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結婚,我覺得就是人們自己創造出來的最痛苦的病……結婚就是一場沒有盡頭的拷問。」——《最高の離婚》
看到一個新聞,說支付寶上線了首張電子離婚證。
我腦子第一反應是,時代也太快了吧,離婚也能移動化和電子化?以後我和我先生吵完架,是不是掏出手機就能一鍵離婚,或者我在嘗試買槍崩了他的路上嫌麻煩了,我點擊一下離婚,然後給他發個微信:你確認一下。就像給商家發起一筆轉賬,來,老闆,我付款了,你看一下。
電子程序化是解決人類辦事效率的成功途徑,快捷又方便,我歌頌它。可如今離婚倘若真要電子化了,你會真的在事畢後感慨,太方便了吧?轉身就投入去做別的事了嗎?我想大多數人都不會,一張電子證,承載著兩個人數些年的愛恨情仇,情分的糾纏要花上那麼多年,情分的斬斷只需要一秒,太冰冷了。
人類終究還是一種需要儀式感的動物。
紅白之事,大喜大悲之事,中國人特別喜歡拉攏一幫子人過來一同見證。結婚時要帶妝上台,滿歲了要請客抓周,仙逝了也要搭個棚子連唱帶跳三天,唯獨離婚,怎麼從未見過人大費周章過?
電影《非誠勿擾2》里有一幕離婚慶典,夫妻邊倒香檳邊和親友大喊不過了,此時典禮上空氣球飄過,標語寫著「離了還是好朋友」,鴿群飛散,一對新人從此「舊人」。
多美。
為什麼當代人不願意像電影一般折騰離婚儀式呢?我想還是因為其他的紅白事,多半是本著「這是好事」,「成功」,或者「緬懷感激」的出發點,離婚是個什麼狗屁喪氣玩意?散了散了,最好藏著捂著,誰也別知道,別說。
哈,離婚才不見得是一件失敗的事,離婚多半是其中一個人覺得很失敗,另外一個人覺得是成功。若兩個人都各自覺得離婚極好,皆大歡喜,我十分建議兩位趕緊弄一個離婚儀式,譬如我一個朋友,和她的老公辦完離婚證,倆人在民政局門口微笑自拍合影。
愛情剛來的時候,是兵荒馬亂,離婚時要拉扯得兵荒馬亂,與之前並沒有什麼不同。能和平分手的關係,太不容易了,如果能從一段複雜的婚姻關係里「成功」得到解脫,並且「緬懷感激」這一段經歷,這為什麼不是好事?
我知道我說這些還是太扯了。
能做到的人少之又少。婚姻到真正要一拍兩散時,都通常一地雞毛,對對方咬牙切齒,恨不得趕緊抱頭鼠竄。
支付寶搞得這一出,我看到底下有熱評說,感覺結婚離婚就像搞個QQ情侶那麼簡單。隔天,官方又回應,說這個電子證只是為了某些手續辦理恐怕要用到,要離婚還是要落地走正規程序。官方像是對這項服務出台進行了辯解,意即,離婚還是很麻煩的,但某些時刻,我們可以便民的嘛。那麼,未來,到底會不會真的有能線上辦理離婚的業務?
拜託,你以為結婚離婚是睜眼閉眼那麼簡單嗎?
離婚不難。
不離婚更難。
已婚人士的生活心態,大概有一百萬次想要與對方離婚,又有一千萬次打消離婚的想法,真正下定決心抉擇離婚,太痛苦了。
婚後,有三個家庭,我的,我父母的,伴侶父母的,三個家庭關係組成一張密密麻麻的蛛網,三個家庭組成一個財團,處於蛛網裡的人無一不被粘住。
據我觀察,但凡能離婚快的,得滿足三個條件,要麼兩邊都沒什麼錢,要麼父母基本不在了,要麼沒有小孩。家庭關係和利益關係,兩邊總得有一頭比較簡單。如果兩頭都很複雜,離婚沒有一年半載下不來。
想離婚,行啊,父母的勸告你要不要聽?對方的媽媽比對你親媽還好,五年如一日,你怎麼辦?子女的心碎你看不看?成績很好的女兒聽聞後哭得梨花帶雨的,你怎麼問她你要跟誰?你現在名下的新房是老公父母幫出的首付,你老公名下的房子是你父母幫出的裝修,你怎麼算?
