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覺:她一看到那個剛剛殺了母親的男孩,就意識到危險

1

最近發生的幾起殺母案很令人震驚,尤其是那個12歲男孩的表現。

殺了媽媽後,他是那麼冷靜,居然還能笑。

還能說,我殺的又不是別人,總不能不讓我上學了吧。

這種對生命的漠視,這種無知、殘酷、殘忍,幾乎是非人類的。

這件事,我本一直迴避,不忍觸及,但是這幾天,有幾個問題一直在腦中纏繞,讓我難以放下。

一,這男孩因為未成年,依舊可以上學,這事引起了學校師生、學生家長極大的恐懼。

媽媽都能殺的孩子,還怎麼管教,怎麼相處?誰還敢管教?誰還敢跟他相處?

他的心理問題如果沒得到解決,那他下一個不爽會出現在什麼時候?

恐懼之下,很多人都覺得這是懸在頭上的一把刀。

二,這男孩殺了母親之後,若無其事,應付得「很好」,直到第二天中午才被發現。

第一天, 所有的人都被瞞過去了,第二天,是鄰居感覺不對,才找的男孩外公。

外公起先也沒發現什麼,後面也是越來越覺得不對,這才在中午翻牆而入,看到了滿地鮮血,和死者慘狀。

那麼鄰居和外公,為什麼會感覺不對?

不對是從哪裡來的?是什麼讓他們感覺到的不對?

最初的不對,真是後面可以說清楚的那些東西嗎?

這個案件的相關,包括家長教育、父母缺失等問題,大家已經談得夠多,不必再多重複。

我現在想說的是,如何規避危險的問題。

這裡涉及到人類的一個本能:直覺。

(首發於公眾號:九鴉人物)

2

2001年,美國也發生過一起殺母案,這是一個叫傑姬·拉森的女人率先發現的。

無意中發現。

那年4月的一個早晨,拉森在教堂參加完集會出來,碰到了一個年輕人。

這個年輕人自稱叫克里斯多佛·伯納,個子不高,面目清晰,很有禮貌。

他說他的車拋錨了,想搭乘拉森的車到桑恩德灣去會朋友。

拉森當時回答,那你可以先跟我到店裡,查一下電話號碼,打給朋友,讓他們來見你。

伯納表示同意。

然而等伯納靠近拉森的時候,拉森突然產生了一種感覺:腹部就像被一把刀緊緊頂住。

她立刻意識到眼前這個年輕人,很可能是一個罪犯,自己被劫持了。

不,不是可能,而是就是,感知發出的指令準確無誤,毫不模糊。

那種感覺非常強烈,拉森感到害怕,她一點都沒覺得這是一種荒唐的體驗,立刻開始了應對。

她站在人行道上繼續跟伯納說話,希望能喚起情感,消除危險。

她說,我是一位母親,不得不像一位母親那樣跟你說話,你的表現,讓我知道你肯定有一位好母親。

可是這句話,卻讓伯納立刻盯住她的眼睛,說了一句:「我一生下來就不知道我媽媽在哪。」

拉森後來才知道,她的話反而會帶來更大的危險,讓伯納反感、戒備、疑心,從而激發過激行為。

16歲的他剛剛殺了自己的母親!

危險味道越來越濃,拉森想辦法把伯納帶回了教堂,她趁著伯納跟牧師講話的時候,偷偷給警察打了電話。

警察隨即在她的建議下,調查了伯納的車牌,結果發現,車子是在他媽媽名下。

警察隨後趕往伯納家,發現他媽媽死在浴缸里,現場到處都是血……

所有的人都被嚇壞了。

3

拉森怎麼感覺到不對的?這其實就是直覺。

十二歲男孩的鄰居和外公,最初感覺到的不對,肯定也來自某種直覺,只是他們沒有意識到罷了。

什麼是直覺?

它其實就是一種直觀意識,人類身上一種不需要靠觀察和推理,就可以領悟的能力。

它也可以叫直覺思維,但卻是迅速的,不費力的,感覺型的,與邏輯思維的推理、分析、批判,完全相反。

這就是說,人有兩大視覺系統,兩種能力。

一種來自大腦,一種來自內心。

一種比較清晰,一種莫名其妙。

一種來自後天,需要學習訓練,一種來自本能,會自然而然發生。

像一見鍾情,一眨眼工夫就對某種東西、某個人產生喜歡或厭惡的情緒,這都是這種直接能力的表現。

心理學家曾經說,我們對任何事物的好壞評價,都可以在四分之一秒迅速做出。

那麼我們的這種直覺能力怎麼來的?又該如何用它來規避危險呢?

它其實是人類長期進化的結果,是我們的祖先,在長期的原始活動中,逐漸形成的。

就比如說:

