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海外的異端邪教——耶和華見證人

耶和華見證人的背景與起源

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簡稱「耶證」,他們的名字取自《舊約·以賽亞書》43:10,12;44:8 所謂:「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耶證的創辦人是美國的查爾斯·羅素(Charles Russell,1852~1916年)。他原本是美國長老會的信徒,但年輕時對基督教的信仰沒有追求,反而喜歡研究佛教、儒教及其他東方宗教思想。羅素14歲離開學校,受教育並不多。1870年,羅素到一間安息日會去聽道,對安息日會所講的「基督隱形復臨」的道理頗感興趣。「基督隱形復臨」是指基督已經來到天上了,只是人看不見,現在是在天上施行審判工作。後來,他與其他六位信徒開始查經,三年後羅素出版了《主回來的目的和形式》這本小冊子。這本小冊子指出耶穌基督會在1874年回來。後來,當基督並沒有在該年復臨時,他就改說基督只是「隱形地回來了」,並另定日子說基督將會在1914年真實地降臨。

後來,羅素對「預定論」和「永遠受苦」的道理不能理解,再加上亞流派的思想及字義解經法的影響,就開始宣稱耶穌基督是被造的,是比《舊約》的耶和華低一等;並且成立「錫安守望台」。後來由羅素的繼承人,約瑟·盧特福(Joseph Rutherford)於1931年改名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他們宣稱對《聖經》的解釋是由「耶和華直接而來」;他們高舉獨一神觀,不能接納《聖經》所啟示三位一體的真理,說《舊約》的耶和華才是真神,耶穌只是次等的神。

他們的總部設於美國的伯特利(Bethel)。他們注重逐家宣教活動和文字的宣傳活動,因此,常見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在住宅區派發小冊子等文字書本。據1942年的統計展示,耶證有會友115000人。到了1977年,信徒統計有200萬人。《守望台》(Watchtower)雙月刊雜誌在1879年每期印發6000本,但在1983年卻增長到每期1500萬本,並且以106種語言印製。另外《覺醒》(Awake!)雙月刊雜誌以40種語言印製,每月印刷1600萬本。解經手冊《引至永生的真理》(Knowledge That Leads to Everlast-ing Life)以115種語言印製,成為全世界第三多的印刷書。耶和華見證人自譯的聖經《新世界譯本》(New World Translation)用70種語言發售。他們熱衷於逐家佈道,喜歡把以上的印刷資料送給被訪者。

耶和華見證人常在被訪者的家中開「家庭查經班」,查考的是《引至永生的真理》這本書。這本書中以問答的方式介紹耶證的信仰。例如,讀完一段資料之後,就問「創造者對你有何目的呢?」然後回答「在你的生活中常常喜樂」,接著就說「上帝已經把這常常喜樂的鑰匙交給你了,就是引至永生的真理」。參加家庭查經班的人會被邀請到耶證的教堂——中文稱為「天國之聖殿」(The Kingdom Hall)去參加崇拜聚會。崇拜時間分為兩段,第一段時間有唱詩班和一篇講道,第二段時間是問題和解答,負責人從派給各人的刊物上提出一個問題,然後要求不同的人回答刊物上的答案。

耶和華見證人只承認他們才是真正的教會,或「上帝的組織」。那些加入耶證六至九個月的信徒會被邀請受洗,受洗前要接受洗禮班的培訓;受洗後的信徒會接受訓練,訓練如何出去逐家地傳講耶證的信仰和開辦查經班。


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與特徵

耶和華見證人自認是舊約耶和華的見證人,在當今世界作耶和華的見證。他們認為《馬太福音》21:45-47 比喻中那「忠心又良善的僕人」就是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以下列出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

一、否認三位一體的上帝

耶證主張獨一神觀,認為《舊約》中所指的耶和華才是唯一的真神。耶證堅持認為基督教所謂的三位一體就是三個神或稱之謂「一神三頭論」,因此基督徒所相信的「三位一體」是錯誤的。他們指責基督徒敬拜基督就是敬拜偶像。他們認為三位一體是出於撒旦的理論,只有耶和華才是真神,也只有耶和華是創造世界的主。

