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論壇報記者Daniel Golden在他關於教育的文章中提到了一次與亞裔學生的對話。當他得知一個亞裔女孩SAT獲得了1530分(滿分1600分)後,他向女孩表達了祝賀。但是女孩卻十分沮喪,認為這個分數對於她來說是一個失敗的分數,是周圍人口中所說的「亞裔失敗者」(Asian Fail)。由於亞裔的身份,她的分數不足以支撐她進入夢想的大學-耶魯。事實也不出所料,第二天她就收到了耶魯的拒信。
在Golden文中出現的亞裔女孩在美國並非個別現象。對亞裔在美國大學錄取中受歧視現象的抗議聲從未間斷。2005年Princeton的研究顯示,亞裔學生在SAT上需要比白人學生多考140分,比西裔學生多考270分,比非裔學生多450分,才能被放在同一水平段比較。其他研究也發現,在各項申請數據(標準化考試,學校成績)都相同的情況下,亞裔學生的錄取率是所有族裔中最低的。這被許多人認為是亞裔在美國遭受歧視的重要鐵證。眾多抗議的矛頭直指意在促進高等教育公平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上,認為其過分偏愛西裔和非裔學生,而損害了亞裔學生的利益。
社會學在本科期間是我的主修專業之一,我的研究領域主要是當代國家主義思潮以及美國教育制度與政策和其中的階級與種族差異性。本文將為大家介紹一下美國教育政策中影響最深遠同時也是爭議最大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重點放在其歷史發展,政策理念與優勢,爭議點與回應,以及相關改進。
歷史發展
根據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NBER)報告,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是指「在分配僱用與教育等公共資源時,給予在各個社會領域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特殊優先權力」。歷史上,肯尼迪總統在1961年民權運動即將達到頂峰之際簽署了公共領域反對歧視的行政命令。這是平權法第一次進入公眾視野,隨後便被歷屆總統不斷擴大,最終成為了影響整體美國社會公共政策的重要法案。其中在1965年,約翰遜總統通過聯邦項目的形式將法案覆蓋擴大到了整個勞動市場。1969年,尼克松總統再次將法案範圍擴大。經過多年發展,如今此政策已經被廣泛應用到了公共服務,僱用,以及高等教育領域,與此同時也引起了巨大的爭議。自2003年起,共有七個州經過立法的形式禁止了在大學錄取中使用平權法。爭議聲也隨著法案的禁止與推行不斷升溫。其中最為激烈的一次來自於2011年,奧巴馬總統決定使用行政命令擴大「平權法案」在高等教育領域的影響。此舉受到了保守派,亞裔和部分白人的強烈抨擊,宣稱此舉通過給予非裔、西裔等少數族裔特殊關懷,對亞裔以及白人學生形成了「反向歧視(reverse-discrimination)」。2014年,在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的資助下,亞裔和白人學生開展了對哈佛大學和北卡大學的聯邦訴訟流程,控告兩所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變相歧視亞裔以及白人學生,將平權法案在2008年Abigail Fisher v. UT Austin案後再一次推上了風口浪尖。當保守派代表人物特朗普於2017年執政後,也宣稱會著手調查常春藤聯盟(Ivy League)等美國高等大學對亞裔以及白人的逆向歧視問題。
政策理念
區別於大部分人所設想的,平權法案的根本政策理念不在於防止公共領域的歧視問題,而在於解決由歷史問題導致的各族裔間資源分配極其不均的問題。特別是在高等教育領域,美國大學申請是一個高度競爭化的過程,由於過去長久以來的壓迫和歧視,非裔和西裔等少數族裔學生相較於白人學生而言,處在了一個天然的劣勢位置(fundamental disadvantage)。他們缺少相應的社會資源來完成他們的大學申請過程以及和白人學生在這過程中相競爭。研究顯示,非裔和西裔相較於白人擁有更少的家庭年收入以及家庭資產,父母受教育程度更低,更易生活在危險的街區,同時大學生數量也相對較少(看下圖)。
平權法案通過外部干預這一手段來彌補這些學生在教育上的天然競爭劣勢(competitive disadvantage)。因此,政策的核心理念可以概括為一句話那就是「並不是所有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線」。需要補償性(compensatory)的外部干涉來保護這些處於天然劣勢的學生的權益和受教育的機會。
