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與法律
人工智慧與法律,前幾天聽一個朋友說了一點想法,很有感觸,覺得可以繼續說一說的。他說的是,朋友熊教授說的是,人工智慧未來應該有一個法律和我們人類共用一套法律,不僅是人工智慧,也包括現代的一些技術,比如說大數據,比如說共享單車的一些技術,比如說無人駕駛,都要有法律予以規制的。
我覺得也是,有這個必要的。我想談三點,關於人工智慧和法律。
第一是人工智慧是否需要法律。人工智慧需要法律,
第二人工智慧該不該和人類共享一個法律體系。
第三人工智慧之後我們的法律該如何變化。
首先說說第一點,筆者認為人工智慧需要法律的規制。法律是什麼,是為了保證社會秩序,提高社會效率,保障個人安全等利益的社會規範。目的是達到更好的秩序,獲得更高的效率,在經濟學上說是努力獲得帕累托更優的效果,意思是通過制度,在不損害每個人利益的情況下,提升某些人的利益。這跟人工智慧有什麼關係呢?關係在於,未來人工智慧的發展,有可能代替人的各種功能,從原初的代替人類的計算,再後來代替人類的搬運,再後來,代替人類思考,代替人類解決實際問題,這種種的行為,有可能會帶來他們和人類的,或者他們所代表的的物體和人類的矛盾,導致人類利益的受損害,導致社會秩序的不穩定,這時候,就需要人類通過法律予以協調。
舉個例子來說吧,我們都知道人類所創造的東西,可能屬於這個人本人,有這個人,就可以操控他,但是如果一個人工智慧,你給他一種計算的方法,他自己也會思考,那麼這個東西,這個機器,到底怎麼對待他呢,需要我們思考。阿法狗,或者自動駕駛汽車,要不要給他們一個規則,你那些能做,那些不能做?告訴他違反規則,或違反交通規則,怎麼辦?阿法狗或許還不具有傷害人們的能力,但是他們會有一種別的參與競爭之類的權利,能否用一種演算法,進行比賽之類的,這樣的規範。
比如自動駕駛汽車,他要是違反交通規則,我們該不該給他一種處罰,給他一種禁令,是有可能的,我們的法律允許不允許他進入交通領域,什麼條件下允許他進入。特別是當他有危險性的時候,怎麼辦?我們應該有一套進入規範,如果他進入了市場,那麼當他們違反規範的時候,交通規則的時候,我們怎麼處理他,處罰它,禁止駕駛,加以罰款,賠償損失,這些問題,也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不說這麼高級的自動駕駛汽車,而說我們經常說的共享汽車,滴滴打車,這些平台介入公共交通市場,他們的對於個人隱私的運用,對於計程車公司的衝擊,還有
或者更有問題的,是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怎麼辦,亂停亂放侵害了別人的生存空間,誰應該為這個亂停放負責人,騎車人,還是公司,公司進行了一種經營行為,但是他給公共交通帶來了騷擾,騎車人得到了好處,但是他們的行為又是造成了社會的問題。從共享單車進入小區,很多單位不允許進入,但是進入之後,他們也沒有辦法不讓進去,他們畢竟方便了學生。大型小區,為什麼不能允許進入。如果是居民自己的車輛,他是可以進入的。不讓進入小區,是覺得進入之後,怎麼規範,怎麼擺放,還需要調整,所以索性不讓進入。
公共管理部門,怎麼對待這個東西,你一方面是經營行為,一方面是一種交通行為,給人方便的行為,你怎麼辦,怎麼處理這個危險。
這使人想到了什麼呢,私人自行車的停放問題,一般不做為問題,因為我們公共空間能夠容納他們的擺放,在地鐵站,在公交站,可以,地方不需要很大,個人自行車問題還不大,但是這個我們使用公共空間擺放個人自行車,相當於公共產品的共享使用,就如同在公共空間走路,一樣,在公共道路上開車一樣,我們雖然佔有了公共資源,但是,還是應該允許的,這是對公共空間的使用,只不過使用可能造成的危害不大。
但是如果使用造成危害大了,比如使用少量水,河水問題不大,要是大量取水,用了公共水源,那就要繳納取水費,對共享單車也是一樣,你使用了很大的公共空間,造成公共空間的佔有,那麼你就得繳納車輛的擺放費用,不能是免費的使用,公共空間。調度費用,
怎麼適應。怎麼遏制人工智慧的問題,就像赫拉利說的,人工智慧將要統治人類,那麼我們怎麼預防它發生。就像資本主義會遇到共產主義的挑戰,做出的福利國家制度改革一樣,我們面對人工智慧,或者現在的生物技術,人造人,或者人造的物體,身體部分,一樣,可以製造,但是也需要規範。這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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