乙己》正是魯迅寫他自己兒時的聞見,打扮一個小夥計來說話罷了,所說的小夥計的心理,都是魯迅自己做小孩時的心理。周遐壽在《魯迅小說里的人物》裡面說,「在小時候幾乎每日都去咸亨,閑立呆看」,是可以供我們的參考的。總之在第一段、第二段作了一些關於酒店的細節的描寫之後,到這第三段便把孔乙己引到店裡來了,往下才是孔乙己的形象。
我們已經介紹過魯迅敘述阿Q的故事的方法,魯迅對孔乙己的敘述也是一樣,先是總的敘述,把人物的生活、性格說得很有一些眉目了,然後再把故事限在一個具體的時間裡說下去。《阿Q正傳》在第三章里交代了「阿Q此後倒得意了許多年」之後,往下便是「有一年的春天」的事情,直寫到這一年的秋天。在《孔乙己》里,四段到八段,已經很巧妙地寫了孔乙己,第九段乃以一句作一個總結:「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這一句就相當於《阿Q正傳》里「阿Q此後倒得意了許多年。」從第十段起乃從「大約是中年〔秋〕前的兩三天」寫到第二年的端午,「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最後乃這麼結束故事:「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在這裡我們順便提一提《孔乙己》的結構,《孔乙己》這篇小故事之所以寫得很成功,與它的結構的自然也是分不開的。
第四段到第八段的層次也是我們應該注意的,因為描寫得非常自然的東西每每令讀者忘記它的層次,實在是它的層次好。第四段從喝酒人對話中寫出了孔乙己偷書,第五段寫他為什麼做偷竊的事,而第五段是插敘的方式,第四段的故事還只剛剛看見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錢買酒,所以第六段便接著寫「孔乙己喝過半碗酒,漲紅的臉色漸漸復了原」,又把第四段里「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的敘述作了必要的形象的刻劃。第四段的結句是:「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第六段的結句也便重複著這麼一句:「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這樣能把小說的諷刺的空氣緊緊包圍讀者,不是為敘述而敘述。(魯迅在他的小說里作敘述時常常這樣用重複的句子,如《阿Q正傳》里寫酒店裡的人看阿Q擰尼姑而大笑,兩處都是「酒店裡的人大笑了」八個字,一字不換。)第七段才寫孔乙己與小夥計的直接的關係。第八段又把孔乙己與一個小孩的關係推廣到一般小孩,至此孔乙己的形象可說已完全刻划出來了,而孔乙己的故事沒有完。
在第四段里,有孔乙己同人爭辯的話:「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這當然是刻劃孔乙己的形象,這些爭辯的話恰恰是孔乙己的聲口,而魯迅在這裡也是諷刺讀書人的精神勝利法的。明明是偷東西,而要用一個「竊」字,因為偷的是讀書人的「書」,所以依然是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魯迅對孔乙己的偷書似乎沒有什麼諷刺,反而有些同情,所以第五段里有「孔乙己沒有法,便不免偶然做些偷竊的事」的話,而同時確是通過刻劃孔乙己的形象(不是借孔乙己的口!)諷刺讀書人。孔乙己的形象實在是好。魯迅的諷刺也實在是好。「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確乎是酒店的空氣,確乎是孔乙己的形象,也確乎是魯迅的諷刺。魯迅是諷刺「君子固窮」的。這四個字出之於孔夫子之口,魯迅是不相信的。這裡的孔乙己的形象把這句話諷刺得極有風趣,所以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眾人雖然覺得「難懂」,確實好笑。
我們注意第五段里這樣的敘述:「但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現在的青年人恐怕不懂得粉板是個什麼東西,大家都看慣了黑板。在舊社會裡長大的人,他們在小孩時上了學,到酒店或小雜貨店裡去玩,就注意店裡掛著的粉板,在這光光的小白板兒上面寫字,可以抹得掉,比起自己在學房裡寫字要活潑得多。其實也只是羨慕別人寫,因為知道這是掌柜記帳亂用不得的東西。(學校制度興起後,由私塾而進學校的小孩子又注意黑板,又羨慕這隻有老師能寫。)我們推想這個粉板對魯迅的印象很深,所以在孔乙己的故事裡它起了很好的作用。「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今日青年讀著不知道怎麼樣,在五四當時確實替許多人開了寫作的竅門,無論從表現方法上說,無論從觀察生活的角度說。在舊小說里寫還帳就寫「還了帳」,對細節很少有能夠描寫的,而細節的描寫有時確很有必要,正像戲劇的動作一樣,「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是一個好例子,是魯迅從外國文學裡學來的。
