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人」不知道自己在做「壞事」嗎?
生活中,如果有人實施了某種不良行為,人們往往會說這是無知導致的。旁人也往往會採取說服教育的方法,以讓所謂的「壞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及對他人的傷害。這種說服教育的背後實質上已經隱含「壞人不能意識到自己行為不正確」的假設。
然而,「壞人」只要生活在特定的社會場域中,必然受到社會普遍接受的習俗、道德觀念以及各方教育的影響,如果僅僅把「壞人」做壞事歸結為無知,在大部分情況下是不符合事實的。但說「壞事」是出於某種對自己和他人以及道德原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無知也有合理性,因為可以說他沒有明白真正對自己有益的做法。這個矛盾似乎意味著,好的行為可能與人的情感、慾望和思考能力都有關。由此值得進一步追問:「壞人」到底有沒有知識?如果有是在何種意義上有?如果沒有,在何種意義上沒有?「壞人」是否明知故犯?如果是,這種行為又是如何產生的?「壞人」在知識轉變為行動的過程中又經歷了一個怎樣的推理過程?
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知識而是正確地行動。因此僅僅對壞人的心靈進行知識堆積並無實際效果。因為「做壞事」的主要原因恰恰是內在選擇與外化行動之間的斷裂。知識只是為行為選擇提供理由。知識要現實化為行動,還必須把知識品格化以達到自我的同一性,最後還要德性化,從而達到與情感相融合以驅動其選擇正確的行動。因此可以說,「壞人」知道善並不足以使他實踐善,主要不是因為他們無知,而是因為他們品格上有弱點。對於大部分「壞人」來說,他們在認知上可能沒有問題,但在知道應該做什麼時卻並不照此行事,這是明知故犯、知善不為。
亞里士多德認為「人該如何行動」經歷了三個推理過程,可稱之為實踐三段論。實踐三段論包括:普遍前提(即大前提)、具體前提(即小前提)和結論。
用來分析「壞人做壞事」,三段論可以表述為:
普遍前提:任何人做壞事都是不對的
具體前提:我正在做壞事
結論:我的行為是不對的
明知故犯:
慾望的膨脹會導致大前提不起作用,同時使小前提被克服而失去原有的意義,「壞人」最終選擇了與自己當下情感和慾望相一致的道德信念,從而做出了錯誤行為。
其實踐三段論變為:
普遍前提:做壞事會給人帶來快感
具體前提:我正在做壞事
結論:我做壞事會給我帶來快感
知善不為:
「壞人」可能具有普遍前提的知識,但是他可能不知道或知道卻沒意識到「我在做壞事「。普遍前提是一種思慮的結果,而小前提來自於感知。
「壞人」在強烈情感和慾望出現時阻斷了意識到「我正在做壞事」,從而使本來充分認識到的一般事實成為一種失效的知識。沒有清楚地意識到小前提知識,也就無法把大前提運用到小前提上,最終導致了兩個前提之間出現斷裂。
綜上,「壞人」對自己不正確行為的認知往往處於一種「知又無知」的狀態,並不能否認壞人具有社會普遍宣揚的道德原則知識,然而持有知識與使用知識並不是一回事。「壞人」在做「壞事」時,可能未成功提取這種認知。因此他們是表面上知,實質上無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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