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傷寒論第45條:表證在即可解表原則

傷寒論第45條: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

本條仍然是講太陽病的誤治!即只要表證還在就不可下!

太陽病應該用汗法,不管是麻黃湯還是桂枝湯,都是汗劑。但是,太陽病發汗之後並非100%都能痊癒,原因很多,比如病重葯輕,汗不得法,汗後調養不當,等等。總之,汗後病沒有好!

汗後未解可以再汗,直到表證解除為止。要麼表證解除痊癒,要麼病邪完全入里,表無餘邪,否則汗法都是必須的!當然表裡同病者可以表裡同治,其中治表的部分還是汗法。

但本條病例中醫生竟然用了下法!顯然是誤治!或許患者確有可下之症,比如便秘嚴重,很痛苦!所以醫生為了解除患者痛苦,「急則治其標」,所以用了下法!

不管是什麼原因,患者表證還在,用下法就是錯的!「急則治其標」這樣的借口是不成立的!因為從治標的角度,也需要用汗法,汗後表解正氣回歸則大便自解,這叫提壺揭蓋法!

好吧!醫生還是誤治了!誤用下法!但是,下後脈仍然是浮的!浮脈主表,說明表證還在!表證並沒有因為誤下而消失,既沒有痊癒,也沒有因誤下而導致正氣陷落病邪入里。

這其實是很幸運的!因為誤下肯定不會痊癒的!那麼只有兩種情況,一是病邪內陷,傳變為里證或者半表半里證,這就屬於病情加重或者叫複雜化。再一種情況就是表證還在,沒有內陷。當然,也可能表證還有,里證或半表半里證已現!這種情況可以也可以歸於病邪內陷。

本條所言,是誤下之後病情沒有傳變,還是表證!因為脈浮,是表證未解,所以不愈。

——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在外,當須解外則愈。

這一段文字是解釋性文字。解釋的相當明白,也正確。但是前面文字內容本來就不難懂,何需解釋!我個人感覺這段解釋性文字不是醫聖原文,而是後人註解混入原文!當然這個解釋是對的。

——宜桂枝湯。

前面講太陽病先汗不解,又誤下,表證仍在,仍需解表!因為汗下必然損傷正氣,所以接下來的解表宜用補益性的桂枝湯!

即使原先是太陽傷寒,已經發過汗,再汗也不能用麻黃湯,而要用桂枝湯!原先是太陽中風的話,再汗用桂枝湯更無異議。

本條宜桂枝湯是沒錯的!這與上條「宜桂枝湯」不同!上一條的語意與本條是不一樣的!

好的!總結一下,太陽病不管經過了怎樣的治療,只要表證還在,就要解表,就要用汗法。如果已汗,又誤下,再汗只宜桂枝湯!

好的!本條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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