基督教堅持宇宙中只有一位獨一真神,他創造並掌管萬有。這位上帝,《聖經》啟示為三個不同的位格:聖父、聖子、聖靈,但他們不是互不相干、獨立的三位上帝,而是共有一個神性的一位上帝。耶穌基督啟示出:「奉父、子、聖靈的名。」(《馬太福音》28:19)「名」這個字在原文是單數而不是複數,表示出父、子、聖靈這三個位格都是一體的。主耶穌基督又在《約翰福音》啟示:「我與父原為一。」(10:30)雖然,耶證的《新世界譯本》謂耶穌基督只是與父的意旨相同,不過《聖經》原文的「一」是中性,所指的是「一體的神性」。

《聖經》啟示的真理超乎我們理性所能完全了解的,但並沒有違反人的理性,因為「三位」所代表的是位格,而「一體」所代表的是神性本體。人的理性展示所超乎理性的真理仍是可以接受的,並且借著《聖經》的啟示,我們是可以認識的。

二、認為基督是被造的

他們認為基督不是舊約的耶和華,因為降生後就成為完全的人,地上的耶穌只是一個平常的人。他們只承認基督的復活是那看不見的靈魂復活,他的身體早已在苦刑柱上釘死了。靈魂復活的基督是耶和華所再造的,他使信徒的靈性復甦,但信徒並沒有第二次復活的盼望。耶證過分高舉獨一神觀,導致無法明白《聖經》中所啟示的三一真神的奧秘,因此,耶證解釋《歌羅西書》1:15的「首生」,謂基督是被造的。

這樣的解釋是錯誤的,因為「首生」按《歌羅西書》的上下文應解釋為基督是在一切受造物之先,是尊貴的,並沒有含有被造的意思。再者,其他的《聖經》指出耶穌基督的神性,比如《馬太福音》28:19及《哥林多後書》13:14皆說明聖父、聖子、聖靈是同為一的。

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

《約翰福音》記載:「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當耶穌啟示此宣告時,猶太人認為他妄稱上帝的名字。故此,就拿石頭要打他(8:58-59)。原來,耶穌在此處引用了《舊約·出埃及記》(3:14),指出上帝向摩西所啟示有關他自己的名字,中文意譯為「自有永有」,就是說上帝的存在並非建立在任何別的東西上,他是自我存在的,並且是永遠存在的。他並非出於他處,或是別的東西所造的,他乃是自有永有的。「自有永有」的希伯來文是「ehyehawer ehyeh」(英文是I AM WHO I AM),《約翰福音》所引用的希臘文是egoeimi,英文可翻譯為I AM。耶和華的希伯來文子韻為YHWH,結合母韻則為Yahweh,此名就是由「自有永有」這動詞所引申出來的。原來,上帝的名字就是那永遠的現在、那自我存在、且永遠存在的。

當耶穌在《約翰福音》啟示出:「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此處所用之「就有了我」,就是《出埃及記》所記載上帝的名字——「自有永有」。耶穌基督把《舊約》耶和華的名字引用在他自己的身上。猶太人並沒有誤解他,故此,他們一齊來,用石頭要打他。耶穌基督對自己身份的宣告,帶來世人不同的響應。他來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這位自有永有的上帝,親自成為肉身,與世人認同,為的是要除去世人的罪孽,使人能夠與上帝和好,分享上帝所賜的永生。《聖經》說:「凡接待他的(耶穌),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 12)

三、認為基督已在1914年第二次復臨了

他們把《啟示錄》12:6的1260天加上一載二載半載(另外三年半/1260天),共2520日。並且又用《以西結書》4:6 所說「一日頂一年」的說法,計數起來共2520年。耶證指這2520年是外邦人日子的完結(《路加福音》21:24),減去前607年聖城被巴比倫王所滅,就等於1914年。他們進一步說人類歷史只有六千年,而1975年起千禧年已在地上開始了。當然,基督的回來是看不見的,他的國度也是看不見的。

這樣的解經是不正確的。首先,《聖經》沒有一處說明2520年是外邦人日子的完結,而聖城耶路撒冷被毀的正確日子是587年,而非607年。耶證誤解了《但以理書》第四章的意思,那裡不是指外邦人的日期,而是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被懲罰的日子。

