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蔣勁夫因為涉嫌對日本女友中浦悠花家暴,被東京警視廳下了逮捕令,在向警方自首後,目前已經正式移送檢察院。
東京警視廳下屬有一個專門應對家暴事件的小組,全稱「人身安全對策組」,大概有近200個工作人員。
他們又是依照怎樣的標準和程序處理家暴事件的呢?
警方的告知:
「即使對方一時收斂,
也很可能只是暫時的蜜月期」
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日本警方在家暴問題上採取的也是不太作為的態度。給出的理由也非常耳熟:
「別人的家事不好介入。」
但隨著家暴問題的日趨嚴峻,這個狀況逐漸發生了改變。
在東京都內,只要家暴受害者一通電話,無論在哪裡,警方都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趕過去。
NHK在跟拍警方活動時,正好遇到一個家暴受害者A女士前來求救。
安排A女士就坐後,警方首先遞給她的是一份須知,並且一字一句地複述了須知上的重要內容。
下面就是警察給受害者看的須知:
須知的主要目的是幫助慌亂中的受害者平靜情緒、理清思路。
我們翻譯了其中一些重要內容:
給來找警察的你:
「你現在需要知道這些」
// 現在的事態在將來有可能會發展成殺人事件。你自己、你的子女、家人、同事都有可能受害。
// 即使對方一時收斂,變溫柔了,這也很可能只是暫時的「蜜月期」。將來家暴完全有可能會再度發生。
// Ta心中對我還留有感情......Ta在外人面前明明是一個很好的人......只要我再忍耐一下就行了......你心中是這樣想的嗎?
現在,你應該放在第一位考慮的是你以及你的子女、家人和同事的人身安全。
在向受害者說明須知內容後,第二張遞過來的是《被害申告書》。
在申告書中,會需要受害者確認幾個事項:
A女士看到申告書後,卻猶豫了。
她因為「回家太晚」就被喝了酒的丈夫毆打,光著腳從家裡逃了出來。但她還是無法下定決心把給伴侶貼上犯罪嫌疑人的標籤。
經過警方的說服,她最後才填交了申告書。
當天深夜,她的丈夫就被警方逮捕了。
但警方的工作到這裡還遠遠沒有結束。
接下來的工作是要確保受害者今後的人身安全,以免遭到對方報復。
鏡頭裡是另一位長年遭受丈夫家暴的B女士,在丈夫被逮捕之後,她選擇了去親戚家避難。
警方派了幾位警員到她家中,幫助她搬家。
在將她安全送到親戚家之後,警方還會定期與她聯絡以確認人身安全。
離開家暴伴侶的人,一半以上短時間內又搬了回去
調查數據顯示,這些選擇離開伴侶的女性,有一半以上在短時間內又回到了男方身邊。
這是為什麼呢?
有一名20多歲的C女士,她回家後因為太累就上床睡覺了,結果被男方以「不許比我先睡著」的理由暴打了一頓。
她之前就因被男友家暴而報警並離開了他,但隨後由於沒有足夠的經濟來源,也沒有可以依靠的家人,生活上陷入困境,最終,她在明知道自己會被再次家暴的情況下選擇了回到男友身邊。
與男友複合後,果不其然,她再度遭到家暴……
警察問她目前是否有可以避難的地方,她哽咽著說沒有。
最後,她被一個民間的避難所暫時收留了。但之後的生活到底要怎麼辦才好,她還沒有答案。
上面這位40多歲的D女士,從前一年的春天開始接受警察的保護。
在去找警察之前她經常被丈夫毆打,每天手機上會都收到來自丈夫的幾十封威脅的信息,終日活在恐懼之中。
丈夫的簡訊:「想揍你了快回來。」
但長此以往,她開始慢慢地認為這一切都是自己罪有應得。
「因為總是被他說『都怪你』、『都是你的錯』,我到最後就真的相信了,覺得自己確實沒有活著的資格。」
那以後,每一天上班前D女士都用化妝品仔細遮掩身上被毆打後的痕迹,因為害怕被同事發現。
記者問她當時為什麼不去求救,她平靜地說:
「求救感覺像是對他的背叛。那時候心裡覺得自己唯一的出路可能就是死了。」
說完就抽泣了起來。
男友被逮捕後,她又撤案了……
不僅僅是受害者,在警方「人身安全對策組」工作的養田將一發現:自己在援助中的處境也很艱難。
這一天,養田早早地與同事去車站見一名已經和自己聊了一段時間的家暴受害者E女士。
E女士從去年開始遭受持續不斷的家暴,忍無可忍之下報了警。
男友很快被警方逮捕,但很快又被釋放。
原因是E女士把被害申告撤銷了。
兩人再度同居。隨之,家暴繼續……
在車站接到受害者後幾個人步行至養田的辦公室,還沒聊一會兒,E女士突然提出自己要回去了。
