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吹的前言
藥房託管的文章我寫了不少,嗯,二、三篇已經算很多了。言簡意賅,觀點全面,不做科普講解,不然就得寫個系列長篇了…… 可以看下舊文如下:
罈子:藥房託管、醫藥物流外包SPD
藥房託管--將要明文禁止了么~
處方外流的商業模式--邪不壓正
言歸正傳,張記者的大作於2018年9月10日出版的《財經》雜誌發表了,俺的大名有幸在文中也出現了兩次,嘚瑟~~~
暗地裡以葯養醫,藥房託管落幕?
《財經》記者 辛穎 張利 | 文 王小 | 編輯
(本文首刊於2018年9月10日出版的《財經》雜誌)
藥房託管沒能撐得起醫藥分開大旗,逐漸演化出暗地裡的以葯養醫。若不能打破公立醫院的行政壟斷,服務模式如何轉變,都難切斷「醫」「葯」之間的利益輸送。
爭議多年,起起落落的藥房託管將要落幕了。2018年6月21日,步長製藥(603858.SH)、九州通(600998.SH)同時發布公告,承認「因國家政策變化,戰略業務也隨之變化」,擬將原議案中的醫療機構藥房託管業務模式,調整為專業藥房業務模式。國葯控股(
http://01099.HK)是最先公開抽身藥房託管業務的企業。這一變化源於多地出台的藥房託管禁令。5月末,北京市衛計委提出要對開展各類合作、託管、支援的醫院進行梳理;6月,上海市衛計委通知,審慎設定與葯企的合作模式,不應與有關企業開展藥房「託管」或類似業務合作,防範合作可能帶來的法律和政策風險。青海、山東、廣東、湖北等地衛計委也先後表態,禁止或規範藥房託管。一時風聲鶴唳。隨爭議而誕生的藥房託管,已起起伏伏多次。官方文件從未明確其定義,
網路將其釋義為「醫院仍擁有藥房所有權的前提下,將藥房的使用權和經營權交給醫藥公司,形式上實現醫藥分開」。這幾年,藥房託管還衍變出多種升級模式,核心是由託管企業向醫院交一部分「託管費」。《財經》記者調查發現,此種操作既響應了醫藥分開的政策,又能避開藥品零加成政策,將消失的藥品利潤變相收回來。「關鍵的問題,不是合作模式,而是利益關係。」一位衛生系統內部官員稱。
原寄望於藥房託管,是利用託管企業的集中採購優勢議價,降低醫療機構的採購、庫存成本。然而,在以葯養醫尚未破除的醫療環境中,藥房託管模式有演變成公立醫院「洗錢」工具的趨勢,名義上順應醫藥分開大旗,實際則避開政策壁壘,演化成暗地裡的以葯養醫,與醫藥分開的根本訴求相悖。
《財經》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人士均表示,禁止藥房託管的政策方向基本已經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