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的現實:彩禮毀掉了愛情,父母拆散了婚姻
在當下,能毀掉愛情的,我認為有兩種方式。其一,是無上限的彩禮;其二,是無頭腦的父母。
在我身邊,有這樣一個朋友。她的婚姻,就是活生生被母親拆散的,以至於現如今一個人過了很多年依然沒有再找到合適的對象。
事情的經過大致是這樣。在她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有親戚給介紹了一個男朋友。兩個人還算搭對,也聊得來,於是就結了婚。
婚後,日子過的還算不錯。第二年,有了他們自己的孩子。
然而,在他們這兩年的婚姻生活里,一直有一個無形的手在干涉著他們,它來自於女方的母親。可能是農村人的短見,也可能是女人嘴比較瑣碎的天性,每次她回家,她的母親都會跟她抱怨婆婆家的不是,而且教唆著她回去之後也要「挑三揀四」,以表達自己的不滿。
最後,男方實在忍無可忍,選擇了離婚,孩子由男方撫養,她自己離開了這個家庭。
然後,就出現了上面我說的那一幕。
我想說,這樣的母親,在日常生活里絕對不是孤例,而是非常普遍。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的父母,總是會有意無意干涉兩個人的婚姻生活。這就給人一種,結婚的不是兩個人,而是四個人,甚至六個人。
前段時間,在網上有一個很熱的新聞。新婚夫妻出國旅行,婆婆非要跟著。小媳婦礙於情面,就沒有反對。然而,在出去旅行的路上,婆婆各種出主意,各種干涉,無論是在花錢還是出行方面,女方實在忍無可忍選擇了中途返程。回來之後,就選擇了離婚。
和拆散婚姻的父母相比,過重的彩禮是另外一種「炸彈」。
在彩禮上,有這樣的戲言:萬紫千紅一片綠,外加一動不動。大概意思,就是一萬張五元鈔票,一千張百元鈔票,還有一片五十元鈔票,另外加一輛車和一套房子。如果放在二三線城市,這起碼得百萬左右吧。
曾有新聞,農村母親由於無力承擔對方索要過高的彩禮一時想不開選擇自殺。這樣的悲劇,在我們看來,似乎完全不至於走這樣極端的方式,其實,汝非魚,怎知魚之苦。細細琢磨此事,一方面,想讓兒子儘早成家,這是多少父母的期盼。而另一方面,女方索要太高彩禮,根本是農村家庭無法承擔的疼痛,這成了多少父母內心的軟肋。
而近日,在河南出了這樣一則新聞。
為了嫁娶之事,河南蘭考縣某街道專門出台了一道彩禮標準。標準第一條規定,近日,一份《惠安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引發熱議。該標準第一條規定:訂婚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元,索要彩禮「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
其實,這看似符合常理,卻又非常荒唐。
對於這樣的規定,街道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樣的舉措,是為了倡導正確的婚俗新風。因為蘭考縣曾經多次發生借彩禮斂財的詐騙案件。可以看出,街道辦事處為了大家,也是煞費苦心。然而,對於這樣一條標準,有律師就提出了異議。律師認為,這條標準其實反映出當地有關單位嚴重欠缺法治思維。
相關負責人說的似乎挺對,律師認為的也到是在理。其實,這就是一道擺在平常百姓嫁娶方面的一道難題,關係著你我他。過高的彩禮,掏空了普通人家,硬性的街道規定,又似乎違背法律。那麼,究竟誰該讓路,在婚姻這道複雜的難題里,誰也無法說明白。
彩禮有價,愛情無價。父母有自己的意見,我們也應該有自己的思想。其實,無論是愛情,還是婚姻,作為兩個當事人,男方和女方更應該明白,在一起到底為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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