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到底意味著什麼?會給人帶來怎麼樣的困境和傷害?
現在諸如「家暴是不是家事」等問題已經有了共識,2016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開始實施,不僅制止身體暴力,還特意強調了精神暴力的部分。
法規應對的,是複雜的現實世界。深圳鵬星家庭暴力防護中心幹事劉西重說,遭遇家暴的人,不僅身體受損,心理健康也被摧毀,很多人生活在高度恐懼之下,甚至伴隨著抑鬱和自殺傾向。
對於很多人來說,不離開似乎是一個難以解開的疑問。關於家暴,知乎上討論度最高的問題是:「家暴的受害者為什麼不選擇離開所在的家庭?」
由於家庭關係的隱私性,家暴並沒有那麼容易認定。2014到2016年,全國法院公布的一審涉及家暴內容的離婚判決文書94571份,其中只有3741件被認定存在家暴行為,認定率僅為3.96%。由於顧忌孩子、感情、周圍人的看法等因素,能夠真正迅速果斷地從家暴關係中全身而退的人少之又少。
每日人物採訪了四位與家暴有關的女性。她們有遭遇冷暴力的城市女性,有為了孩子選擇留下來的高知媽媽,有推動了反家暴相關法律推行的律師,也有不堪忍受家暴觸犯法律的農村婦女。
在她們的講述中,我們得以更切實地感受到,反抗並沒有那麼容易,親情、暴力和妥協常常讓事情變得更加複雜。家暴的減少,需要有一個更完備的支持系統。
文 | 閆坤沐 韓逸
編輯 | 陳墨
我是真的救不了他
我和丈夫都是在一線城市讀書,然後回到老家工作的,他學音樂,愛穿白襯衫,長得很帥,我們通過相親結婚。
他對我好的時候真的挑不出毛病,一天三頓飯變著花樣做,就兩個人吃,他最少做四個菜,我一喊累,他就幫我按摩、艾灸。
領證以後不到一星期,我第一次覺得他有點不對勁兒。我身上起了個包,他要幫我按,結果弄疼我了,我沒忍住叫了一聲,刺激到他,他突然就拿煙頭在胳膊上燙了兩個疤。
從那以後,類似的事情慢慢變多。有時候,他晚上突發奇想給我炸雞腿當宵夜,如果我說不吃,他會馬上陰沉下臉,把雞腿倒了,把盤子摔得粉碎。
後來,他發展到控制我。我上班時間必須給他開定位,去哪兒隨時向他彙報。
最嚴重的時候,只要他喝了酒,就會搶了我的手機,坐在床上翻我的相冊,質問我每張照片都是誰給我拍的,從蛛絲馬跡里臆想我以前給人當過小三、給別人墮過胎,自己開始編故事,然後辱罵我,要求我把男性聯繫人都刪掉,哪怕是親戚也不能留。
我求他爸媽管管他,他爸來了才說了一句話,他就把家裡的電視、茶几全砸了,然後衝到小區頂樓說他要自殺。
他沒有直接傷害過我,最接近的一次發生在大約一年前,他喝多了酒,讓我刪除朋友圈,我頂撞了一句,他衝到廚房拿出案板和刀,把我的手按在案板上,威脅要剁掉我的手指。
我嚇懵了,不敢掙扎。他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逼我寫了保證書。寫完之後,他摔了刀和案板,突然又沒事兒人一樣,說了句「睡吧」,就睡著了,我一夜一動不敢動。
第二天,我們一起去參加親戚的婚宴,我找機會跪在一個親戚面前,求他們把我從婚宴現場帶走,直接去報了警。
一聽是家庭糾紛,警察就不太想管,說我沒錄像,受的也是輕微劃傷,達不到立案標準。得知我丈夫在奪刀過程中也受了輕微抓傷,警察說你們這算鬥毆,要拘留就兩個人都拘留,沒有人能理解我聽到這句話心裡有多無助、多失望。
後來我們分開了一段時間。他每天給我發信息求我,我有點動搖了。在我心裡,還有一些不切實際的想法,想要「拯救」他。
其實,我丈夫也是一個很可憐的人,從小父母對他的教育方式就非常極端。我帶他去看了精神科,醫生診斷為衝動型人格障礙,他聽了以後直接拿病例摔在醫生身上走了。我又帶他去看心理諮詢,諮詢師私下勸我,誰也救不了他,除非他自己有強大的主觀意志力。
