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二婚才是坑人的

01

蘇梅之所以離婚,是因為結婚之後,她發現跟老公確實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小到生活方式,大到未來規劃,兩個人沒有一處是相同的。這樣的日子過得實在是擰巴,老公是個好人,可蘇梅跟他沒辦法過得下去。

離婚之後,蘇梅認識了她第二任丈夫。他是個健談的男人,充滿了各種奇思妙想,關鍵是對於未來,他有許多許多的規劃,而這些規劃正是蘇梅想要的,兩人一拍即合,蘇梅有了第二次婚姻。

在上一段婚姻結束時,蘇梅有一套房子,手上還有一些存款。再婚之後,兩個人感情很好,比起第一次婚姻,蘇梅感受到了什麼叫幸福和舒心。這時候老公提出要做生意,希望蘇梅能給予支持。

既然結婚了,就要信任對方,蘇梅當然是舉雙手支持老公的理想。之後,蘇梅賣掉了自己手上的那套房子,把房款50萬全都交到了老公手上。至於老公生意做的如何,蘇梅並沒有追著問,總怕打擊了他的自信心。

一年之後,蘇梅才知道,老公根本不是做了什麼生意,而是把錢全都投在了股市,如今虧損過半,只剩下不到20萬。老公跟她保證,一定會想辦法把這個虧損補回來,然後把錢還給蘇梅,如果蘇梅現在就要他還錢的話,反正虧了那麼多,就只能給她還20萬。

蘇梅心裡覺得無比窩囊。二婚之前,周圍的好姐妹都提醒他,在錢財上面一定要多個心眼,可她是死心塌地想跟老公過日子的,並沒有如此計較。沒想到,這錢就被打了水漂,實實在在覺得被二婚丈夫「坑」了。

02

馮麗和現任丈夫也是二婚。他倆在離婚的時候,孩子都給了對方,所以,結合到一起的時候,兩個人身邊都沒帶孩子。沒有孩子的糾葛,很多人會覺得馮麗的日子應該過得不錯,事實上,卻根本沒有這麼簡單。

雖說丈夫已經跟前妻離婚有三年了,可他的前妻一直沒有另嫁,還有想跟他復婚的意思,於是一直利用孩子跟他糾纏不清。在和馮麗結婚之後,丈夫每個月都要給他前妻和孩子錢,而他前妻根本就沒出去工作,基本上等著他來養活。

給錢也就罷了,馮麗並不是多麼計較錢的人,可關鍵問題是,每到周末或者節假日,丈夫必定要回去跟前妻和孩子團聚。一家三口不是郊遊,就是出去吃飯,其樂融融,根本就不像已經離了婚的家庭。

對此馮麗十分有看法,跟丈夫去溝通,丈夫卻表現出了他的無奈,希望馮麗多理解。他說他和前妻沒有感情了,不可能再復婚,是要跟馮麗好好過日子的,可孩子是他親生的,他不可能不管。此後一切照舊,每逢節假日,必定回去陪孩子。

時間久了,馮麗切切實實的感覺出,自己雖說跟丈夫結婚了,可丈夫一放假就去陪前妻和孩子,從來沒陪她過過什麼節,她壓根就是個外人,人家一家三口才更像是一家人。

這段婚姻維持了三年,馮麗終究是忍無可忍了。丈夫是個好人,他顧及孩子和前妻也沒有錯,可把馮麗夾在中間,卻真的是痛苦。這種和前妻糾纏不清的婚姻,馮麗實在沒有辦法再繼續下去,向丈夫提出了離婚。

03

很多人都覺得二婚是坑人的,其實說到底,重點是兩個問題。

第一就是錢財上的糾葛,比如蘇梅的婚姻。二婚夫妻在結婚之前,彼此手上都有一定的財產,加上在前一段婚姻里的一些財產糾紛,心裡多多少少都會有陰影,本著吃一塹長一智的原則,二婚之後在錢財上會非常計較,彼此很難做到信任。

第二就是與前妻或者前夫糾纏不清,比如馮麗的婚姻。很多人再婚之後,因為孩子的關係,會與前妻或者前夫一直保持著聯絡。這種糾纏不清,很容易就造成再婚家庭出現矛盾,進而造成感情破裂。

人在初婚的時候,思想都比較單純,都是奔著把日子過好的目的去的,可二婚家庭則不同,因為彼此都曾經歷過一段婚姻,就多了許多自私的成分,心裡都在打著小九九,很多人甚至是抱著找個人搭伴過日子的想法。在這種想法之下,自然很難做到「一條心」。

如果夫妻不是「一條心」的話,那麼也就是同床異夢,會非常計較,不願意多付出,一旦出現問題,就覺得自己被「坑」了。

對於二婚來說,既然已經走進了婚姻,那麼想必也是有感情基礎的,曾經都在婚姻里受過傷害,對於再次婚姻,更應當珍惜,多一些愛與包容,更應該多一些信任與坦誠。不然,「同家不同心」的二婚,也很難維持的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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