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就我一個人的名字,怎麼還吃虧了?

故事

段正淳是段氏集團的繼承人,典型的富二代,為人風流倜儻,卻也到處拈花惹草。不過最近他談了一個女朋友----刀小姐,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刀小姐出身普通人家,溫柔善良,希望能與愛人在大理擁有一個溫馨的小家。想有一個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房子,刀小姐不想讓愛人覺得自己很勢利,所以一直沒有提出買房事宜。但沒想到段公子體貼入微,主動提出了要購房。

段公子對刀小姐說:「寶貝,我知道你想在大理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我已經看中了一套價值500萬的房子,非常漂亮,我決定買下來送給你。」

刀小姐喜出望外卻又有些疑慮:「真的?但你有那麼多錢嗎?」

段公子微微一笑:「我雖然沒錢,但我父母有啊。我已經跟他們說了,由他們出資給我們買。我們先領證,然後再買房,這樣房子就是我們婚後的共同財產了,房子就登記你的名字。"

刀小姐聽完,心中一甜,但又想自己是獨立女性,絕不能讓對方看低了,剛想說話,卻又聽段郎說到:「我知道你要強,不肯輕易受這個好處。這樣,你跟岳丈和岳母說一下,由他們出個兩萬塊,剩下的由我父母來出,雙方父母都出錢,你的面子上也好看。

刀小姐沒想到情郎想的如此周到,心中簡直要流出蜜來。

就這樣,段公子與刀小姐登記結婚,然後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了一套價值500萬的房產,登記在刀小姐一人名下。

請注意這幾個關鍵詞:婚後購房、父母共同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


問題

如果有一天,刀小姐與段公子恩愛不再,這套價值500萬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該如何分割呢?


解答

這套房產,由夫妻雙方按照父母的出資比例按份共有。

也就是說,段公子佔有房產的99.6%,刀小姐佔有房產的0.4%

好了,心中不平的朋友可以罵一句:TMD了。


怎麼避免產生這種情況呢?

其實很簡單,只要房產證上登記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就可以了。

故事中的刀小姐再要強一些,對段公子說:不能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這套房子是我們倆的,我要房產證上有我們兩個人的名字,作為我們愛情的見證。

如果是這樣,OK,萬事大吉,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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