我不信邪,想給他一次機會。結果和好沒多久,一天晚上,因為我要加班,他突然就瘋了,衝到我公司來,坐在會議室外面等我,我一出來,他就把我拽到車上,搶了我的車鑰匙,一路猛踩油門連續闖紅燈開回家。我嚇死了,趁他開車門下車的時候趕緊跑到旁邊單元去敲門,幸好有個陌生人給我開門,收留了我一晚上。
那天以後我才徹底明白,我是真的救不了他。我們現在已經分居了,我在起訴離婚。但因為我受的都是冷暴力,沒有嚴重的外傷,沒人相信我遭遇了什麼。
因為我拿不出家暴的證據,法院只能按感情破裂處理。我丈夫去法院鬧,威脅法官,如果判離婚他就到我們家鬧事,然後自殺。法官怕惹事,這件案子就被拖住了,沒有進展。
唯一的安慰是我爸支持我,跟我說必須離婚。我換了工作和聯繫方式,東躲西藏避著他。
擺脫家暴竟這麼難
我今年40歲,上海人,戀愛、結婚一共10年了,有一個5歲的女兒。
我和老公都有不錯的學歷,他來自中部一個省會城市,戀愛時看起來溫文爾雅。婚前,他打過我一次,那時以為只是偶發性的,但從我懷孕開始,他開始挑剔、侮辱我,此後每隔三五個月,我就要承受他的暴打。
我生活在上海這樣的一線城市,從沒放棄過工作,在多年反抗家暴的過程中,很遺憾地發現,擺脫家暴竟然這樣難。
因為被打,我先後報過三次警。第一次,警察給我開了一個驗傷單讓我去驗傷,回來做了個筆錄。
過了幾個月,我第二次報警,警察覺得我不爭氣,一個本地人怎麼能讓外地老公欺負成這樣。他們到家裡來警告了我老公兩句,然後跟我說實在過不下去了可以去法院起訴,找警察解決不了什麼問題。
第三次報警發生在去年,因為他嫌我一天到晚給孩子吃所謂的營養搭配,而他覺得長身體應該多攝入優質的蛋白質,他把我打得半邊臉皮下出血,腦袋腫得像豬頭。
這一次,因為傷情實在太重,警察終於開出了一個《家暴告誡書》,跟我丈夫說,再發生一次就要拘留他了。這下他有所顧忌,一段時間內不敢打我了,改成罵我,語言極其不堪,當著女兒的面也一樣。
這次我下定決心和他提了離婚,他讓我凈身出戶,還讓他父母盯著孩子,不給我任何帶走孩子的機會。天知道我下了多大的決心,最後決定錢和房子我都不要了,孩子我也不要了,我就要離婚,前段時間我連起訴離婚的代理協議都寫好了。
結果他看我態度決絕,就開始到處在親戚朋友同事中散播我的消息,說我心狠、拋棄丈夫、不管孩子。一到晚上,他就給我發孩子哭鬧的視頻、照片,說孩子多需要我,讓我回去。
我真的受不了他拿孩子做文章,折磨孩子,也受不了他扣給我這麼大的帽子。
我問律師,起訴離婚會怎麼樣,律師告訴我,最好的情況是法院判我們離婚,把孩子判給我,讓他付撫養費,但如果他不給我孩子,或者他不給錢,把他列入失信名單,坐高鐵不方便,就是最嚴重的懲罰了。
而我會面臨什麼呢?丈夫威脅我,如果我敢去起訴離婚,或者我敢帶走孩子,他就拉著我們全家為他陪葬。老人、孩子、工作都是我的軟肋,可他什麼都不怕。
不知道怎麼辦的時候,我加入了一些家暴受害者互助群,希望能從中找到保護自己人身安全、帶著孩子全身而退的法律途徑。但加進去我才知道,在這個群里,能從婚姻中解脫的人,十個里最多有一兩個,大多數人都在將就,離不了婚。
我印象最深的一個人來自農村,老公發起瘋來把她關在房間里用皮帶抽,連懷孕和坐月子時候都在挨打。她把老公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證據比較單薄,法官在法庭上問她老公有沒有打人,她老公說,「我打了,但是我對她還是有很深的感情」。結果法院一審判決不離婚。她只能偷偷跑出來,孩子也不要了,不和家裡人聯繫,就在外面打工。
我做不到她這樣,輿論對女人不管孩子是很苛刻的,為了孩子忍受家暴就是英雄,但是為了逃開家暴不管孩子就是狠心,沒有幾個女人受得了這種指責,我也是。