政策優勢和意義
1. 促進教育公平
美國教育協會(American Council Education)關於平權法案的報告顯示,自從法案在60年代實施以來,少數族裔的大學總入學率提高了63%,其中本科入學率提高了62%,研究生入學率提高了82%,職業學校錄取率提高了107%。從歷史角度看,平權法案無疑對教育公平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同時極大減少了少數族裔學生與白人學生的成就差距(achievement gap)。通過促進教育公平,法案幫助少數族裔群體間接提高了整體生活水平,減少了貧困率,增加了社會流動性,從而進一步加強了社會公平,促進社會穩定。教育學家Kulid在2014年美國ohio教育論壇上指出,「通過教育獲得的技能和知識,如寫作,數學,以及其他學術和人際方面的能力,少數族裔學生可以獲得更高的收入從而有效脫離貧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報告也顯示,教育在幫助低收入家庭脫離貧困和增加社會流動性上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2. 少數族裔學生高等教育權利的重要保障
由於本身的天然劣勢,同時缺少平權法案的保障,在完全競爭的錄取環境中,許多少數族裔的學生會被白人學生取代,從而失去進入美國高等大學的機會。2014年的一項研究顯示,在平權法案禁令實行的州中,少數族裔學生六年內從本科大學畢業的比率大大減少。研究解釋其根本原因在於,禁令的實行導致了少數族裔學生進入大學的數量減少,進而導致了整體畢業生數量的減少。另一項於2013年進行的研究也顯示,禁令的實行直接導致了少數族裔大學錄取率的下降,其中理工科尤甚。長久下來,少數族裔學生的高等教育比率將會被大大影響。進而,悲觀地看,整體社會公平事業將會被延緩。
同時,大學入學後各項少數族裔支持項目如諮詢中心,文化中心,學業就業幫助項目,也是平權法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項目可以幫助少數學生快速融入校園生活,是他們成功大學生活的保障。
3. 榜樣效應:激勵更多少數族裔學生追求高等教育
通過讓更多的少數族裔學生進入大學學習,平權法案可以在少數族裔群體中建立起「偶像效應」從而激勵更多的學生去追求高等教育。社會心理學家指出,「偶像效應為個人行為所帶來的群體激勵效應」。看到身邊人通過教育的手段提高了收入與社會階層,少數族裔的學生會更願意去加大自己在高等教育上的投資和去追求高級學位。此舉有助於在整體上提高少數群體的受教育水平,從而在整體上提高群體生活水平,促進社會公平。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在2014年的研究顯示,平權法案的實施使得少數族裔學生投資了更多的人力資本如購買學習資料,訪問學習網站在準備大學入學考試上,大大降低了與白人學生的分數差距。另一研究也顯示,在03年平權法案擴大化後,各州少數族裔高中生與白人高中生的成就差距被大幅度縮小。此結果無疑得益於平權法案所打來的少數族裔在教育上的加大投資。心理學家將此現象解釋為,「通過榜樣教育的成功案例,少數族裔學生看到追求高等教育這一目標對於他們而言是高回報同時可實現的,這也就激烈他們去追尋榜樣的腳步,追求自我的高等教育。」長久下來,一個良性循環便可以在少數群體中形成,更多的人選擇接受高等教育,更多的學生被激烈去追求高等教育,以此帶來整體教育水平的提升。
4. 校園多樣性以及多元化的提升
平權法案為不同背景的少數學生提供進入大學的機會,促進了校園多元化的進程。少數族裔和主要族裔的學生都會獲益於這一過程。多樣性(diversity)可以說是當代美國大學重要而且又必不可少的一大特徵。多元化的校園可以為學生營造和諧和睦的校園氛圍以及幫助學生鍛煉多方面思考的能力。哥倫比亞大學校長Lee Bollinger 說道:「缺少多元化的學生以及教職工群體,高水平的教學與研究發現是不可能被完成的。」多元的學生群體可以帶來不同的視角與觀點。學生不同的民族和文化背景使得他們必須要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問題,去了解另一群體的觀點與看法,這在一定程度上鍛煉了學生們的思維能力同時增加了各個群體間的互相理解。研究也發現,在多樣化的環境中學生間的理解與溝通明顯加強,刻板印象(stereotype)的情況明顯減少,同時會表現出對學校生活更高的滿意度。同時也有研究表明,多元的環境使得學生的學術參與度得到提升,整體上增加了學生的學術水平。
