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熱點回顧】
案例一:
2018年11月19日,一則「陝西神木15歲少女被數名同齡人強迫賣淫後被毆打致死」的消息引發關注,再次刷新了大眾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預設」。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正頻頻示警,不斷挑動公眾脆弱的神經。
根據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大數據顯示,我國是世界上未成年人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未成年人犯罪數量連續9年持續下降。但問題並未止步於此。
案例二:
聯合國規範性文件《利雅得準則》,對我國預防未成年犯罪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和啟示作用。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國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我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行為,均不負刑事責任。而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爆炸、投毒等罪的,才負刑事責任,而且還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理論界學者認為,根據法律家長主義和謙抑主義,刑法有必要防止犯罪圈的肆意擴大。但現實中,未成年人在作案時展示的認知辨識能力、心智發育程度甚至超過一般成年人。受害人及其家屬心靈之痛撫慰缺失,不斷拷問著國家少年司法體系。
二、【熱點解讀】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威廉·戈爾丁有一句名言:「一個孩子在沒有制度約束、懲罰機制的情況下,很容易做出野蠻的舉動,生物性中的惡便傾瀉而出,併產生巨大的破壞力。」如果因為惡者鑽了法律的漏洞,就可以逍遙法外,那麼那些無辜的受害者又應該怎麼保護自己?在這種情況下,愛的呼喚可能已經失去意義,就需要通過懲罰讓這些惡者收到應有的懲罰。讓他們敬畏生命,敬畏道德。
三、【熱點預測題】
2018年,一段「廣西永福未成年人毆打老人」的視頻引發關注。視頻中,幾名未成年人多次棍擊、腳踹老人。打人者共5人,均未滿十四周歲。被打者是一位智力殘疾的老人。有網友認為,應該完善法律讓他們收到法律的懲處;也有網友認為,未成年人犯罪,應該要有監護人承擔法律責任。請談談你的認識。
四、【思維導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