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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遇到「今生摯愛」,要不要「離婚」?

標題中的「婚後」指的是一切有感情基礎又相對穩定關係的情感狀態(不僅限男女)、「今生摯愛」不一定是真的今生摯愛(包含了各種可能性,不排除對方是個人渣)、「離婚」指的是結束「婚後生活」(包括分手)。

雖然我一直秉持著「在錯的時間裡遇到對的人,應該選擇放棄」的態度,但是最近我對這句話的扥困惑越來越大,如果穩定關係與幸福發生衝突以後,到底應該如何割捨?「在錯的時間裡遇到對的人,應該選擇放棄」這句話貌似一直告訴我,「不開心?好像所有的感情最終都會走向平淡!只有平淡才是真的!我不應該接觸這種穩定的關係,因為我遇不到更好的了!」。婚後既然會出現今生摯愛的對象,就代表生活並不幸福美滿吧;雖然即使結束婚後生活與今生摯愛發展新的生活,也不排除厄運的結果,但是至少是一段新的開始。

如果都嚮往著穩定的感情狀態,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抗拒相親的形式尋找另一半呢!?大部分人嚮往著愛人與被愛,是什麼讓我們轉變成穩定就好了。我開始懷疑,穩定狀態且對象的契合度很低的情況下出現一個契合度可能7、80%的對象(甚至高到「今生摯愛」)時,我們仍然應該放棄這個人嗎?儘管現在的狀態很穩定,也不能排除今生摯愛同樣也可能夠給你一個穩定的狀態,那為什麼一定要放棄呢!?

以上為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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