另外,《聖經》清楚說明,耶穌基督回來的日子是沒有人知道的:「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馬太福音》24:36),《聖經》也指明:「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1『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基督徒』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里』,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馬太福音》24:23-26)

四、不承認有永生或永死

他們認為人的身體死後,靈魂也消滅了,就如動物的死亡一樣。他們肯定耶穌的前生是

天使長米迦勒,耶穌死後,耶和華再造一位有靈魂的耶穌。耶證不相信有審判,地獄只是聖城的垃圾池,火湖只是象徵說法,陰間只是墳墓的同義詞。

這樣的教義違背了《聖經》整體的教導。所有未與上帝和好及未信主的靈魂,死後將去陰間為他們所預備的地方里。陰間的希伯來文是sheol,指的是人死後靈魂的去向。到了《新約》時,此字的希臘文是hades。於《路加福音》中,那些義者的靈魂形容為在亞伯拉罕的懷中,而那些不義的人之靈魂則在陰間受苦(《路加福音》16:19-31)。

耶證這樣的解釋並沒有深入分析這些經文,只一味想到那144000是耶證的特別信徒而曲解了《聖經》。《啟示錄》20:1-3是千禧年的開始,20:4「坐在上面的」可以是《啟示錄》14:3,12所說的144000的「聖徒」。這些「聖徒」有兩個可能性的解釋:1.144000(即是12×1200)是一個完整的數字,指所有的聖徒;2.指歷代教會中的聖徒。並不可能只是指耶證的特別信徒。

六、信徒生活方面

耶證拒絕輸血、換器官手術、服用血小板製成藥物、服用抗生素(因為抗生素會直接進入血管),並反對信徒吃血。其他生活方面的條規是禁止慶祝生日和聖誕節,拒絕當兵,不向任何國旗或偶像敬禮,禁止信徒到外參與社會及世俗性的遊樂,也禁止信徒小孩到外玩耍。認為千禧年已在1975年降臨,他們是地上的余民,信徒必須過簡樸和節制的生活。關於拒絕輸血,耶證引用數段經文:《創世紀》9:3-4「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利未記》17:11-12「因血里有生命……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使徒行傳》15:29「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

但耶證不明白《聖經》的用意,上帝在《創世紀》要以色列人認識血中含有生命,然後在《利未記》借著獻祭讓以色列人明白血有贖罪的功用:「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血也是與上帝立約的憑據之一。這樣的含義和《舊約》的要求後來成為了猶太人宗教習慣的一部分,目的要引導他們仰望和等候有一天耶穌基督要以血來贖罪,並且以血再立新約。這不吃血的宗教習慣漸漸成為猶太人文化的一個禁忌,也是良心的一部分。《使徒行傳》15章所講的教會有許多猶太人和外邦人信徒一起團契,當時禁戒外邦人信徒在猶太人面前吃血,是為了體諒猶太人信徒良心的軟弱。但是,耶穌基督「一次永遠的完成贖罪」(《希伯來書》9:11-12;10:12,22),不只信徒不再需要獻祭,吃血或輸血的禁戒已不再有此功用了。

七、耶證信徒只是用總部出版的《新世界譯本聖經》

這本《聖經》是按著耶證的神學思想來翻譯,把許多字眼修改,配合耶證的教義。比如《約翰福音》1:1,耶證的《新世界譯本》謂:「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是一個『小神仙』。」他們認為在希臘原文中,「神」字之前沒有冠詞,只可以翻譯成「一個小神仙」而已。但是,希臘文的文法規律不可能如此翻譯,必須翻譯成肯定的名詞,就是「上帝」或是「神性」。

