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就有人提出,要對中國的傳統筵席進行改革,要調整筵席食物重葷輕素、重菜肴輕主食、重飲輕食的不合理結構,建立葷素並重、菜飯並舉、飲食共進、符合營養科學的筵席食物結構。
第二,餐飲業者和廣大餐飲消費者,缺乏營養科學知識,對實行筵席食物結構科學化和實行菜品合理搭配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本文提出的實行中餐菜品的合理搭配,看起來事件小事,但是,在我國這樣歷史和現實飲食文化背景下,就變成一件難辦的大事,它涉及到法制、體制、機制、政策、飲食觀念和文化等一系列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有個過程。比如,一些發達國家,都頒布實施了《營養法》或《營養師法》,他們通過營養法嚴格要求生產經營食品的企業、單位提供的食品符合營養平衡的要求。它們要求所有生產經營食品的企業、餐館、食堂必需配備營養師,並把配備營養師作為企業經營許可的必要條件之一。營養師有權對供應食品的營養結構、質量、烹調方法進行干預和監督。有了這樣的營養法,筵席的食物結構科學化、菜品合理搭配就能順理成章地辦到。又比如,公款吃喝,在國外接待宴請經費使用管理非常嚴格,而且公開透明,能受到各方面的監督、違者會受到嚴厲處罰。而在我國,公款吃喝已成為難以解決的「老大難」,出台過不少制止公款吃喝的文件、規定,但由於多數是號召性的條文,可操作性差,缺少治本措施,缺乏公開透明的監督懲罰措施,往往是「下個文,刮陣風」,風一過又照舊。所以,公款吃喝成了「治不了」的怪象。這些年來公款吃喝的金額在持續上升。據稱,全國一年僅公款吃喝消費就超過4000億元。這種「不吃白不吃」的公款吃喝風剎不住,筵席食物結構科學化、餐飲食品合理搭配是難於推開的。
推薦閱讀:
TAG: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