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鑒定引發的離婚--家庭法律顧問為您未雨綢繆
一、案情介紹:
張男與李女,結婚6年,育有一女張女。張男在北京工作,而李女帶著孩子張女在山東生活。雙方在山東購買了一套住房。長期的分居導致兩人感情越來越差。張男發現李女手機里有很多曖昧的簡訊,甚至提到雙方的子女張女。張男於是悄悄收集了張女流鼻血時的紙巾,去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果令他非常失望,女兒張女竟然與他沒有血液關係。但是,由於多年的相處,張男對張女有很深的父女感情。因此,張男強忍戴綠帽子的恥辱,未向李女提出離婚,並按時給李女及孩子生活費。雖然張男一忍再忍,李女卻主動將張男告上法庭,要求與張男離婚,李女由其自行撫養,雙方婚後購買的房產歸李女,並要求分割張男名下的存款及工資。
二、接受委託,案情分析
張男在收到法院傳票及起訴書後,通過網路找到趙麗律師,為他做了案情分析:
1、李女在婚姻中是否有過錯及應是否因此承擔責任。
從張男的案情介紹及親子鑒定證明看,李女在婚姻中存在過錯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張男所做的親子鑒定在本案的審理中到底有多大的作用呢。根據《婚》三的相關條款規定,由於張男在做親子鑒定時並未沒有帶張女,而是拿著染有張女鼻血的紙。這樣,親子鑒定的結果雖然能夠證明張男和提供樣本的血液不存在血緣關係。並不能直接認定樣本採集來源是張女。因此,張男手裡的證據最多可以做到有足夠證據可以要求對張女本人做親子鑒定。但是,張女由李女照顧撫養,只要李女不同意,張男就沒有辦法與張女做親子鑒定。而法院僅能就此退訂張女與張男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張男卻無法因此向法院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及一直以來為張女支付的撫養費。
2、對於婚後購買的房產分割
張男表示,因為房子在山東,自己又在北京工作,因此想要放棄自己對房屋的所有權,由女方支付對價。這樣的想法也同樣存在房財兩空的風險。李女目前沒有工作,因此自己是無能力支付房屋對價的。而房子對於李女來說是唯一的住房,法院也不可能執行拍賣這套房產來償還張男的債務。所以張男如果放棄房屋,結果就是雞飛蛋打。於是,律師給張男設計了完美的方法令他可以以最合理的價格安全拿到房屋的對價(具體方式涉及律師的辦案技巧,此處省略2000字。有同樣困惑的朋友可以在委託趙麗律師後得到完美答案)。
3、張男名下的存款及工資
張男是有情有義的男人,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他仍然願意將存款的40%分給李女。但是,作為張男的代理人,多年的訴訟經驗說明,雖然一方全心全意的希望好合好散,另一方完全有可能寸步不讓。因此,對於張男的想法,律師首先給予肯定,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錢沒了可以再掙。接著,也提醒張男,他的想法可以先不要表達,在庭審結束後,法院還會對雙方進行調解。這時候,如果張男還是願意拿出40%的存款分給李女,再說也不遲。因此,律師指導張男妥善的處理了自己名下的存款。
經過律師與張男對整個案件進行溝通分析後,張男非常滿意的與律師確定委託關係。
三、庭審、判決
經過三次開庭、一審判決;原告上訴,兩次開庭,張男拿到了最後的判決結果。關於張女的判決部分,法院果然如律師分析的結果。僅推定張男與張女不存在父女關係,但並未支持張男反訴的撫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而房產部分,張男在律師的幫助下也順利拿到了房屋一半的對價。而張男當初想支付給李女的40%存款,庭審過程中,由於李女不依不饒的態度和惡毒的語言,令張男失望至極。也不再想付給李女那麼多。對於存款部分,張男支付了李女自己認為合適的份額。
中院最後一次庭審後,張男和李女走出法院。遠遠的看到李女的姐姐抱著的張女。而張女也看到了許久未見的「爸爸」。張女大聲的喊著爸爸,而張男聽到張女的喊聲,眼眶也馬上紅了,過去抱起了張女。「父女」唏噓一片。雖然律師不能感情用事,但是仍然忍不住遺憾和惋惜。而李女,對於「父女」的這一幕,只是冷冷的看著,不發一言。
後來,律師接到張男的電話,他經過考慮,還是願意支付李女存款的40%,畢竟孩子是無罪的。
四、案例總結
本案中,對於張男處理親子鑒定一事。如果張男在做鑒定前,諮詢律師,那麼律師就會指點張男帶張女共同去做親子鑒定。而不是拿著染有張女的鼻血的紙。就因這差之分毫的疏忽,導致張男在反訴中主張的精神損害賠償及撫養費無法得到法院支持。在法庭上,法官是處於一個中立的地位,他所做出的判決依據只能是原被告雙方給自提供的證據。誰的證據更容易反應事實的真相,誰的證據能構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決定最後的勝利歸誰。因此,如何搜集證據、固定證據就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生活中點滴小事,可能會引起各種紛爭。而如何未雨綢繆,將紛爭扼殺在搖籃里,不至於鬧到法庭。不僅需要處理問題的人的智慧,更需要專業的法律指導和分析。這就是家庭法律顧問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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