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轉戶系列之一
03-18
之前寫過一篇,但是由於太長了,很多同學沒有耐心讀完,現在重新總結,並把篇幅縮短一點。
本系列是寫給正在準備辦理或是在辦理途中的同學們,沒有親自經歷過這些流程,是無法體驗其中的酸甜苦辣的。下面是我自己親歷加上自己當時辦事的時候在網上查的一些資料,寫下來幫助那些需要的人。
持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 持證期間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正常繳費累計滿7年。辦法試行前按規定參加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在進行折算並補繳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差額後,予以認定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持證期間應當正常繳費未繳而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作為本項計算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的依據。
- 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 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
- 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累計滿7年;
第六條(激勵條件)
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者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的,可以不受上面第(一)、(二)項規定的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 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以縮短至5年;
- 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者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以不受上面第(四)項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 按照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者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以不受本辦法上面第(四)項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前款所稱的重大貢獻獎項範圍、計稅薪酬收入標準、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範圍、投資納稅數額和用工人數標準,由相關管理部門適時公布。
大部分同學用的是正常條件裡面的累計滿7年,需要注意申辦條件1裡面的累積滿7年,需要扣除社保補繳的月數,如果有這樣的記錄,需要順延下去。有幾個月,順延幾個月。
然後激勵條件裡面的3,也是一個可以試試的方法。其次連續3年社保基數超過上年上海市平均工資3倍,這個要去你社保部門查詢你的交費記錄。還要注意是連續的36個月。
以下是我查詢好的記錄:
以企業單位為例自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12993元,下限為2599元 2011年平均工資 4331
自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14076元,下限為2815元 2012年平均工資 4692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15108元, 下限為3022元 2013年平均工資 5036自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16353元,下限為3271元 2014年平均工資 5451最後一個需要注意的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有效期到本年12月31號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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