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12歲少年弒母,法律真的在保護未成年人嗎?

「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12歲少年弒母,法律真的在保護未成年人嗎?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吳某

(一)

繼上一起24歲的大學生弒母案過去才10多天,

12月2日晚,

湖南沅江一位12歲男孩吳某康,

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打後心生怨恨,

而將母親用刀殺死,20多刀,面目全非。

兩起弒母案,兩位讓人印象深刻的母親。

上一位被捅的母親,

臨死也沒呼救,似還在為兒子著想;

而這位34歲的母親,

身上儘是被12歲的兒子捅的20多刀。

前一起,眾人感慨母親對兒子深沉的愛;

這一起,則讓人想問:

20多刀,那該是多大的怨恨呢?

12歲,本該是天真爛漫的年紀,

這個孩子,卻冷漠地對母親舉起了菜刀。

起因?據說很常見。

爺爺奶奶嬌慣溺愛孫子,

父親母親常年外出打工,

直到2年前,

母親因為生育了二胎,

才回家全職照顧兩個孩子。

兩年時光的相處,

沒有換來孩子的傾心孺慕

母親的嚴厲管教,再三約束,

反而成了她一輩子都沒有想到的催命符。

下葬當日,是這位年輕母親的34歲生日。

就在人們討論該如何嚴懲這個不肖子時,

吳某毫髮無傷的被釋放了,

相關部門表示,吳某沒滿14歲,

不能進行拘留或進少管所,

所以被警方釋放,由家長接回監管。

輿論嘩然。

其實,這種事詬病已久。

2018年11月19日,

神木市警方偵破一起故意殺人案,

一名15歲初中女生遇害,

六名嫌疑人全部抓獲到案。

然而,這六名嫌疑人均為未成年人。

還未走上法庭,法理上就已表明可能要輕判。

2013年11月25日,

重慶一個年僅10歲的女孩,

在電梯摔打1歲嬰兒並將他從25樓扔落,

女孩李某因未成年不予刑事立案偵查。

2006年,

黑龍江一名13歲的男孩強姦了同村14歲女孩,

事後沒有承擔刑責。

……

回到本案中,

吳某隻有12歲,

儘管這個「一刀切式」的年齡界定一直以來備受爭議,

但既然法律有明文規定,

因此而被釋放,倒也說得過去。

然而——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從公開報道來看,

吳某沒有絲毫的悔意,他甚至反問媒體: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一語成讖,

短短一周時間,

吳某就成了沒事兒人一樣,

馬上要背起書包重返學校了。

而這,引發了家長們的恐慌和強烈反對:

「我孩子學校,來了個『殺人犯』!」

情理之中。

他「無罪」了,回來了,

其他同學的安全,誰來保障?

更重要的是,

家長們要如何給孩子解釋清楚

「殺人要不要負責任」這個疑問?

人們常常用木桶定律,來講社會的短板效應。

一隻木桶能盛多少水,

並不取決於最長的那塊木板,

而是取決於最短的那塊木板。

弒母男童重返學校,就是那塊亟待解決的短板。

(二)

大數據顯示,短短一天內,

微博上關於此次未成年人弒母案的關注,

已達上億人數,

有效討論多達10萬條,

這些數據的快速增長,

不僅僅折射出了人們對這樁駭人聽聞案件的難以置信,

更反映了人們對背後代表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深切焦慮——

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負刑責,

是否真的實現了法律威懾與兒童保護之間的平衡點?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學者研究和法院統計都表明,

未成年人犯罪正在越來越低齡化。

我們不能否認,凡事都有因果。

以本案為例,

弒母只是一個結果,背後當然有著更深層次的原因。

比如,兩年的相處時間,孩子與母親的感情基礎太薄弱;

比如,爺爺奶奶溺愛的環境驟然換到了母親嚴加管束的生活;

再比如,母親管教孩子的方式太過粗暴簡單……

原因總有萬千。

然而,

如果沒有人在一開始告訴他們:

「事情的對錯並不會根據年紀來判斷」

「你們做了錯事,我們不會容忍」,

沒有人在某些行為剛剛冒出苗頭的時候,

告訴他們事情有多嚴重

那麼,當孩子真的做出了聳人聽聞的惡行時,

他們會不會還覺得:

我是孩子,我所做的一切都可以被原諒。

這個社會不是對未成年人不夠溫柔,

恰恰是太溫柔了,

所以讓他們肆無忌憚。

法律應該被尊重,被維護。

但同時,也有必要與時俱進。

現在的孩子14歲,

早已經不是過去那個年代的14歲了。

(三)

少年弒母案還是在沸沸揚揚,

我們不知道,這個少年未來的路在哪裡,

也許會返回原校,然後遭受家長們的齊力聲討,

也許會轉入陌生的學校,時刻面臨暴露的情況,

但是肯定的是,如果不進行專門專業的輔導,

少年的日後,隱憂重重。

這些年,因為職場與家庭的衝突,

因為網路環境發展的使然,

很多父母困惑不知該如何教育孩子。

在公交上聽過一個母親對同伴傾訴:

我哪裡還敢管,不惹事就好了;

也曾見過半夜發博問該怎麼教育孩子的焦慮母親;

更聽聞過報道中很多因為教育不當,引發孩子跳樓的悲劇故事。

父母對孩子,孩子對父母,

教育的兩端,相互交纏又影響,

我們不知道哪裡出了錯,

出了錯之後,我們又能做什麼,

然而有一點,

我們希望,

法律不是為了保護那些加害者的,

法律是為了保護所有人不被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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