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糖尿病治療藥物(上)?

接上篇《糖尿病該如何診療(上)?》


我們知道,糖尿病的最大危害是損傷臟器。比如帶來腦卒中、心肌梗死、糖尿病腎病等。那麼,治療糖尿病就是要實現臟器保護,而不僅僅是血糖數值達標。

習慣上把糖尿病的臟器損傷主要分為三個角度去考察:

1,微血管病變:主要指糖尿病腎病、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2,大血管病變:心肌梗死、腦卒中、心臟功能衰竭等心血管疾病。

3,全因死亡:由於糖尿病帶來的各種病變並最終死亡。比如糖尿病增加惡性腫瘤風險,並最終死亡。

糖尿病治療的目標是臟器保護!

一,胰島素

人體內有胰島素,而它是唯一的降低血糖的人體激素。

我們人體主要依靠葡萄糖來給細胞「供給能量」。胰島素就是細胞通道的鑰匙。當胰島素缺乏,不但血中的葡萄糖高,而且人體細胞缺乏能量。

比如,1型糖尿病是一種「胰島素顯著缺乏」的高血糖綜合征。1型糖尿病病人往往形體消瘦、營養不良等等。這樣的病人必須用胰島素治療。

1922年,人工生產的胰島素開始臨床治療糖尿病。一舉掃除了當年糖尿病治療的絕望情緒。美國著名糖尿病學家、1952年國際糖尿病聯盟(IDF)榮譽主席Elliot P Joslin曾在他的著作《Joslin糖尿病學》中,寫下這樣一段話:

1897年時,1個被診斷為糖尿病的10歲男孩,其平均生存期只有1.3年!30歲和 50歲的糖尿病患者生存期,分別是4.1年和 8 年。而到了1945年,10歲、30歲和50歲診斷糖尿病的患者,卻可繼續生活45年、30.5年和15.9 年了。

然而,胰島素治療並非沒有壞處。對於肥胖的糖尿病患者而言,胰島素治療只是不停把血糖轉化為脂肪等來堆積體重。而肥胖本身對健康不利。

成功提取胰島素來治療糖尿病的Frederick Grant Banting

二,二甲雙胍

很早就發現植物「紫丁香」可以治療糖尿病相關的口乾、多飲癥狀。1918年科學家發現紫丁香的降血糖效果來自於「胍類」物質。但提煉出來的「胍」有很大的毒性,可以引起低血糖、肝臟損傷等。後續化學合成了多個含「胍」的降血糖藥物。二甲雙胍的療效最為肯定、副反應最小。

著名的英國前瞻性糖尿病研究(United Kingdom Prospective Diabetes Study, UKPDS)證實二甲雙胍可以減少糖尿病所導致的大血管和微血管併發症,或許也能降低糖尿病所帶來的全因死亡風險。也有研究顯示二甲雙胍可以減少糖尿病患者的癌症風險。

實際上,在治療2型糖尿病時,二甲雙胍的臟器保護效果證據最為充分。儘管在減少大血管病變、全因死亡風險方面的證據還不夠肯定(證據等級和質量不夠高)。但在減少糖尿病微血管病變的證據很肯定。

基於目前的研究,2型糖尿病需要藥物治療時應首選二甲雙胍。(可參考《治療糖尿病的神奇藥物:二甲雙胍!》)

紫丁香也叫山羊豆

三,磺醯脲類和格列奈類藥物

1,磺醯脲類藥物

該類藥物是通過刺激胰島素分泌而發揮作用,因此僅對胰島β細胞尚有一定功能的患者有用。

第一代磺醯脲類藥物並不常用,因為其作用持續時間較長。所以容易發生低血糖、低鈉血症等等其他不良反應。第二代包括:格列吡嗪、格列本脲、格列齊特和格列美脲。相對一代的副反應要少很多。

目前肯定,雖然它們都可以降低血糖。但該類藥物增加心血管死亡風險----尤其是跟二甲雙胍對比時。有研究認為第二代的格列齊特和格列美脲不會升高心血管死亡風險,但證據還不夠充分。

2,格列奈類藥物

該類藥物也是刺激胰島素分泌而發揮作用。但它們的結構與磺醯脲類不同,其發揮作用需要的胰島β細胞受體也不同。

目前包括:那格列奈或瑞格列奈。由於跟磺醯脲類的作用方式相似,所以很合理懷疑其增高心血管死亡風險。那麼到底是否升高心血管病死亡風險?缺乏可靠研究。目前研究可以肯定,它們至少不能預防糖尿病、也不能預防和減少糖尿病心血管病變風險。

綜上述,這兩類藥物除降低血糖外,並無確切的臟器保護效果。除非二甲雙胍禁忌,或者二甲雙胍治療後還不能達到治療目標,否則不應考慮使用它們。

糖尿病治療時要重視心血管等臟器保護

四,胰高血糖素樣肽1和二肽基肽酶-4抑製劑

胰高血糖素樣肽1(glucagon-like peptide-1, GLP-1)由小腸L細胞中的胰高血糖素原基因編碼合成,在營養素刺激下分泌。GLP-1有三個作用:

  1. 通過刺激胰島的葡萄糖依賴性胰島素釋放;
  2. 減慢胃排空;減少食物攝入。
  3. 抑制不適當的餐後胰高血糖素釋放;減少食物攝入。

GLP-1在動物模型上可以刺激β細胞增殖和分化,從而預防糖尿病;但在人體未能證實。

二肽基肽酶-4(dipeptidyl peptidase 4, DPP-4)抑製劑跟GLP-1的作用機制接近。DPP-4是人體細胞普遍表達的酶。它可滅活多種生物肽,比如葡萄糖依賴性促胰島素釋放肽(glucose-dependent insulinotropic polypeptide, GIP)和GLP-1。從而可以控制血糖。然而,相對GLP-1受體激動劑,DDP-4抑製劑對GLP-1的水平與活性影響輕微。

這兩者作用機制相近,但各有差異。這註定了兩者的療效有一定差異。

目前研究證實,GLP-1受體激動劑可以肯定減少大血管病變,減少心肌梗死、心衰等疾病事件,並減少相關死亡風險。不過,它似乎稍稍增加了胰腺炎風險(證據尚不充分)。在降低全因死亡風險方面的證據還不夠多。

但DDP-4抑製劑在減少大血管病變方面的收益不肯定。好在,它不會像磺脲類降糖葯可顯著增加糖尿病患者心血管事件風險。

GLP-1受體激動劑可減少食慾等,最終實現臟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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