這希臘的文法定律稱謂「荷維定律」(Colwell′s Rule),就新約聖經及文獻展示,此結構不能翻譯成不確定性。希臘文不受句子的排列次序限制,此節的第一個字是沒有冠詞的「上帝」(theos),然後動詞「是」(en),最後才是帶有冠詞的「道」(hologos)。帶有冠詞(article)的「道」明顯地就是主詞(subject),而沒有冠詞的「上帝」則是副詞或更準確些,文法上稱為述詞(predicate)。翻譯起來就是「道就是上帝」。如此之文法結構於新約及當時的歷史文獻中皆沒有例外,為首沒有冠詞的名詞,只要是陳述有關單數的、有位格的名稱,都不能譯作不肯定的(即所謂「小神仙」a god),必須是肯定的(God)或指上帝的神性,可翻譯為英文的Divine。

我們發現耶證多處為了配合他們的教義而故意修改或翻譯許多原文意思。再者,《新世界譯本》在《約翰福音》10:30「我與父原為一」之旁邊加上批註謂:「與父為一乃是與父相合的意思。」他們隨私意改譯或否定神的話語,正是中了撒旦魔鬼的詭計。撒旦昔日在伊甸園中曾懷疑上帝的話語「上帝豈是真說」(《創世紀》3:1);他又攻擊摧毀上帝的話:「你們不一定死。」(《創世紀》3:4)如今,撒旦亦借著耶和華見證人對《聖經》的任意篡改,來誘惑人心。


耶和華見證人的辨認和抵制

一、辨認時要明了耶證的佈道方法

他們常在各鄉各鎮走動逐家佈道,二人一隊,一人較強及老練,另一人較弱(學習者)。多數曾受訓練,擁有數套「對辨」技巧,手上拿著許多印刷資料,就算你不想與他們談話或是吩咐他們離開,離開前也會送給你一些閱讀資料,或是叫你買書本或小冊子。他們都穿得淳樸整齊。

他們不會說出他們是從那一間教會派來,有時說他們的教會就在附近。當然,口頭上堅持說他們是純正的「基督教會」,這令基督徒以為他們是正統教會派來的。遇到基督徒,必定謹慎應付。特別喜歡與基督徒一起看《聖經》並解釋。一般基督徒不會察覺他們曲解《聖經》的手法,認為他們講解得很有道理。如果遇到你是一位熟悉《聖經》的人,辯論不下,就會約定下次再來研究《聖經》。下次將帶著另有一位耶證的《聖經》高手來與你解經。當你顯得有興趣,他們會安排在你家開「查經班」。他們有許多印刷資料送給你或叫你購買。

二、抵制耶證時務要裝備好,並要依靠聖靈的同在

今天,耶和華見證人是最勤於上門傳教的人,遇到不同類型的對象就會使用不同的經文(一套一套準備好的經文)來辯論。他們以「研究《聖經》者」的面貌出現在基督徒面前。雖以歪曲的解經法來指出你信仰的「錯誤」,你卻懵然不知。對抗耶和華見證人的最好方法有下列步驟。

(一)掌握情況。一方面你必須對正統的《聖經》和基督教信仰有深入的認識,也同時對神學和教派有一定的認識。另一方面必須深入認識耶和華見證人的道理,如以上所列的七點錯誤,並能夠一一指出其錯誤之處。這兩方面要求你不僅認識耶證的解經,也要熟悉基督教的解經。你需要運用熟練的《聖經》知識和正確的解釋方法予以堅決抵制。許多異端多數在於《聖經》解釋方面出軌。只要深入掌握了正確的解經法就可以攻破其怪異的道理。今天又許多好的解經書、受過訓練的牧師傳道在這方面可以提供幫助。

(二)堅決抵制。對於這種害人的異端要堅決依法打擊和取締,發現一處處理一處。

我們要認清耶證的領導曾誤導信徒,以致信徒受害。他們宣傳「患上天花也千萬不要種牛痘。牛痘可以使人患上梅毒、癌症、淋巴腺結核、肺病、麻風等可怕的疾病」,或說「器官移植是吃人族的行為」等不倫不類、似是而非的論調。

(三)愛心挽回。對於一般迷失的信徒,要以愛心去關懷和挽回失落的耶和華見證人。

既要指出他們信仰錯誤的原因,也要耐心幫助和引導他們,使他們最終醒悟過來。

註:此資料摘自《當代海外的異端邪教》

推薦閱讀:

TAG:基督教 | 三位一體 | 反邪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