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立案紀實和心得
最高院在2015年4月份印發了《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 ,明確要求「對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擾依法立案等違法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今年12月初,我手持該意見作為「尚方寶劍」,並攜帶立案文件前往G省某市基層法院(簡稱「該法院」)申請立案。除這柄尚方寶劍外,我還準備了其他兩套說辭,期待無論順利與否、我能說動立案法官給予登記立案。臨行前我的前輩同事兼老師給我打預防針,告誡我要做好不成功也不要成仁的準備;我信心滿滿的表情讓他很頭疼也很無奈;揮揮手讓我走了。
該法院是新修建的,位於城北;可能收案量並不很多,因為面積不大且樓層不多。對比帝都朝陽(僅派出審判法庭就有8個)的人來人往和熱鬧非凡,該法院顯得安靜秀麗。偏偏是在這裡,我遇到了執業以來的第一個「王炸」。
我出示立案登記資料並簡述情況後,立案法官很淡定的告訴我,「法院立案系統升級、元旦節後才能恢復正常……」,簡而言之是無法立案;我的子彈全部卡在槍膛里自爆了。該法院不僅不給予立案,也不接收材料,甚至以「你的這個案情簡單」為由直接將我的立案材料轉至調解委員會,未曾詢問當事人是否接受調解。
調解委員會的F法官詢問我案情後,就要按照起訴書中對方的手機號碼打電話;我慌忙攔住F,說明我的當事人從未申請調解、我也不清楚當事人是否接受調解,F表示「那你不調解也無法立案呀,現在安排調解說不定還能在今年解決你們之間的問題」。我解釋立刻打電話向當事人解釋、詢問當事人的調解意願;當事人答覆我如果法院堅持調解也可以。既然沒人引爆皮球,那就繼續玩球。F法官撥通了對方聯繫電話詢問是否同意調解,出人意料的對方立刻同意了。這樣就有了調解開庭的安排。
調解開庭安排在月中,我考慮如果調解不成功、那也能再次申請立案了,不枉我千里迢迢飛來一次。果不其然調解不成功,我轉頭又申請立案。
「立案系統升級,現在無法立案」的王炸又來了,換了個立案法官、說辭不變,甚至辦事流程也一樣,直接打發我到調解委員會。我說明調解失敗的情況,並大力溝通協調立案,最終一名老法官做了折中處理:先收材料、明年立案。行吧,有進展就比原地踏步好很多,我這樣自我安慰。
上面算是年末立案的紀實,下面是我個人的兩點體會。
該法院人員的素質都很不錯,沒有看到傳說中的冷臉、沒有聽到所謂官腔。唯獨不禁止室內吸煙,所以我遠離了帝都也能繼續吸入醇厚的空氣,很緩解思鄉情緒。話說回來,所謂冷臉、官腔大多是表象和感受,非仕途人士對此評價並不很高,因為冷臉人和官腔者皆為利來、邏輯出發點也是如此,如蔥皮兒般一戳即破。唯不為名不為利的公務員堅如城牆,心理和職業道德都佔據了制高點;哪怕我的尚方寶劍明確可以向上級法院投訴和追究個人責任,制高者也無需憂心忡忡,因為「年底不立案」已是上下級之間的共識,畢竟結案率是大家的。
對於結案率,聽說明年可能取消此項考核,我表示淚流滿面,這一點不再多說。
最後說一說律師本身吧。前輩擅長非訴,也擅長訴訟,但時常表達對訴訟的意見,理由之一是非訴項目中大家齊心協力解決問題、訴訟項目中一輛車多匹馬各有各的志向。和訴訟律師打交道會發現TA有些強勢、有些咄咄逼人,甚至有種脅迫感,難以與共;但是訴訟律師之間是惺惺相惜的,正如刑辯律師之間的惺惺相惜,因為他們都在拉動一輛車的途中遭遇過埋伏、也都有克敵制勝的法寶或像我這樣的體會分享,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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