斬獲諸多大獎的電影《一次別離》,本是講道德與信仰的電影,主角的離婚特別戲劇化,你代入女主西敏的視角,你可以體會一次實操離婚中的腦阻梗加心塞。
我想要到女兒的撫養權,但是女兒用她跟爸爸住這一出,來讓我回頭,我怎麼離?
伊朗的社會環境這麼差,我想帶著全家移民,老公非要留在國內,還以女兒的撫養權制約我,我怎麼離?
我公公老年痴呆,請來的保姆又沒有照顧好,公公差點掉下床死了,老公把人推了,又被人告了,家中沒人照顧公公了,只能我去照顧,我怎麼離?
我媽抵押了自己的房子保釋了老公出來,這個錢怎麼算?
女兒因為我老公這個事特別痛苦,我不得不尋找解決辦法消除她的痛苦,此事對她的影響會有多大?
聽我一句勸,光琢磨是沒用的,你先讓自己的心涼透了,特別狠了,再來做這場權衡。
那我為什麼仍說離婚不難?
因為我認為離婚只要理清思路,心一橫,執行好,這事就翻篇了。
難的其實還是不離婚,因為整段婚姻真的就是80%的壞+20%的好的一種常態,有人會說,你太悲觀了吧,我身邊誰誰誰誰幸福著呢,或者,我有自信,我肯定比他們的婚姻要好吧。
親愛的,不考慮時間單位的樂天想法——都是抬扛。
婚姻的頭幾年,轟轟烈烈,各種浪漫和天涯海角,婚姻七年之癢的前後幾年,開始思考,沒想明白的,離了,想明白了的,磕磕絆絆也能步入婚姻中半場,下半場就有點意思了,男人終於發現了妻子的好,多半來源於身體的急性病突然犯了,妻子來照顧了。
越往後,越拘泥於證明「夫妻感情還在」的形式。
你有一百次想要離婚,因為老公把襪子丟地到處都是,就有一百次說服自己不離婚的存念:我只能忍著;
你有一百次想要離婚,還因為老公半夜爬上來想要運動一下,絲毫不顧及你累不累,困不困,也就有一百次說服自己的內心活動:如果不這麼做,還怎麼是夫妻?
你有一百次想要離婚,再因為老公晚上總是很晚回家,就有一百次克制自己內心的衝動:還是別偷看他手機了,萬一真和助理有一腿呢?
離婚太麻煩了,但是不離婚,就得把戲做全套。許多男人女人到婚姻後半程,總算知道了各自半睜眼,別鬧出動靜,自己捅的屎簍子自己擦屁股,不知道就當沒有過,這場戲,就還演得下去。
坂元裕二的《最高の離婚》里就說過,最壞的結局不是離婚,而是成為面具夫婦,對對方沒有愛,也沒有任何期待,卻在一起生活,這才是最大的不幸。所以說這種假面夫妻,比離婚還費神。
這是一種「更難」。
還有一種,是婚姻出現了特別大的問題,比如老公出軌,怎麼勸說自己全當沒這一回事,繼續演完人生下半程?心裡的梁子是結定了,如何不讓吃下去的蒼蠅又反芻出來?
東野奎吾的《黎明之街》里也有這一類描述,渡部的妻子明知道丈夫和去和情人約會,卻只能裝作什麼都不知情,做了不合時宜的,蛋殼製作的聖誕老人,一個個敲碎,拿它們出氣。
最壞的一種是《傲骨賢妻》那種,和老公同時還是事業合伙人,電視劇最後,已經意圖與他離婚的艾麗西亞再一次選擇了站在他的身邊。
離婚是一次電光火石的工地爆炸,炸完就收工了。
不離婚,卻是一場停不下來的孤獨舞台劇,你要演的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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