現在的我只好妥協,我每天依然和他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自己繼續被他折騰。我已經想好了,大不了賠上整個人生,等孩子高考以後,有自己生活的能力了,我非要離開這個家不可,到時候我就什麼都不管了。
到現在,我也不敢再相親
掐死我老公之前,我從來沒有還過手。
挨打沒得什麼理由。有時候是他吃了酒,要發酒瘋。有時候就是幹完活兒,好好地走在路上。他一開腔就要罵人,你什麼話都要由著他。沒有跟著他說話,他就要發瘋打人。
我老公身體弱,從他父母身上掉下來就有病,我忍不起心打他。每次他打我,我就想,你打吧,手打軟了,打不動了,就不會打了。打得斷我骨頭打不斷筋,筋是軟綿綿的嘛。
鄰居和親戚都見過他打我,沒有人管。在村裡,這種事是屋頭裡面的事。我也不敢告訴我媽,怕她擔心,更害怕她來了被我老公一起打。6年以前,一個雨天,他喝了酒,拿出藏在柜子里的刀,喊著要殺了我。我拚命往門外跑,一跤磕在門口的米舂上,血就那麼流出來。
其他時候,還是不經常流血的。只要不流血,我就覺得不算是受傷。我沒念過書,不識得字,根本沒聽說過「家庭暴力」。除了忍著,我也不知道能怎麼辦。
那天晚上也是一樣。我和孩子們都睡了,他用拳頭打我的頭。我扯被子蒙住頭,他還是打。我掀開被子,好像聽到一個聲音,殺了他。床邊有根木頭棍子,平時用來堵老鼠洞的。我抓過來,敲他的腦袋,他要還手,我就掐他脖子。他臉朝下,跪在地上,沒氣了。
我看他死了,第一個念頭就是殺人償命,我也不活了。家裡牆上釘著一排釘子,掛著塑料袋,我就去裡面挨個兒翻農藥。可是前幾天農藥剛剛用完,沒有了。
兒子幫我報了警。我在看守所里的時候,我老公的父親和兄弟在全村幫我徵集簽名,寫聯名信,請法院緩刑。後來,我被判了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執行。老公的家人對我很和氣,讓我安心把孩子帶大。
我在看守所呆了半年。回家之後,家裡的血跡都被擦掉了,土房成了危房。他的衣服和鞋子都被老鼠咬得破破爛爛,堆著老鼠屎。我丟了所有跟他有關的東西,包括他的刀。我不敢看。
他唯一留下的就是遺照。起先掛在土屋房頂的籮筐里,後來房屋倒塌了,我怕砸著他,就把他的照片放在新房的堂屋裡,和我爸爸放在一起。
孩子們從來不說想他。他們提起爸爸的時候,只會說爸爸是怎麼打我的。當年,我們家沒錢蓋房,他就說,我有人,我們就一口氣生了五個孩子,四個孩子都是黑戶。老五被送到別家去寄養了,爸爸死那天晚上,只有他沒看見。
我現在沒有什麼收入。種點稻穀和小菜,養點小雞小鴨,喂大了拿去賣。孩子要是想吃肉,我就上街給他們買點便宜的碎肉,幾塊錢一斤。以前我不怕殺豬,現在看見血,總是暈暈的,心慌慌的。連雞鴨都不敢殺。
從看守所回來之後,我就夢見他兩次。第一次,他站在我床頭,什麼都沒說。第二次,他叫我好好把孩子帶大,好好過生活。他說,我知道錯了。這以後,我再也沒在夢裡見過他。
這幾年,我最喜歡看央視12套的《社會與法》,慢慢懂了很多。如果回到從前,我就知道,可以找派出所,找婦聯,往上告他去。可是有人給我介紹對象,我還是不樂意見,我真怕再遇到一個跟他一樣的人。
施暴者和受暴者,
都是家暴本身的受害者
我原本是一個商事律師,在2013之前,從未辦理過與家暴有關的刑事案件。直到2012年底,四川婦女李彥的家人找到我,請我給正處於死刑複核階段的她辯護,訴求很簡單,保住命就行。
2010年11月3日的晚上,李彥用火藥槍槍管打死了長期對自己實施家暴的丈夫譚勇。丈夫倒地之後,她想叫救護車、想報警,但是因為丈夫的經濟控制,她的電話每個月只有8元錢月租費,已經停機了。不知道停機也能撥打緊急電話的李彥做出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行為——她肢解了丈夫的屍體,還把頭放進了高壓鍋。
