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正法育:姑娘,你的第一次嘗試,給以後的人生都蒙上了灰
許多的勵志文章里,都會出現一句話:「人生總要有第一次的嘗試」。也許它曾點醒了你正在迷茫的人生,也許它曾助力了你正在糾結的選擇,也許它曾給予過你鼓勵和支持。但是,有些事絕不能有第一次的嘗試,你的人生,真不能有它們的參與!
11月11日,女大學生張某攜長約10厘米水果刀欲乘北京地鐵八號線,被拒後踢踹抽打民警被制服。被帶去警局後她笑稱:「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罰款、警告」,「人生總要有第一次的嘗試,好的壞的都要嘗試,微笑面對生活」。目前,張某涉嫌妨害公務犯罪被刑拘。
也許,這是最近妨礙公共秩序的情況頻頻發生的原因,很多人覺得,自己做的事情不會帶來嚴重的後果,所以他們去搶奪公交司機的方向盤;他們在高鐵上霸佔別人的座位;他們在警察執法時妨礙甚至襲警。
也許,這就是他們從小受到的教育,或者是逐漸養成的三觀:從來只以自己的利益作為第一考慮點,只要不給我帶來嚴重的後果,什麼別人?什麼規則?什麼秩序?都不在眼裡。
但是,不把法律放在眼裡的人,一定也會得到法律的嚴懲!這次的女大學生,看似法律後果說得條條是道,其實反而是缺乏法律意識的典型。不說這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態度就足夠成為人生「恥辱」了,就說此事件的後果,真的如她自己所說的那般無所謂嗎?
按照刑法規定,如果「妨害公務罪」罪名成立,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這些法律意識淡薄的人,總會為自己觸犯規則的行為付出後果,此女大學生對法律的無敬畏,對威嚴法律的輕視,把違法亂紀作為「人生的第一次嘗試」,沾沾自喜的覺得自己早已料到那些無所謂的後果,那麼就等著法律的制裁吧!
人生有很多美好的第一次,第一次丫丫學語,第一次蹣跚學步,第一次考滿分,第一次約會等等,這些值得紀念的瞬間,會成為你人生美好的回憶。可是,姑娘,你這違法亂紀的第一次嘗試,可是會給你的人生從此蒙上一層永遠抹不去的灰啊。
那些自以為懂法而又輕視法律的人,法律總會讓他們明白,「懂法就更應該守法,而不是以身試法」,挑釁法律的權威是會付出代價的!
微正法育http://www.vzone.cn呼籲大家,學法、懂法、知法,以遵紀守法為榮,永遠不要踏出這「恥辱」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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