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答啦:漢朝行政區劃,從郡國並行,到州郡縣三級,是如何形成的?

西漢初年,在行政區划上實行的是郡國並行的體制,也就是在沿襲秦朝郡縣制的同時,又分封了很多諸侯國。

為什麼明知道郡縣制是統一集權國家的最好選擇,卻反而要實行分封制呢?這事兒漢高祖劉邦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有跟著他打天下的開國功臣需要安慰啊,有那麼多劉氏宗親需要安排啊。因此劉邦再強勢也還是選擇了妥協。

這樣以來,漢王朝的版圖中就有了兩種行政區劃形態:一種是「中央——郡——縣」,另一種是「中央——封國——郡——縣」。

漢朝初年的郡縣,在秦朝40個郡的基礎上,增加到了54個郡,而且這個數字不斷增加,到了西漢末年孝平帝時期,郡的數量達到了93個。漢初郡國並立,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有15個,分別是河東郡、河南郡、河內郡、雲中郡、廣漢郡、南陽郡、南郡、漢中郡、巴郡、蜀郡、隴西郡、北地郡、上郡、上黨郡、內史郡等。

漢朝的分封的諸侯國也很複雜,既有作為策略的分封,又有作為制度的分封;既有異姓的分封,也有同姓的分封,既有封國,也有封侯。最初的異姓王是在楚漢戰爭中形成的,這樣的情況主要有韓王信(統領韓國故地)、趙王張耳(統領趙國故地)、淮南王英布(統領淮南地區)、齊王/楚王韓信(統領淮北之地)、梁王彭越(統領魏國故地)、燕王臧荼(統領燕國故地)、長沙王吳芮(統領湖南東北部地區)、閩粵王無諸(統領福建部分地區)等。

劉邦對這些異姓王並不放心,他認為「異姓不得為王」,因此後來採取了一系列翦除異性諸侯王等行動,先後誅殺韓信、擊破韓王信、碎屍彭越、擊殺英布等。

然而,異姓王的威脅雖然消除了,同姓諸侯王國卻並不讓人省心,隨著諸侯王國羽翼日益豐滿,勢力不斷強大,對中央的離心力日益突出,最終形成了叛亂之勢。先後有濟北王、淮南王、吳王等諸侯王國起來造反,最終形成七國之亂。

到了漢武帝時期,實行「強幹弱枝」,頒布推恩之令,諸侯國面積不斷縮小、勢力不斷減弱,王國由朝廷派官吏管轄,已經和郡縣沒有太大差別。而諸侯王們,也沒有實權,不過問政事,窮的只剩下錢了。

與此同時,漢武帝進一步加強了對地方的控制,將全國劃分為13個州,每個州統領若干郡國,設立刺史,負責監察所屬郡國。13個州分別是豫州、冀州、青州、兗州、徐州、荊州、揚州、益州、涼州、幽州、并州、朔方州、交州等。

以上!


推薦閱讀:

TAG:漢朝 | 行政區劃 | 漢武帝劉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