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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後,開始變得有點貪婪了

我本是安分知足的人,自律之後,我竟然變得不知足了,想要的更多了,突然覺得不認識自己了,我開始變得「貪婪」起來了。

想想還是有點害怕的,耗點時間再認真想想,才接受了「貪婪」的自己,以至於不那麼害怕了。

我本是個安分知足的人,簡直是太知足了,都不像21世紀的年輕人。簡單吃點就行,別太貴;喝的能解渴就行,飲料咖啡最好不用了;夏季的衣服能穿就行,好不好看都不重要,價格別太貴;冬季的衣服,不冷就行,厚點,最好別太貴;跟朋友去玩,遠點就別去了,費錢;住哪裡都行,房租低有衛生間就行,光線好不好不重要。

諸如此類的想法,知足常樂。不也挺好嗎?

真的是,晨跑的時間,除了跑步之外,頭腦還會專註於「胡思亂想」,並且想要做的事情越來越多,越來越不知足,逐漸開始有了「貪婪」的成分。

開始我以為晨跑是件小事,可後來,我想著竟然都早起了,何不多做點小事,於是帶個耳機聽英文電台晨跑,再想著晨跑完了,時間還早,要不再做點什麼?於是我到卧室拉拉韌帶,可拉韌帶過程中呢,太痛苦了,又想找點事情轉移一下痛苦的焦點,於是用手機看新聞聯播……然後要做的事情越來越多。

突然有一天,醒來睜眼的第一句話是: 我這輩子能不能每月支出五萬?

剛開始冒出這想法時,被自己嚇一跳,我哪來的勇氣,是昨晚喝酒了?還是喝大了那種?是剛才做夢,做得太認真了,做深了,還是進了《盜夢空間》里的第幾重夢境了?這不是月薪五萬,是支出五萬!純支出五萬!每月!對於一個一年都存不下一萬的人,竟然要每月支出五萬?

可後來,想起了作家史鐵生在《我與地壇》中寫的:「人真正的名字叫慾望!」想著,我也該有點慾望的吧,正如他所闡明的那樣,應該得到點愛情,或者價值感之類的。我想說,我想讓自己過得好一點,這沒什麼不對。拜金主義實屬不對,畢竟主流思想上是唾棄的。但談到金錢就一定是庸俗嗎?錢也許買不來感情,在現實社會裡,它卻能買來尊嚴。這很重要。

我想得到每月純支出五萬的慾望,這看似遭人唾棄的觀點。是什麼讓我有這想法,是自律嗎?不,自律表示不背這鍋。也別把這觀點的輸出賴到喝醉了,或者還沒睡醒的事情上。現在是清醒的,我就想要每月支出五萬的生活。我覺得我甚至可以把這種慾望當做一種信仰。

我也想要讓自己過得好一點,當然這好像也不太重要,畢竟本分知足的慣性還是有點作用力的。

那麼,我想讓家人過得好一點,這就很重要的。

爸的手機壞了,我能很快給他換一個能視頻通話的手機,而不是他用一台老人機還經常嚷著對方:「喂,哎,你好,能不能聽到?能不能聽到??」媽是每天出去背向太陽上班,還帶一些傷回來,桌子上是買了吃,吃完又買的降壓藥。一年到頭還捨不得買幾件新衣服。好朋友偶爾碰到什麼事,來問一下,我都不能隨便解決她的經濟壓力。路上碰到單衣過冬的流浪漢,都被迫無動於衷……

李連杰在《霍元甲》中說:「活著,從來就不是一個人的事!」

我突然覺得原來的本分知足有點自私了,我不能就一個人過活就算了。

金錢就是把雙刃劍,有人用它揮霍,買奢侈品;但古天樂卻用來建學校。

我開始覺得只要我貪婪得當,不僅能讓自己過得更心安理得,還能讓我的家人,我的朋友,和更多需要幫助的陌生人生活得更好。而這每月五萬支出里,我也許就用不到五千,剩下的都惠及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了。

如果不是每天晨跑的自律行為,我根本不會有時間真正去專註「胡思亂想」,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慾望是什麼。

這樣想過之後,我心甘情願地接受了開始變得「貪婪」的自己了,並努力成為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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