到了第七段、第八段才見小說家寫人物的本領,沒有這個本領則任何好結構,好層次,好敘述,都是不能打動人的。可以說這個本領最難,就是要給讀者一個人物的形象,永遠不忘記。第七段,寫孔乙己,也寫了小夥計。在舊社會裡,做小夥計的都是不能笑的,(其實不但做小夥計,做小學生的也不能笑!)只有孔乙己來了,「我可以附和著笑,掌柜是決不責備的。」所以這個「附和著笑」確實表現著「附和著笑」的渴望,不是一句閑話。下面寫孔乙己同小夥計說話真是寫得好:「有一回對我說道,『你讀過書么?』我略略點一點頭。他說,『讀過書,……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麼寫的?』我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過〔我〕么?便回過臉去,不再理會。」在封建時代,讀書和過考這兩件事支配了一切人的意識,所以孔乙己便這樣問一個小孩子,而他拿一個「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來問這個小孩子,又正顯得孔乙己懂得酒店小夥計的心理,善於考試,善於打破沉悶的空氣,極見孔乙己有可愛之處。當最初孔乙己問他讀過書么,小夥計「略略點一點頭」,這幾個字的動作真是當時的小夥計,因為他不敢多說話,更不敢大聲說話。接著孔乙己考他,就寫出他當時的思想,而他的動作是「便回過臉去,不再理會」,是寫他不敢多有所動作,就是小孩子不敢活潑。而孔乙己在這個時候活潑極了,真是一幅畸形的社會的寫照。罪惡分明不在這兩個人物身上,是這個社會。下面指出孔乙己熱心,高興,嘆氣,惋惜,毫不虛偽,真是小孩子的好朋友、好教師似的,但這樣的生活太滑稽,小孩子沒有別的好朋友、好教師了。小夥計「努著嘴走遠」,這幾個字的動作又真是當時的小夥計,他不能有別的表情,實在他同孔乙己是很親熱的,他的生活太無活動的餘地了。接著第八段就寫孔乙己招來了許多小孩,魯迅是同情孔乙己的,在封建社會裡沒有人能夠像孔乙己這樣愛小孩。小孩們「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著碟子。孔乙己著了慌,伸開五指(這裡有他的兩個指頭的長指甲!)將碟子罩住,彎腰下去(他身材高!)說道,『不多了,我已經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搖頭說,『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這是滿口之乎者也的具體的形象。在這裡並不顯得是諷刺孔夫子(因為孔子曾說了「君子多乎哉?不多也」的話),只是把孔乙己的形象刻劃得真實、生動,小孩子們也懂得之乎者也的可笑。
孔乙己的形象在七段和八段里確實可以說完全寫給讀者了,第九段乃有力量以一句話總結前文。
從第十段起,當然還是孔乙己的形象,但作者在這裡不是寫孔乙己的性格,而是寫他的命運。「有一天,大約是中秋前的兩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結帳,取下粉板,忽然說,『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欠十九個錢呢?』」這裡的掌柜的形象非常真實,他是到了中秋節慢慢地在那裡結帳,而他忽然看見粉板上孔乙己的名下還欠十九個錢,乃不覺失聲地說著孔乙己長久沒有來。這時小夥計當然在場,掌柜的形象正是通過小夥計的口中寫出來的,所以小夥計也忽然記起孔乙己,「我才也覺得他的確長久沒有來了。」寫小說,在故事的轉折的時候,最不容易寫,魯迅在這種地方最會用一枝奇兵,來得出乎讀者的意外,就是所謂語不驚人死不休,如《阿Q正傳》里讀者本來以為是要寫阿Q進城,而魯迅的筆下乃是「人們都驚異,說是阿Q回來了,於是又回上去想道,他先前那裡去了呢?」我們在講《阿Q正傳》的時候已經講過。《孔乙己》的第十段是同樣的巧妙。故事寫到這裡,本來是要說明孔乙己打折了腿,以及為什麼打折了腿,如果就這樣平鋪直敘地告訴讀者,那就不能叫做引人入勝。魯迅在這裡利用掌柜中秋結帳,尤其是把記帳的粉板利用得好,因為孔乙己的名字記在這上面,從而把掌柜的形象也刻劃給我們,我們不以為魯迅是要告訴我們孔乙己打折了腿了,我們的面前是藝術的形象。於一副掌柜的面孔之外,也有寂寞的小夥計的形象,他看見——看見掌柜結帳,他聽見——聽見掌柜說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他又記起——記起孔乙己的確長久沒有來。更有一個喝酒的人的形象,是他說孔乙己打折了腿了。更有丁舉人的形象,孔乙己是偷了他家的東西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么?」「後來怎麼樣?」「怎麼樣?