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性侵案】法官最討厭什麼樣的被告人
#高雲翔涉性侵案正式庭審#法官最討厭什麼樣的被告人
有人說,高雲翔一身黑裝戴墨鏡嚴肅現身,參加庭審的人走出了去奧斯卡拿獎的氣勢。
這樣的氣勢,如果在國內法院,可能不受法官待見。
本人做檢察官十多年,做刑事辯護律師十多年,刑事出庭一百多次,深知法官在審理刑事案件中,最反感被告人什麼樣的表演。
第一種:嬉皮笑臉 滿不在乎
法庭本來是莊重嚴肅的地方,有的被告人參加庭審時,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讓法官生氣。
一副嬉皮笑臉、滿不在乎的樣子,法官問問題,有的是最基本的事實比如家庭住址、是不是收到起訴書,老半天不回答,或者打非所,甚至向法官翻白眼。
一個案件的被告人,本來也符合判處緩刑的條件,法官擬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結果在法庭上,被告就表現出根本不在乎的樣子。最後合議庭認定該被告拒不認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不適用緩刑。
第二種:信口雌黃
已經有充分證據證明的事實,仍在向法庭撒謊。有的前後矛盾,有的推翻自己過去多次確認的事實。只能讓法官對你所說的一切表示懷疑。
最為典型的就是某少年強姦案件,在法庭上,少年拒不認罪,還編造謊言欺騙法官,被一審判處十年重刑。
第三種:無理取鬧
一個案件可能會涉及很多事實,很多證據,有的被告人自認為在某一個方面有理,就抓住不放,糾纏不休。我遇到一個案件,被告人在和本案無關緊要的事實上,糾纏一個多小時。
第四種:向法官講政策講法理
動不動就是中央文件怎麼說,國家領導人怎麼講,西方法學理論如何,中國法學家怎麼說,就是不講本案的事實。
第五種:耍大牌
無論職位多高,成了階下囚,就得聽法官的。
在法庭上還繼續耍大牌,肯定要吃虧。
一個刑事案件,一般定罪不會出現問題,無罪判有罪的案件很少。但是,在量刑的時候,法官的靈活度就很大。一個案件,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法定刑,法官判三年可以,判決八年也不能說錯案。有法官明確講,我只要不是定性錯誤,不是無罪判有罪,至於量刑,只要在幅度之內,就沒有問題。
你讓法官不高興,多判一年兩年,就知道什麼是藐視法庭的後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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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雲翔涉性侵案正式庭審# 本人一身黑裝戴墨鏡嚴肅現身】今天,#高雲翔[超話]# 澳洲涉性侵案正式庭審。根據檢方新指控,高雲翔涉及兩項嚴重猥褻罪、五項夥同嚴重性侵、剝奪人身自由罪,最高刑期可達無期。據悉,庭審結果為高雲翔王晶均不認罪,再次庭審時間為2019年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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