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就是防癌!附防晒霜挑選指南。
(1)紫外線與皮膚癌之間的關係。
大多數皮膚癌是陽光下接受紫外線照射的直接結果。
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往往發生在身體受照射部位,與終身接受高強度日照相關。黑色素瘤是一種少見的皮膚癌,但同樣與紫外線暴露相關,相關性卻沒有前兩者高。需要強調的是:人造紫外線源的長期暴露也會導致皮膚癌風險增加。(美黑需科學慎重)
到高海拔的地方增加紫外線暴露,長期在沙灘穿泳裝大量皮膚暴露於陽光下,曾經的嚴重晒傷,黃褐斑、光化性角化病以及頸部日光性彈力組織變性等等均是引起皮膚癌的高危因素。
由於紫外線一般只能到達皮膚層面不會深入人體,因此與其它類型癌症相關性較差。值得注意的是紫外線暴露與Merkel細胞癌、唇癌以及眼癌(眼黑色素瘤和結膜鱗狀細胞癌)同樣具有相關性。
The 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 is part of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Its major goal is to identify causes of cancer. Based on the data available, IARC classifies UV radiation as 「carcinogenic to humans.」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將紫外線輻射歸為人類致癌因素。
(2)預防皮膚癌的發生。
既然已經明確了皮膚癌與紫外線暴露之間的關係,那麼就可以做很多事情預防皮膚癌的發生。在高危因素存在的條件下,可以早期診斷篩查,爭取儘早治療。皮膚癌是一類比較「友好」的疾病,你不需要X線或者驗血來確診,你只需要眼睛和鏡子,所以不需要焦慮與恐懼。
- 最好的辦法是「哪涼快,哪呆著」。
- 防晒四件套:防晒服、遮陽帽、太陽鏡、防晒霜
這裡要強調的是塗抹防晒霜後紫外線仍然可以到達你的皮膚,因此塗防晒霜只是保護手段的一種,不可以因為塗抹防晒就理所應當的認為可以增加紫外線暴露的強度和時長,重要的是其他保護措施也是同樣必要的。
建議使用具有廣譜保護(針對UVA和UVB射線)且防晒係數(SPF)值為30或更高的防晒霜。SPF低於15隻有防治晒傷的作用而沒有預防皮膚癌的效果。
SPF 15防晒霜過濾掉約93%的UVB
SPF 30防晒霜過濾掉約97%的UVB
SPF 50防晒霜過濾掉約98%的UVB
SPF 100防晒霜過濾掉約99%的UVB
SPF50與100的遞增效果並不明顯,不必過分追求高數值。
參考:ACS American Cancer Society | Information and Resources about for Cancer: Breast, Colon, Lung, Prostate, S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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