爭議點與回應
該政策最大的爭議點,也就是開頭所提到的逆向歧視問題。
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到各個分數區間內,亞裔的錄取比率都是最低的。這無疑暴露了美國整體大學申請制度的問題同時也是政策反對者所攻擊最猛烈的點,認為平權法案通過給予非裔、西裔等其他少數族裔學生特殊關照,擠佔了亞裔學生在高等教育領域的位置。但是事實上,這種現象發生的根本原因其實不在於平權法案,而在於整體的錄取制度。美國大學在錄取中一直有優先錄取擁有特權背景學生的傾向,名為「developmental need」。也就是說,政客、名人、校友以及主要捐款人的子女在錄取中會被優先考慮。同時頂尖美國大學也錄取了大量「貴族運動」如馬術、高爾夫項目的學生運動員。而白人基本上佔了這兩個群體大部分。在對哈佛大學2016級入學新生的調查中發現,在錄取的白人學生中有35%的學生家庭年收入超過500,000美元,這個群體中有超過二分之三的學生擁有legacy背景(家庭成員曾就讀哈佛大學),而少數族裔(包括亞裔)的學生在這兩項上則佔比相對較低。同時,由於近些年不斷惡化的資金問題,美國大學也比以往更依賴於名人與富人的捐款,這也就意味著大學將要承擔更多去錄取這些名人後代的壓力。這類擁有特殊背景的學生在錄取中受到的特殊關照程度可能遠大於在平權法案幫助下的少數族裔學生。他們或許才是真正擠占亞裔高等教育位置的元兇。
第二則是錄取過程問題。研究顯示美國大學更愛將出色的亞裔申請者進行內部比較,而不是與其他的申請者進行整體比較。這也就導致了亞裔群體內部的激烈競爭,從而營造了整體平均錄取分數高的現象。因此根本解決方案應在於減弱金錢和特權在錄取過程中的角色以及對錄取制度的改革,而不是盲目廢除平權法案。
政策補充改進
近年也有學者提出,將家庭經濟狀況納入平權法案的重要考慮範疇。因為純粹的考慮種族不過是將白人的貴族主義變成了多元的貴族主義。根本而言,沒有解決問題。不僅要追求文化的多樣,也要追求社會階層的多元。將家庭經濟狀況納入考慮可以充分照顧到低收入階層的需求狀況,同時也可在另一方面幫助少數族裔的學生進入大學,因為大部分少數族裔學生普遍集中在低收入階層。考慮家庭收入狀況的平權法案可以充分幫助少數族裔學生,進而從另一方面提升校園的文化多樣性。
同時,U.S Today的調查發現,少數族裔的學生相較於白人學生更容易進入兩年制的營利性學院,從而導致了更多的助學貸款與較差的學習體驗。整體上而言,在四年制高等大學中,少數族裔仍然處在一個未被充分代表的情況。這種大學學校類型的種族差異值得教育政策制定者的關注。
結語
對於美國社會而言,平權法案的推行意義非同一般,一方面其在促進教育公平和校園多樣化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另一方面也引起了巨大的爭議。但綜合來看,此政策在當今美國仍然有著十分的必要性,特別是社會不公還十分巨大的情況下。其幫助少數族裔學生擁有了進入大學學習的機會,提高了社會流動性,促進了社會公平。同時帶來的校園多樣化豐富了學生的生活,促進了各族裔間的理解,鍛煉了學生的思維能力。因此,對於此政策的根本態度,應是「保留與修復」而非「禁止與廢除」。
相關問題解答:
對亞裔的不公平?
考量任何政策的公平與否,從根本角度而言,應從整體社會角度考慮,而非個人角度。就平權法案而言,我認為在社會角度來看是比較公平且有必要的。其根本理念在於通過補償性干預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也就是說給目前最需要幫助的群體給予幫助。從各項統計數據(家庭年收入、資產以及教育水平等)來看,整體亞裔(主要為中國裔、韓裔和日裔)在美國的平均生活水準是遠高於其他各少數族裔的。也就是說,根本而言亞裔並不需要此政策的幫助與扶持,雖然亞裔(特別是中國裔)在歷史上也遭受了許多不公待遇。同時就平權法禁令頒布的加州來看,大學中亞裔的比率也遠遠高於其他族裔,以及亞裔本身的人口比率。另一點則是,亞裔這個概念很寬泛,不僅僅指代中國裔,韓裔,日本裔,印度裔,還有像孟加拉裔,尼泊爾裔,越南裔,巴基斯坦裔,這些族裔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生活在一個低水平的狀態,處在未被充分代表的情況下,他們也應是平權法案的重要受惠者,這也是亞裔細分法案支持者的一大論點,我個人對此持保留態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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