2011年8月,資陽中院判處她死刑立即執行。這個結果引發了很大爭議,數百名法律人士及專家聯名發表公開信,認為李彥罪不至死。
事實上,長期遭受家暴的李彥曾嘗試過很多自救的辦法。她嘗試過協議離婚、向居委會求助、向縣婦聯反映,甚至按照婦聯的建議,去縣中醫院開具了身體多處受傷的診斷證明,卻被縣城裡無知的法律工作者告知「婚姻法規定離婚只能在分居兩年後提出」。
早在2008年,我國就開始分期分批地對法官、檢察官、律師和警察進行過有關家暴知識的培訓試點,但「家庭暴力」這個詞語對大多數人仍然是陌生的,很多法律工作者對家庭暴力缺乏認識,無法給受暴者提供專業的建議。除此之外,受暴者往往經濟難以獨立,還面臨著施暴者的精神控制。她們缺乏的不僅是反抗家暴的勇氣,還有法律和社會支持。
在我經手的所有家暴案例中,家暴行為有著固有的周期性,一開始只是口角和輕微推搡,暴力發生後,受暴人受傷。隨之而來的是施暴人的道歉、懺悔和甜言蜜語,雙方會和好,直至下一個暴力周期的到來。絕大多數的受暴女性都滿懷不再遭受暴力的期待,而處於深深的忍耐中。
這種忍耐助長了家暴的發生。家庭暴力發生的環境隱私,受暴者往往無法在暴力發生的瞬間開始錄音錄影,取證十分困難,即便獲得了證據,往往也很難保存。
李彥的案件對其時已經蘊釀了近20年的《反家庭暴力法》出台有重大推動作用。法律規定,只要證據充分完整,受暴者可以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旦保護令開始施行,半年內施暴者都不許靠近受暴者200米以內,如果違反,法院可以對他們處以15天的司法拘留。
據成都中院對外公開報道,從2016年3月法律正式施行,到2017年9?30日,我所在的成都,適用反家庭暴力法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案件總數是71件。我的一位當事人趙敏就是其中之一。
趙敏離開了打她的丈夫,彩印了一份法院發給她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書,像護身符一樣每天隨身攜帶。事實上,只要成功申請,公安機關無須看到人身安全保護令,也可以對再接近她的丈夫實施強制帶離。
證據的呈現也在更加多樣化。在申請保護令的過程中,傷情照片、診斷記錄、家暴過程中的錄音和錄像、目擊者的證言、甚至微信、QQ聊天記錄中受暴者對家暴過程的描述、施暴者道歉的內容,只要分別或者組合起來可以證明家暴事實的,都有合法有效的證據。
作為律師,我感到欣慰,無論之前還是現在,都能明顯地看到法治的進步。2015年4月,李彥被四川高院改判死緩,後來,在2017年9月減為無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女子監獄服刑。
當年李彥案發回重審宣判後,我對所有關注李彥案件的人們說的是:「我儘力了。對不起。」我堅持認為,以她的案件事實,刑期在12年左右更為合理。
2015年,四川省廣安市有一起案件,女方長期遭受家暴,毒死了丈夫,也進行了碎屍。2016年4月,廣安中院判決她10年有期徒刑,她未上訴,檢方也沒有抗訴。
其實,無論是被殺的施暴者還是受暴者,都是家暴本身的受害者。無論怎樣,施暴者都失去了生命。
(賴祐萱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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