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要趁早,40歲離婚就別再婚了

張姐離婚三年了,46歲的她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再婚對象,不是對方嫌棄她帶著兒子,就是她嫌棄對方連房子都沒有。

張姐跟我說,她其實沒有非要找一個多好的男人。一般就行,有固定的收入,孩子不要太多負擔不要太重,要有房子,結婚不能住她家,她的房子是留給兒子的……

張姐說,就這條件怎麼這麼難?

要我說,40歲的女人離婚了就別再婚了。

因為40歲的男人比女人更現實,這個年齡的他們需要的是一個能幫他煮飯洗衣的女人,最好是自帶工資的,能幫他拉扯孩子,幫助他的孩子娶老婆帶孫子的,而不是像二十幾歲的小夥子一樣奮不顧身的愛上你,不介意你的條件、出身。

而40歲的離婚女人依然保有一顆少女心,特別是那種主動提出離婚的女人,她對婚姻的要求高過一般女人,甚至高過當初20歲的她自己。

40歲經歷了一次婚姻,早已經認清婚姻本質的男人,又怎麼可能滿足40歲女人對婚姻的渴求?

28歲的朱朱和老公關係一直不好。

朱朱老公雖然30歲了,卻像個小孩子,愛玩,有時候甚至夜不歸宿,沒有分擔過家務不說,對孩子也不管不問,兒子基本是朱朱和她爸媽一起帶大的。

不但如此,朱朱老公還幫別人向銀行擔保貸款,拿到錢的人跑了,他被要求還款,家裡因此背上了債務;做事也不靠譜,酒後駕車出車禍,把車撞得稀巴爛,幸好沒撞到人,他受傷也不嚴重……

老公種種舉動讓朱朱一次次萌生了離婚的念頭,可是孩子還小,她也總期望著老公能改。

我給她的建議是,離婚要趁早。

離婚這種事情,必須想清楚,但一旦想清楚就要毫不猶豫,越拖拉對自己傷害越大,而且離婚要趁早,因為越早才越有再遇見幸福的可能。

莉莉再婚就過得不錯,因為她離婚的時候還很年輕,只有28歲,她女兒也只有3歲多。

三年後莉莉遇見和她同齡的老公,那時候她老公未婚,對她一見鍾情,不顧家人反對和她結婚,對她的女兒視如己出。

兩人一起奮鬥,有房有車,日子過得很幸福,結婚十多年了。

而莉莉的第一段婚姻只維持了四年。

莉莉說,如果不是女兒的存在,她早已經忘記了曾經的婚姻,現在這段婚姻她會演到落幕,之前那段只是前戲。

陳淑珍,朋友的表姐,44歲的時候再婚,再婚對象60歲。

雖然很多人反對,因為明顯看得出來,對方只是想找一個伺候他的老媽子。

但陳姐還是堅持了,她認為找一個年紀大的會疼自己,更重要的是那時候她女兒剛剛讀高三,接下來就要上大學,靠她微薄的工資供不起女兒。

但是結婚後,老頭子對錢管的特別緊。

剛開始陳姐還能每個月從菜錢里摳出幾百塊錢給女兒當生活費,後來老頭子越查越嚴,不但要求陳姐每天報賬,甚至還拿著陳姐的報賬單去菜市場核對,幾塊錢幾毛錢的差別都要跟陳姐吵。

陳姐實在受不了了,跟老頭子吵架,要老頭子每個月固定給她生活費,用來養女兒。

老頭子明確拒絕,說他找陳姐就是看陳姐年輕能照顧他、帶著女兒沒負擔,如果要他養出錢養女兒那他不如花錢請個保姆。

陳姐一氣之下離開了老頭子,但到現在還沒辦離婚手續。

老頭子說他不離婚,等他生病了,陳姐是他法律上的老婆,必須要照顧他,否則到時候他告她遺棄罪。

陳姐說,想再婚找個人幫忙分擔經濟壓力,沒想到再婚出一個大麻煩。

40歲以後的再婚,誰心裡沒打著小九九。

所以離婚要趁早。

如果一段婚姻不幸福,那就快刀斬亂麻離了,如果離不了,拖到40歲那就別離了。

即使離了,也別再婚了。

再婚夫妻是各自帶著原來家庭背景、原來家庭錯綜複雜的問題走在一起的,你如果處理不好第一段原始婚姻,就不要妄想能處理好帶著烙印的第二段婚姻。

而且如果你40歲了,婚姻至少超過了10年,甚至15年、20年,你們的朋友、親戚、各種社會網路都糾葛在一起,還有各種生活習慣已經相互影響,甚至滲入骨髓了。要重新組合,重新排列社會關係,既需要時間也需要精力,試問你有時間有精力去應對嗎?

而且,如果再婚夫妻不能在兩三年內融合、解決好原來的婚姻烙印,基本上再婚的家庭就可以宣布失敗。

但年輕就不一樣。

年輕再婚,即使雙方都是離婚再相遇,之前的婚姻也不過3年、5年,在彼此的人生長河裡微乎其微,大家完全有時間重新塑造人際關係,也完全有時間像原配夫妻那樣攜手走20年、30年、甚至40年、50年。

而且年輕有衝勁,更浪漫,更俠義,男人不會因為你帶著兒子或者女兒就對你的愛打折扣,女人也不會因為你沒錢沒房子沒車子就棄你不要。

年輕男女比上40歲以上的男女更看重感情,而不是現實。

女人們,想離婚就要趁早呀,否則別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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