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移民登陸如何申報海外資產?
大家都知道加拿大是萬稅之國,移民到加拿大的華人,最關心和最有必要知道就是該如何報稅。因為如果報多了交的稅也多,如果晚報、漏報或錯報,都可能被稅務局盯上,導致不必要的麻煩。
以下就新移民會遇到的幾個問題,快看看你是否知道?
1、是否第一次登陸後就需要報稅呢?
短登的新移民,從第一次登陸加拿大起,您就成為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但落地報到後如果馬上回國,並沒有在加拿大建立緊密的居住聯繫,則您還沒有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加拿大稅務居民。
但對於長登的新移民,登陸後在加拿大建立緊密的居住聯繫,特別指的是每年居住時間累計超過183天,在稅務上就會被認定為稅務居民,那麼就要報稅。以下是新移民必須了解的四個報稅時間點。
2、登陸前要做哪些稅務準備?
對於計劃來加拿大定居生活的新移民,在身份獲准以後,登陸之前在稅務上應該做哪些準備工作呢?
不管是從財務還是稅務上來說,登陸前的一個重要準備工作就是要整理家庭的全部資產,包括五大類:現金存款、物業、股權、債權和基金/股票/信託投資。
整理資產後,還需收集相關證據,包括公證和評估等,以支持資產的存在。收集有關資產的證據,主要有三方面的考慮:移民後轉移資金到加拿大、海外資產申報、資本增值的計算。
現金存款:主要是銀行存款,能證明資金的證據包括銀行對賬單、月結單、存款證明、銀行賬戶開戶文件等,必須真實有效。
物業:證明房地產的文件證據,如產權證、地稅單、買賣交易文件、付款證明等。
公司股權:股權證是公司股份資產的證據,必要時,還需文件證明申報人如何獲得該股份,如買賣交易文件、投資協議以及付款證明等。
債權:就是對別人的放債,形式包括欠條、放貸、應收款、賬款、債券等。
基金/股票/信託投資:包括投資的開戶文件、歷史交易記錄和登陸前市值等。
假定成本:不少移民在成為加拿大居民後,會繼續保持移民前擁有的海外資產。在申報海外資產時,對於這些資產成本的計算,稅法上有明確規定,即按成為加拿大居民那一天的市場價值來算,這種成本叫做假定成本(Deemed Cost)。
這一假定成本帶來的好處是,移民前所積累的資本增值部分無需在加拿大交稅。因此,為了便於日後申報海外資產,應收集證據來支持這一假定成本,這將是申報海外資產的依據,也是在出售資產時計算資本增值的依據。
3、4個重要的報稅時間點
一. 個人所得稅
每年4月30日前,加拿大稅務居民需要向稅局申報去年個人收入所得稅。
需要申報的是全部個人收入(包括工資收入、利息收入、分紅收入、資本增值收入及租賃收入等)。
加拿大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是以日曆年度為單位,每個日曆年度結束後,稅局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包括銀行及僱主等)在2至3月份將有關報稅的文件準備好並送稅局及納稅人各一份(包括大家常見的T3, T4, T5及學費T2202等)。
二. 海外資產
從第二次申報個人所得稅開始後的每年的4月30日前,如果您在加拿大以外擁有超過10萬加幣的總資產(包括存款、股票、債權、信託投資及房地產等),則需要申報海外資產。
新移民第一次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不需要申報海外資產,主要是由於稅局考慮到新移民剛來到加拿大,需要一定的時間來適應新的環境和了解相關的稅務申報要求。但從第二次申報個人所得稅開始後的每年都要申報。
需要說明的是,申報海外資產並不需要繳納資產稅,只是說明您在海外有多少資產,您可以選擇在任何時候將資產轉入加拿大。只有當海外資產產生收入或者出售時有增值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向政府繳稅。
三. 海外附屬企業
和海外資產申報時間相似,新移民第一次報稅時並不需要申報。
但稅務年度第二年結束後的15個月內,如果在加拿大以外的國家或地區擁有附屬企業超過10%以上的股份,那麼就需要向加拿大稅務局申報海外附屬企業(T1134)。
四. 在加拿大經營生意
若您在加拿大經商,如果是非上市公司,無論是個體生意、合夥生意還是有限公司的形式,公司財政年度最後一天起的90天內必須申報。
如果公司需要開T4, T4A等給僱員,則會計年度都須在2月底前完成。
記住這幾個重要的報稅時間節點,再找個合適的會計師,報稅要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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