我們的祖先,在原始森林、荒原上,只有能迅速判斷出某種動植物,某個人,某種情境,存在危險,趕緊逃避、放棄或反擊,才能存活下來。

久而久之,祖先們就在這樣的訓練、適應下,逐漸進化,形成了本能。

於是我們後來,也就產生了瞬間讀懂生氣、痛苦、憤怒、快樂等等,諸如此類的能力。

看到刀,我們就會感覺到它的鋒利,刀砍到別人身上,我們也能感覺到疼痛。

這說起來也是一種經驗積累,在身體和意識上的反應,就跟老司機開車的情形有點像。

那個男孩,再怎麼冷靜,再怎麼善於偽裝,他身上其實也是有一種特殊的信息,危險的氣息,能夠被感知到的。

我們的這種感知能力,非常神奇,只是它來去如電,有的人會遲鈍一些,會漠視,有的人會特別敏感,立刻抓住,並加以重視。

有時候,膽小並不是壞事,某種神經質,可能遠遠強過神經大條。

4

我記得大仲馬在寫《瑪爾戈王后》的時候,曾經安排了這樣一個情節。

柯柯納是一個天不怕地不怕,有今天不管明天的樂天派。

刀架到脖子上都會笑,明天會流落街頭,今天也要大吃大喝,一醉方休,大賭一把,千金散盡。

但是他那天,跟那個著名的劊子手握過手之後,臉瞬間變得煞白,有好長一段時間,心情憂鬱,心在顫抖。

他說他看到了結局,就彷彿是神啟。

後來,他果然被砍頭,執行者,正是那個劊子手。

這看起來當然過於神奇,但是人心的感覺,很多時候的確非常神秘,有些事根本解釋不清楚。

我早先在老家的時候,就有過一次類似的體驗。

那年大旱,地頭的人工池塘原先伸手可以觸及水面,那時只剩下一灣水,藏在亂石間。

當時在種什麼,我已經忘了,只有那種感覺一輩子忘不了。

那池塘並不很深,以前水不多的時候,我經常會跟小夥伴想辦法下去玩。

那天,父親和大哥將繩子捆到我腰上,準備放我下去,將水舀到水桶里,再一桶桶拽上去,我本來一點都不必在乎。

但是奇怪的是,那天,當我要下去時,我突然就莫名其妙地心慌起來。

就是害怕,而至於為什麼害怕,害怕什麼,我一點都不知道,甚至都不好意思說。

結果,那天下到一多半的時候,那繩子就突然斷了,我一下子就跌到了下面的石頭上……

所幸勞資只是墩了下屁股,崴了腳脖子啊——我為什麼不檢查一下那繩子?

這事完全沒法解釋,所以我現在特別相信著名的思維科學奠基人,阿波羅14號宇航員,埃德加·米切爾的一句話。

「內在認識的體驗和邏輯思維體驗一樣具體。」

5

實際上很多學者、科學家也有類似的話,總之,他們的意見就是,既要相信自己的頭腦,也要忠實於自己的內心感知。

直覺,當然不都是對的,它很多時候會導致錯誤,所以物理學家理查德·費曼,有兩句話也非常著名。

「科學就是一部學習怎樣不被自我愚弄的歷史。」

「最重要的是,千萬不要愚弄自己,因為自己是最容易被愚弄的。」

然而,在感知情感和危險這塊,直覺絕對不可輕視,尤其不可輕視,因為它,往往是對的。

某種情況下我們為什麼會感到害怕?

為什麼會莫名其妙地擔心有情況,有錯誤?

擔心她或他是不是真喜歡自己?

情人之間的感覺為什麼往往會成為事實?

……

我們會害怕正確的事情嗎?說不清哪裡不對,就代表沒有問題嗎?

直覺,恰恰也是最怕用邏輯思維來解決的,心理學家曾經做過這樣的實驗。

他們如果靠觀察一對戀人約會時的幸福感,來預測戀人幾個月後的約會行為,那基本就會正確。

而他們如果妄想靠分析、列舉戀人關係好壞的原因來預測,那基本就會錯誤百出。

這時候,合理化因素,遠遠不如無法表達的內在關係直覺,更重要,更靠譜。

所以詩人西奧多·羅特克又會說:「自我沉思會讓我們更加疑惑。」

這就是說,直覺雖然容易形成偏見,但很多時候,尤其在情感主導的行為方面,卻往往會比「解釋」更有預測性。

6

雷聲響後,我們是先感覺到害怕,才會產生解釋,知道我們為什麼害怕,有什麼危險。

我們的身體感知能力,「高級腦」,就是這樣奇妙。

我們的第一直覺印象非常重要,我們能意識到的,通常要比我們所知道的,多得多。

現實生活情境,有意識推理總比植根於情感記憶的直覺慢,「長期的冥思苦想還不如瞬間的直覺靈感有效。」

那麼在危險感知面前,你還有必須要去關心它是否會是一種原始的、自動的,直覺性偏見嗎?

是規避危險重要,還是糾結於某種思考重要?

是防患於未然重要,還是怕自己被說成杯弓蛇影,被人笑話重要?

是重視自己重要,還是做事後諸葛亮重要?

是先打預防針重要,還是吃後悔葯重要?

危險面前,請相信你的直覺吧,遠離危險的地方,危險的人,危險的事,不喜歡的人,不喜歡的事。

如果事後證明你是錯的,只是杞人憂天,這也沒什麼大不了。

能感知到,是一種幸運,被證明有誤,也是一種幸運,這種時候,你都該額手相慶才對。

江歌案中,江歌劉鑫都意識到了危險,意識到危險的劉鑫把江歌推了出去,意識到危險的江歌卻只管去做了擋箭牌。

這兩種危險其實都是有可能避開的,人很多時候是被情感、面子、惰性、虛假判斷、盲目自信,蒙蔽了心。

我們不是英雄,很多時候也沒必要去做這樣的英雄,我們更不是聖人。

那些教條、口號,讓別人去呼去吧,有限的能力下,保護好自己,保護好父母、孩子、家人,就是做到了我們的職責和本分。

不害人,不傷己,有能力做好事就去做,沒能力就看好自家,人人都能做到這一點,就天下太平。

儒家以修身、齊家而國家,而天下,就是這個道理。

文 | 九鴉

圖 | 網路

公眾號:九鴉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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