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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紅門搶孩子事件:奶奶愛孫子,搶錯又何妨!

網友「六月的雨在哪裡」發微博稱:2018年10月2日上午10點半左右,妻子推著嬰兒車獨自帶著未滿周歲的兒子去銀泰百貨(大紅門店)買奶粉,在商場內等電梯的過程中,遇到3名婦女強搶孩子,萬幸由於妻子的呼喊和現場人員的出手相救,孩子未被搶走。

什麼?搶孩子!爸媽們繃緊了神經,一探究竟。

認錯了人,搶錯了娃?

警方對此事的處理僅僅是拘留5日,甚至根本沒有立案。

原來根據警方調查:此事件的主謀是62歲的山東人李花平,從孫子出生起,她就與兒媳拉開了搶奪大戰,婆媳矛盾、夫妻不合導致兒子和媳婦分居,她一直見不到孫子。

李某退休後,做一些銷售的小副業,還時不時報個老年團全國各地旅遊,從中結識了沙某某(女,39歲,內蒙古人)、高某某(女,68歲,天津人)和運某某(女,63歲,天津人)。4人於10月2日相聚北京,3好友為「奶奶要回孫子」助陣,她們來到李某兒媳居住的小區,李某從遠處看到女事主張某推嬰兒車出門,從側臉及體型上,錯將張某視為自己的兒媳,在追趕的過程中,李某摔倒,讓沙、高、運3人緊跟張某進入商場,並強行抱走孩子。

讓一個家庭承受著巨大刺激和心理創傷的事,竟然是另一個家庭的奇葩大烏龍?

奶奶愛孫子,於是就認錯了兒媳,搶錯了娃,不礙事吧?這個「順理成章」的借口,讓我們氣憤不已。

求真的勇氣還是要有的!

涉事孩子的爸爸「六月的雨在哪裡」反問道:

「如果罪犯覺得孩子是他們的,為什麼報警後他們就跑了?

會認錯孩子,難道連大人也會認錯嗎?連自己的兒媳婦都不認識嗎?

如果覺得孩子是自己的孫子,會不顧孩子的生命危險,那麼暴力的搶奪?」

網友們也紛紛站出來說話:

39歲沙國蘭說聲「小孩子真漂亮」就直接搶孩子,這根本不是老太太認錯人搶孫子的樣子。

是不是從此偷東西是因為找錯了錢包,綁架是因為催收欠款,性侵是因為認錯了女朋友……

我們都憤然討說法,因為只要是為人父母的,都打心眼裡慌,孩子被人販子搶走了,那簡直是天塌下來的大事。

我們怕了,摟緊孩子,在心裡默念:小區里是否有一個跟我們長得像的、有婆媳矛盾的媽媽?

我們怕了,怕放過一個壞人,怕終日以淚洗面、神情恍惚、家庭被毀的日子。

2018年10月4日,事主張某的愛人到丰台分局提請複議,分局已經受理,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這讓我想到8月底發生在浙江樂清的滴滴司機殺人案,司機殺人的前一天,對搭乘的一位女孩實施了同樣的手法,女孩僥倖逃脫後,向滴滴公司投訴無果。

第二天,那個司機就繼續作惡,殺害了另一名女孩。

就如網友所言,非常感謝這位爸爸媽媽,謝謝你們的堅持,謝謝你們探尋真相的勇氣,深究是為了以防其他無辜的孩子受害。

李老太的兒媳,你還好嗎?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這事件的另一個可憐人:李老太的兒媳。

1. 雙方自2017年7月孩子出生後就曾因李某想帶孩子回老家撫養等原因而產生糾紛,引發婆媳矛盾。

2. 矛盾越演越烈,在北京4次報警求助。

每位媽媽都懂,孩子剛出生,是我們激素水平最高、母愛爆棚的時候,誰要是搶了我們的孩子,那定是「不共戴天之仇」,但若這個仇敵是婆婆,就變得「合情合理」了?

我記得讀小學時,學校組織看了部電影《媽媽再愛我一次》,抱著零食、手拉手、笑嘻嘻去看的我們,卻一個個哭著出來了。電影里的奶奶從媽媽手裡搶走了孩子,媽媽瘋了,每天抱著洋娃娃當孩子,孩子也整天哭著要媽媽,這樣的奶奶難道不算「人販子」嗎?

3. 兒媳起訴離婚,被駁回。

法院駁回訴求的理由是:「孩子目前只有11個月大,希望夫妻雙方為了孩子,再考慮考慮。」

在兒媳的生育價值變現後,婆婆就想將其一腳踢開,婆媳衝突、夫妻不合、家庭矛盾嚴重到要4次報警,難道這還不符合《婚姻法》中「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的條例嗎?「為了孩子,你們就湊合過吧。」簡直就是一劑毒藥!

李老太的兒媳想擺脫這樣的家庭,實在是難上加難、求助無門。

4. 孩子他爸在哪兒?

這件事一直有位神秘的隱形人:孩子的爸爸。

老媽搶孩子、引發矛盾後,老婆帶孩子住北京,他倒和老媽一起回了山東。

囂張跋扈的李老太背後有不負責任、含著奶嘴的壞老公撐腰呢。

法律沒護住被惡婆婆、媽寶男、喪偶式育兒所困的李老太的兒媳,倒是給了自私霸道的李老太「搶孩子」的膽!

奶奶愛孫子,是人之常情、自然無錯,

亂搶別人家的孩子,

或是躲在所謂「家庭倫理」的庇護下,

搶自家孩子,

都是大錯特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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