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這個世界和解的方法是什麼?
「聞琴解佩神仙侶,挽斷羅衣留不住。」——晏殊《木蘭花》
青年作家、導演胡波選擇在這個月12號離開了這個世界。在他的朋友的悼文里,提到了這樣幾種「混過去」的方法,可我們都知道,他還是沒有混過去。
人活著,到底要怎樣才能混過去?
這個問題,看起來好像只是文藝青年才會面對的。其實不是,本來「文青」就是個很狹窄片面的標籤,用它來框定那些心思敏感又渴望表達的人們,未免有失公允。只要你對這個世界還抱有感情的期待,或者對文學藝術等未完的人類事業還心懷理想,難免會發現,這個世界不會像你希望的那樣,輕易地對你友好親善。
「酒」是千年前的人們,就拿來消解苦悶的東西,當然現在也一樣。對於文人士大夫階層來說,「詩」和「酒」又是相輔相成的,就像貶謫密州的蘇軾,在暮春的超然台上想到的一樣,「詩酒趁年華」——古時候的文人,少有不把自己埋在酒罈子里的。
古時候男人們的痛苦,最煎熬的不過是兩種,考不上科舉和貶官被流放。如果碰上了生逢亂世,就又多了幾分慷慨的國讎,除此之外的情愛別離,大多都只是小事。
他們不會缺少「紅顏知己」,就像趕考的元稹能碰上鶯鶯,顛沛的蘇軾身邊,還守著朝雲,就連身在亂世里憂國憂民,卻又自身難保的杜甫,在川陝之間奔逃的時候,也有「老妻」在側。但是,紅顏知己沒法永遠伴著你,元稹拋下了鶯鶯,朝雲撒手了蘇軾。世事難料,這和你是否有足夠多的錢來金屋藏嬌,並沒有多少關係。這一點上,本應最有權勢來免遭此劫的唐玄宗,反而最有發言權。
放到西方,早年間,最有效的工具就是「宗教」。無數國王與貴婦,騎士與詩人,雄辯家和教書匠,攔路盜和街邊乞,基本都在教堂里,《聖經》前說服了自己。後來工業革命了,他們小跑著進入了資本主義,經濟條件上去了,選擇就更多。
論喝酒,他們的杯中物,度數遠遠超過了我國古代文人的小消遣,魏爾倫、蘭波為首的那幫人把苦艾酒喝到都成了禁品,可該喪的喪,該悲的悲,在酒精的沉淪里出膛的子彈,一樣都沒少。預言自己會死於「三萬杯咖啡」的巴爾扎克,最後也沒逃脫自己的預言。論情愛帶來的感官刺激,更是沒什麼禁忌,一代道德楷模的雨果,養了情婦幾十年,即使在自我流放的路途上也讓她和自家比鄰而居;莫泊桑常年泡在煙花之地,也沒有能遏制住自己的精神發狂,最後在割喉自盡失敗之後,被關進了瘋人院;小仲馬是大仲馬私生的孽債,可他自己欠茶花女的債,也是一樣都沒少;討論當代文明精神危機時總也繞不過去的福柯,他更是一身寥寥,什麼都玩過,什麼都試過,最後在那個保守的年代裡死於艾滋。
論對紅顏的深情,有誰比得過太宰治絕望的痴纏,可三番二次的尋死,他都要拉著情人的手一起;又有誰比得過顧城對謝燁有如孺慕之情的依賴,可在激流島上,全都化作了兩人的悲劇。
如果說這些只是文藝工作者鑽牛角尖的心結,還太過久遠,不具備代表性的話。下面來看看前段時間的一條微博。
這是最有可能「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答案了吧。按照我喜歡的愛姐(微博ID:床上的Alice)的說法,「去趟菜市場都好使」。「走出去」是和這個世界「保持接觸」的最有效方法了,當你想要和它和解的時候,走出去看看它,也讓它看看你,去看看眾生百態的嬉笑怒罵,看看自然萬物的變化莫測,看看別的生命為了每一天的光陰,怎樣地拼力搏命。你的煩惱就有可能在心裡縮小,就像汪曾祺被「貶」到沽源,騎馬走在黑夜的草原上時,望著風雨欲來的天邊,黑雲翻滾跳動著,茫茫天地間只有他一個人,那時的他發現自己是那樣的小,人間苦惱是那樣的微不足道。畢竟在這樣一個能探測到中子星的引力波的時代,一個活人哪裡值得上和這浩瀚宇宙相比?
