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新政!這19種收入可免徵個稅!

「個稅減免新政」

?這19種收入可免徵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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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金,免個稅

1、救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2、撫恤金: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撫恤金免納個人所得稅。

3、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4、退休金: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的養老金是免納個人所得稅的。但是,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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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免徵個稅的情況匯總

文章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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