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後來呢?」這三個字,一個問號,掌柜的形象突出,他是在那裡算帳,他的語言無意義。「後來打折了腿了。」這一句重複的答話又真真是那一個喝酒的人的形象,在那個社會裡有許多話就是重複著,沒有別的法子可說。「打折了怎樣呢?」又是掌柜問,他的語言無意義,他在那裡算帳。「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喝酒人的這一句話確是有點意義,孔乙己死了,或者沒有死,本來不在話下的。所以魯迅接著寫一句:「掌柜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帳。」我們分析了這麼多,就故事的結構說這一段只是敘明孔乙己打折了腿。
第十一段寫一個折了腿用手走路再進咸亨喝酒的孔乙己,顯得新小說的刻劃作用比起舊小說來要用力得多,舊小說有時嫌籠統。這一段又格外顯得小說的長處,小說不像戲劇依靠表演,它依靠語言,而語言所描寫的範圍有時還超過舞台上的動作。《孔乙己》的第十一段真是證明。我們沒有別的法子,只有抄魯迅的原文:
- 中秋過後,秋風是一天涼比一天,看看將近初冬;我整天的靠著火,也須穿上棉襖了。一天的下午,沒有一個顧客,我正合了眼坐著。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極低,卻很耳熟。(像這種靠語言的描寫所給讀者的效果,恐不是舞台上的表演所能給觀眾的。)站起來向外一望。(這正是舞台上的動作。)那孔乙己便在櫃檯下對了門檻坐著。(孔乙己在小說里這樣出現給讀者,恐怕比舞台上的人物出現給觀眾要顯得作用大得多。)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已經不成樣子,是極平常的語言,在這裡是最好的語言,表現了極重的感情!)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見了我,又說道,「溫一碗酒。」掌柜也伸出頭去,一面說,「孔乙己么?你還欠十九個錢呢!」……
這個伸出頭說話的形象真是掌柜,在舞台上也可以把他表演得出來的。如以前所寫的,當他聽見人說孔乙己許是死了,他還欠他十九個錢,「掌柜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帳。」讀者以為他丟了這一筆帳吧,實在他的動作總是慢慢的,他的經驗大得很,到這時,他伸出頭去,一見面就說:「孔乙己么?你還欠十九個錢呢!」
我們還是接著讀十一段最後的描寫:
- ……我溫了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他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裡,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著用這手慢慢走去了。
小說的描寫常常比戲劇的動作反而顯得直接,像這裡「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坐著用這手慢慢走去了」,給讀者多麼深刻的感性認識呵!
第十二段又是多麼美麗的語言,親切的敘述,生動的形象(掌柜的),我們捨不得不抄下來:
- 自此以後,又長久沒有看見孔乙己。到了年關,掌柜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中秋可是沒有說,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
到第二年中秋掌柜已從粉板上將孔乙己的名字拭去了,所以他不再說話。小說寫到這裡本來就是結束孔乙己的故事,孔乙己的故事孔乙己自己結束了,就是他在這個沒落的社會裡死亡了,但從小說的技巧上說無須多此一舉,只從小夥計口裡說一句「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便可以。但這樣到底不像小說寫完了,所以最後加一段:
-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這一段非常之見魯迅的藝術風格,也見他的語言特點。魯迅的藝術風格每每表現於他對事實的邏輯要求,即如這裡,如果說「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孔乙己」,那麼孔乙己死了你怎麼用一個「見」字呢?所以連忙用一個破折號,表示此字不能用,同時就表現說這話人的心理作用,再加上破折號後面的句子就成功一個好風格。本來是說孔乙己的確死了,而又加「大約」二字,魯迅的語言每每如此,也極合乎邏輯,又表現魯迅的諷刺。
於近日購入一套人民文學出版社《魯迅全集》,同讀《廢名集》魯迅部分。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