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之恨

作者心言,來自作者向慧田哲學投稿


東方和西方,在其哲學起點上,或者說在有文字記載的哲學起點上,有一個小小的不同或差別。這個最初的,小小的,在哲學上的不同,在其起點之後,卻造成了東方和西方在科學上歷時兩千年走向的巨大差異。這個最初的不同是:東方哲學認為「無中可以生有」*,而西方哲學卻說「存在來自存在」。

在這個「無中可以生有」裡面是沒有因果關係的。如果把「無」作為「有」的原因,這在形式邏輯上是一件十分荒謬的事情。而「存在來自存在」講的則完全就是因果關係本身,也正是在這因果關係的基礎上,科學才在西方得以出現並蓬勃發展。時至今日,東方人固然同樣接受了科學,但這種接受卻出於一種功利主義的動機,並不能說,東方人同時也普遍接受了作為科學基礎的西方哲學信仰。

不僅如此,作為信仰上的這一小小不同或差別,造成的不僅僅只是科學上的不同,還造成了東方和西方在宗教上的不同。在西方人看來,既然一切都有原因,那麼,在一切都還沒有存在之前,上帝的存在就是邏輯上的必然。這是一種與科學同根同源的基於因果律的信仰。而在東方,既然「有」可以來自於「無」,那麼,作為一切之原因的上帝就不是不可或缺的了。東方文化中固然也有許許多多不同的神,但都位於時間的起點與終點之間,並沒有一個如同亞伯拉罕諸教的經典中共同提到的那樣一位創造包括人在內的世間萬物的上帝。

無論是閃米特眾教,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伊斯蘭教或猶太教,皆信奉一位全知全能、至善至美的上帝,並以這位上帝為人及世間萬物最初的原因,甚至是最後的結果。對許多信徒來說,信奉這位上帝意味著不僅只是「信仰」而且更是「奉獻」。他們的信仰就在他們的主動奉獻之中,包括奉獻自己的生命。在這一點上,許多東方人則不同,當信仰某種宗教時,他們反而是希望從神那裡得到些什麼。許多人,點上區區一炷香或行一番跪拜之後,無論多麼不可思議的要求都有可能會向他們的神提出。至於這一炷香或跪拜與他們那些不可思議的要求之間是否能有什麼因果關係,則是完全可以置之於腦後的問題。

作為一種信仰,作為一種對人來說根本的思維方式,因果關係固然有可能在最初創造了亞伯拉罕諸教的上帝,但最終似乎也摧毀了同一個上帝。對於這種摧毀,從休謨到康德,從叔本華到尼采,從羅素到維特根斯坦,從海德格爾到德里達,舌槍唇劍,口誅筆伐,個個功不可沒。當然,最終,作為上帝的上帝只可能為因果關係所發現,卻不可能為因果關係所摧毀,因為我們自己就在這因果關係之中,而不可能跳出這因果關係之外。其實,在我看來,為因果關係所摧毀的只不過是許多人對聖經舊約的信仰。

聖經舊約之所以不足為信,最根本之處在於,它並沒有完全徹底地把上帝作為因果關係來說,而是把上帝與所創造的人與萬物說成是可以在特定時空中並列的存在。在其中,上帝與人的區別似乎僅僅只是能力的大小,並無任何本質上的不同。

且讓我們來問這樣一個問題:上帝為什麼要創造人與萬物呢?這是一個未被舊約回答,卻又應該是第一個被回答的因果問題。新約試圖回答這個問題說:這個原因就是上帝對人的愛。至少聖經新約約翰一書中便是這樣說的:「爾在愛中生,生在上帝中,上帝即是愛,亦在爾身中。」但我覺得,從邏輯上,這並未能自圓其說。試問:全知全能、至善至美的上帝為何一定要愛一些既不全知也不全能、既不至善也不至美的人呢?更何況,上帝在前,造人在後,在造人之前,上帝的愛從何而生,又因何而生呢?這裡面的因果關係何在呢?我們何以竟然能夠言說在我們被創造之前上帝心中的一段情感或意志呢?

試圖言說上帝心中之愛固然荒謬,但是,依據因果關係,我們卻未必不能言說上帝心中之恨。例如,我們完全可以邏輯地說:上帝創造人與物並非出於對我們的愛,而是出於對其自己的恨。如果上帝確實全知全能、至善至美,而且無外無內、不生不滅,一切都從來如此,並且永遠如此,那麼,終究會有一天,上帝一定會開始自恨,恨自己的全知全能、至善至美、無外無內、不生不滅,一定會進而要使自己與自己完全不同。從上帝對自己的這樣一種恨和對自己徹底否定的這樣一種原始動機,我們完全可以合乎邏輯地推導出人與萬物的創造和演變,推導出我們之中和宇宙之中的一切變化,甚至推導出耶穌為何生而為人,又為何一定要為人所害。

說上帝愛人,說的其實就是上帝之自恨。

如果我們這一切在最初的創造都是出於上帝對自己的恨和否定,那麼,毫無疑問,在我們這個宇宙誕生的那一瞬間,與此同時,任何全知全能、至善至美、無內無外、不生不滅都不再存在。在邏輯上必定如此,一定如此,否則上帝就不是全知全能、至善至美、無內無外、不生不滅的。這也就是說,我們這個宇宙之所以是這樣,既是一種必然,有是一種自由,因為只有這樣上帝才能完全徹底地與自己相反,這正是上帝全知全能、至善至美、無內無外和不生不滅的證明,這正是上帝之為上帝的證明。

由此還可以進一步推論說:我們應該愛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我們自己的過去和未來;上帝也愛我們,因為我們就是上帝現在的自己。我們應該彼此相愛,因為我們愛的是我們最真實的自己;我們亦應該把每一個自己做到極致,因為這正是上帝要做的事情。與此同時,我們亦應該恨我們自己,因為這「自己」並非是我們真實的自己,因為上帝才是我們最真實的自己,因為對自己的恨正是現在上帝所思所行之事,這也正是耶穌所授之愛的最真實意旨。

否則,如果沒有這愛與恨,整個宇宙實在沒有任何意義,任何生命實在沒有任何意義,每個人實在沒有任何意義,無論是努斯還是羅格斯,一切作為和言說都同樣沒有任何意義。

* 《老子》:「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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