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對acg文化的限制這麼苛刻,而日本卻能夠安排的較為合理?

例如像什麼小孩子模仿動畫情節之後死亡,導致該動畫被封。r18或大尺度的的內容無法在中國上架等問題。求解


要明白日本政府是不對動畫漫畫進行審核的。

日本憲法第二十一條第一節規定:保障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及他一切表現的自由

日本憲法第十九條規定:思想及意志的自由,不受侵犯。

為了保證出版自由,日本政府是不會對出版物進行審核的。

但是要是出版物觸及刑法還是要被抓,比如違反刑法,不打碼的出版色情內容。比如在兒童出版物中加入血腥暴力內容。

為了防止行業風評被帶壞,行業遭受家長投訴,行業其他公司遭受輿論指責等這些情況,行業內部會自行成立組織對出版的動畫漫畫進行審核。

既然行業自審,那你就懂了,底線會很低。做到兩點就讓你過,1:不違反法律。2:不被投訴。把小孩子不能看的深夜檔動畫放在沒有觀眾的深夜播出,就是為了防止家長來投訴。

所以「日本安排合理」這點是錯誤的,他們只是在保證自己的利益和安全而已。

我國因為國情問題,不允許出版的東西很多,比如:色情,政治,邪教等方面的出版物。政府為保證不出現一點問題,所以會自己來審。

這點問題就來了,如果政府審核過了,還出現了問題,那麼這責任政府就要擔,所以尺度會非常嚴。

你說你動畫不是給小孩看的,那你怎麼保證小孩一定不會看到?盜版橫行的中國,什麼片子能保證小孩子一定看不到,居然不能保證乾脆不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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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日本政府是不想管嗎?日本的家長是不想把這些東西都禁掉嗎?不是的,日本政府太想管了,日本的家長們太想把這些東西禁掉了——比我們中國的家長都要想得多。否則又怎麼可能不斷不斷地推行青少年保護法規的擴大化、嚴格化呢?又怎麼會在 50 年代搞出大規模焚書的「惡書驅逐」運動呢?

實在是這些內容背後的出版社、電視台力量太大,內容表達是他們的立命之本,他們不願意退讓半步,而日本社會也完全不希望政府在內容管制上有太大的權力。日本政府也無法直接對內容進行管制。

所以日本政府只能打著保護未成年人的旗號,在色情內容這個社會群眾相對反感的地方暗暗使勁。即便如此,出版社和電視台依然有著巨大的反對聲音,想要加以限制,談何容易。


瀉藥。

中國不止對acg管得嚴,其實對所有文化產品管得都嚴。中國人口眾多,近幾十年社會變化太大,經濟上地區差異大,社會階層割裂嚴重,思想比較守舊的人和年輕人觀念完全不同,前者對後者有著極強的控制欲,因此對看不慣的東西提意見的積極性特別高,為了保證社會的相對穩定,文化政策就趨於保守了。

日本不是管得好,而是根本不怎麼管,如果中國也這麼搞,大概舉報信會像雪片一樣向央視、廣電總局等機關寄來吧。


「1990年夏季開始,日本各地掀起了限制過分的性描寫、暴力描寫的漫畫的運動,要求國家對漫畫的內容進行抵制。此後,根據日本青少年保護教育條例的規定,一部分漫畫被指定為「有害圖書」。一時間,取締、停刊了一些刊物。並對面向成人的漫畫再加上「面向成人」標誌的限制。一些銷售非法圖書的書店或被查封或被吊銷執照。但到了1992年3月,漫畫界成立了「維護漫畫創作表現自由會」,對國家對漫畫的限制開始了反抗。此後,限制與反限制的鬥爭一張一弛地持續到今天。」(《中國式ACG現象的思考》,林曉陽)

「你們所做的事情已經抓住了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的人的心,這是我們外務省永遠也做不到的事情!」(日本外相麻生太郎,2006)

「我侄女要我從日本帶一些漫畫給她,當時我覺得無法理解,一方面是因為我當時思想還比較保守,另一方面……日本的垃圾堆里到處都是這些玩意兒。我覺得這有什麼可寶貝的。」(我一位老師,留學日本+在日本工作7年)

你們的日本不是日本人的日本啊……


想不想和能不能是兩回事,

法不禁則行

(現在的)日本是想但是不能。

但是和以前比日本現在的規制也算是比較多了,

前一段時間好像是千葉縣還在呼籲便利店停賣小黃書。

至於小孩子模仿,

很明顯屬於少數行為,

所以單純從作品的內容上找問題是很片面的,

換個角度說,

學習優秀的孩子永遠是小部分,

也沒有多數的家長好意思說教科書內容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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