原來,E女士的手機收到了男友的簡訊,催促她早點回家。
據她說,自己每天的一舉一動男友都一定要全部掌握。
因為擔心男友生疑,E女士只好急匆匆地趕回家。
今天的見面算是毫無成果。
養田說,像這樣的事情是他目前工作中的常態。
第二天,養田又和E女士約了時間見面。
在這次的談話中養田了解到:
幾個月前,她的肋骨被男友踢到骨折,這時男友喃喃地說了一句:「這簡直跟家暴似的。」
她說這時她才意識到,在那之前,男友從來沒有覺得自己是在家暴。
然而,就這麼一句話,卻讓她相信男友有改正的可能。
那次肋骨骨折事件後,E女士選擇了原諒男友。
養田很替E女士著急:
「下次就有可能掏出刀子了。」
E女士卻說:
「沒事。我已經跟他說過了。要是他敢拿出刀子我就會直接報警。」
這時,養田露出了難以置信的表情。
「人都死了還怎麼報警?」
在離別時養田再三叮囑:
「有危險時一定要記得給我們打電話。什麼時候都可以。半夜都行。」
E女士點了點頭。
之後,養田對記者說出了自己的苦衷:
「這是我們作為警方能做到的極限了。我只能在尊重她個人意見的前提下盡量防止事態的惡化。」
被家暴後選擇和對方分手的只有8.7%
90年代時,日本警方對於家暴受害者還是不管不顧的。
到了2001年,日本議會中跨黨派的女性議員們合力出台了一套《家暴防止法》。此後,家暴受害者支援網路才如雨後春筍般在全國各地建立起來。
不過,也有專家指出,將家暴行為歸因到酒精,其實是施暴者慣用的借口。
無論如何,在這些努力之下,加上政府和眾多民間團體的援助,日本的家暴受害者實際上擁有了前所未有的、多樣的救助途徑。
但正如養田所擔憂的那樣,如果受害者們不主動求救,這些救助途徑也只會白白浪費掉。
為什麼有這麼多女性們無法在家暴關係中自救呢?
有20年以上家暴受害者援救經驗的臨床心理醫生信田是這麼說的:
「常常有人批評女性為什麼不逃出去,事實上,就連『要逃出去』這個想法對於她們來說都很難產生。家暴是在封閉的家庭內部發生的事情,從女性的角度來看,要逃離這樣一個環境就像是在叫她逃到宇宙盡頭一樣。有一種無論自己逃到哪裡都會被追上的感覺。」
據調查,日本的家暴受害者在受到家暴後選擇和對方分手的只有8.7%。39.2%的人想過分手但最終沒有分,而連分手都沒有考慮過的人則達到了42.2%。
此外,在未分手的原因調查中,有63.8%是出於「對孩子的顧慮」。
剩下的理由還有「經濟上的不穩定」、「覺得對方會改」、「怕丟臉」、「對方不同意」、「對方需要我」、「被周圍人反對」,
還有2.8%的人是因為「害怕被對方報復」。
針對其中「覺得對方會改」和「對方需要我」這些受害者的想法,信田分析說:
「很多家暴男的心理是『你當初要是不說那句話就不會挨打了』。也就是說他們認為錯在妻子,自己其實是受害者。而在這種影響下妻子們也會開始自責,覺得都怪自己當初說話不謹慎,現在自己承受的一切都是罪有應得。這種加害者與受害者立場互換的『逆轉現象』非常普遍。」
而且不只是家暴雙方內部,在各國社會上也一直流行著「受害者有罪」的風潮。
體諒和聲援加害者,挑剔受害者「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聲音總是如影隨形。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家暴受害者要獲得拯救不僅要與自己,往往還要和社會環境搏鬥。
根據聯合國毒品與犯罪機構(UNODC)最新發布的統計報告,每天世界各地有137名女性被自己的伴侶或親人殺害。從比率上看,非洲女性因家暴而死亡的風險最大,數量上最大的則是亞洲,去年多達2萬人。
報告也特別提到:更多的此類傷害並沒有報案和曝光……
來聊聊:
你有沒有遇到過一些家庭暴力行為
你是怎麼來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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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http://www.nhk.or.jp/gendai/articles/3803/1.html
編輯整理:陣內鸚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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