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療並不是以大三陽、小三陽、肝硬化這樣的情況而定。而是應該根據具體的檢查報告結果即肝臟的情況來定。
抗病毒治療主要根據HBV DNA水平、血清ALT 和肝臟疾病嚴重程度決定。
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慢性乙型肝炎(CHB)人群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HBV DNA 水平
HBeAg陽性者,HBV DNA≥20 000 IU/mL( 相當於 105拷貝/ mL);
HBeAg 陰性者,HBV DNA ≥2 000 IU/ mL (相當於104拷貝/ mL);
2.、ALT 水平
一般要求 ALT 持續升高≥2×ULN;如應用IFN 治療,一般情況下 ALT 應≤ 10 × ULN,血清總膽紅素應<2×ULN。
對持續 HBV、DNA 陽性、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疾病進展風險較大,可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
小三陽(HBeAg陰性)患者的藥物選擇及療程
藥物選擇
推薦療程
大三陽(HBeAg陽性)患者的藥物選擇及療程
首選恩替卡韋、替諾福韋或者長效干擾素
在達到HBV DNA低於檢測下線、ALT復常、HBeAg血清學轉換後再鞏固治療至少3年(每隔6個月複查一次)扔保持不變者,可考慮停葯,但延長療程可減少複發。
若經過24周治療HBsAg定量仍大於20000IU/ml,建議停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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