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經理人?德魯克給職業經理人下了一個非常好的定義:經理人他自己是沒有績效的,經理人的績效取決於他的上司和他的下屬,當他們都有績效的時候,他就會有績效。讓一些人在一起共同去做一件事情,而且怎麼能夠讓大家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都能夠發揮作用,並且擁有價值的創造,這就是管理。
但是,很多時候我與管理人員聊天,會發現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幾乎所有的管理人員都認為管理是向下,而負責是向上的。如果問大家,你向誰負責,得到的答覆一定是,我們向領導負責;問大家,你管理誰,那麼結果也一定是我管理下屬。但是,這類答覆是錯誤的。
管理的對象是誰?一直都是一個似乎明確又非常不明確的問題,很多人都認為這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不需要過多地探討,但是當我們面對這樣一些問題的時候,恐怕對這個問題的回答顯得太過簡單或者太過含糊。
我講授《組織行為學》很多年,在所有的課堂上,關於這些問題的討論都是非常激烈和多解,出現這麼多的解答和不一致性,讓我很驚訝。近年來自己對於產生這麼多解答的原因逐步清晰,根本的原因是一個管理的思維定式的問題。
我們大部分人對於管理的思維定式是:向下管理,向上負責。這個思維定式的結果,導致對管理者的社會義務和管理者的責任之間的認識出現衝突,結果也無法協調社會責任與經濟績效之間的關係,更加不知道什麼樣的社會反應才是正確的反應以及管理者應該對誰負責。我覺得應該修正我們的管理思維定式,正確的思維定式應該是:向上管理,向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