但是,當下的人,哪個不是在自己的位置上活著,哪怕你有這個心,也可能沒錢,可能沒時間,可能有時間卻沒錢,可能有錢卻沒時間,可能懶得動,可能怕危險……畢竟「接觸世界」是一種主動進攻的方式,它要你的行動,要你用物質條件來交換。
還有很多人,他們的生活更傾向隱在室內,隱在思考的屏風後,他們的精神天平壓過了物質。這個時候,還有種方法,說起來,可能是女人比男人更為熟悉的方法。請想想看余秀華,和她那首《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
為余秀華拍攝紀錄片的導演曾說過:「余秀華最想要的是愛情,可她永遠也得不到。」但是她本人並不這麼認為,雖然我們都知道她的生理缺憾,可她如果真的早已放棄了,就不會人到中年,還要拼了財力去離婚,也更不會寫出後面的詩篇。這是男人沒法感同身受的,「士之耽兮,猶可脫也。女之耽兮,不可脫也。」
這是一種想要靠它來掙脫現實牢籠的情意,它看不見,摸不著,不索取回報,不貪求佔有,不被空間所局限,不被時間所消磨。
想想看古時候的男人們,他們在官場求祿,在戰場殺敵,在千里江山之間輾轉反側,頭破血流。而女人們,靠著樓閣,數著星星,等著一封她在寄出那一刻就明白,永不會返回的書信,盼著一個她或許在離別那天就知道,永不會到來的歸期。
這樣的情意,成了一種溫柔的支撐力量。為什麼那些男性文人們,從屈原到辛棄疾,都假託女子的口吻來書寫自己的怨憤,不過是看到了這種執著,偷偷地把自己的遺憾藏到了隱忍的希望里。
說穿了,這是一種念想,一種慾望。
我想,要想和這個世界和解,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要「有物慾。」這個對象,可能是肉體和感官,可能是抓得住的金錢,可能是摸不著的心意,可能是江上月明的一陣風,可能是山中花開的一抹紅,可能是桌邊餐,可能是枕上眠。記住,不是責任,而是自己的物慾。不是強行為自己找理由留戀這世間,而是從自己的心裡,生出幾分念想,那這個世界就抓住了你的籌碼,就像是拽住了你的手,對你說道:「現在我知道你要什麼了,別想拋下我,我們坐下來好好談判談判吧。」這一談,恍如轉瞬,一輩子也就過去了。
至於想不想真的得到,能不能得到,得到了之後會不會厭棄,那都是後話了。畢竟,在這個一來一回的過程里,就算你沒再次愛上這世界,也早已離不開它了。
當然,我並不是對那些堅持不與這世界和解的人們有異議。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眼中的那個世界,我佩服他們不可重來的才情,尊敬他們不願重來的勇氣。
我們每個人,都是凡人,日日行走在月夜的森林裡。有的人,在漆黑的夜風裡昂著頭,舉著火把,挺著肩膀撞上那一路路的荊棘,他們步履匆匆,追逐那騰空的月亮,等不及黎明到來,就化作了草葉上的露珠。而我,軟弱而平庸,勾著腰低著頭,貼著矮小而堅固的樹根,慢慢地匍匐而行,我貪戀那每一寸周而復始的晨光,等著聽風聲帶來鳥唱。
只要對這紅塵還有著貪戀,你就還被這世界拽在手上,既然都不會放手,不如直視著它的眼睛,咧咧嘴笑笑:
「你好,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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