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意見不同時我們總是試圖去說服對方?

想知道對於一些問題,為什麼我們喜歡說服那些與自己觀點不同的人,甚至抨擊問題中的反方,也甚至認為支持反方的人很low。


謝邀,這是個好問題。

「一定要說服」的心理,我年輕時候也有。

一種情況是多巴胺作祟,不成熟的時候會把每次討論都當作爭論,運用各種詭辯方法,非要掙個輸贏。殊不知這樣雖會有多巴胺的獎勵,但對於實際問題的解決卻毫無任何意義,而且感情和關係的傷害卻是實實在在的。

所謂「逞一時口舌之快」就是這種情況,避免這種情況需要修鍊自控能力。這很不容易,因為需要不停提醒自己抵抗多巴胺的誘惑。

另一種情況就是覺得對方的看法不對,甚至是危險的。但當指出了對方欠考慮之處後,對方還要繼續固執己見。如果此時仍出於好心而繼續嘗試說服對方,其實是非常傲慢的做法,因為這等於假設對方的思考能力不足。這對感情和關係的傷害甚至要比前者還大。

這種情況很容易因為「我為你好而不領情」的錯誤思維方式導致落入第一種情況的陷阱,所以自控抵抗多巴胺是必需的。除此之外還需要學會尊重他人和換位思考,實實在在地認識到:

1)自己也是普通人類,說不定是自己錯了。

2)很多事沒有對錯,只是對於風險的偏好程度不同。

我覺得自我控制,尊重他人和換位思考,是人成熟的幾大標誌之一。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師,喬幫主說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其實都是這個道理。


謝邀。

我從來不管別人怎麼想。

愛怎麼想怎麼想。

所以我才祝大家爽。


1 追求認同感

2 希望外界符合自己的期待

3 對整個對話的控制欲

4 再未經過理智處理的情況下,聽到不同的理論會被等同於自己的理論被質疑,本能的害怕自己出錯的恐懼導致攻擊【往往你對自己的想法堅定不移時,不會竭力試圖說服對方】

5 還沒看清——每個人的答案都是他經歷的縮影——妄想填平一段經歷的鴻溝


是因為缺乏自信,缺乏支撐。

如果有人說屎很好吃你肯定不會面紅耳赤地去說服他,因為你有足夠的自信和支持。


我和你講道理,肯定是希望你能同意我的觀點,否則我幹嘛要浪費這麼長時間去回答問題呢?不同的是有的人講道理是以理服人,有的人是比誰嗓門大,語不驚人死不休。意見不同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意見不同還擺出一副優越感爆棚的姿態,甚至開始群體嘲諷和人身攻擊,多數的吵架都是這麼發生的。

談話的預設立場不同也會影響談話的進行。當我和你討論問題的時候,難免會帶有一種預設立場。打個比方,科比和詹姆斯,哪個更強這種問題 ,雙方的支持者都是各執一詞,科密說科比的優點詹姆斯的缺點,詹密說詹姆斯的優點科比的缺點,其實科密未必不知道科比的缺點和詹姆斯的優點,只是在他們的立場上他們不會自己蛋疼去說這些問題。放在詹密的視角上來看,就很自然的覺得你在吹科比黑詹姆斯,再加上有些腦殘粉和黑攪和,兩邊就不越發可能正常交流了。

另外,群體行為也會使得講道理變得困難,我們常說「一粉頂十黑」,其實這種觀點本來就是不對的,你也知道只是一粉,憑什麼強加到整個群體上?有些時候所謂的這種粉害群的思維根本就是某些人自己主觀強化的結果。就好比某個你不喜歡東西,你只看到一個人說他好,你覺得沒什麼,但當你看到不計其數的人都在說他好,你就主觀上強化了問題而覺得這些人是吹,而根本不會去考慮他們說的有沒有道理。這點適合於所有判斷標準寬泛的問題,文學作品,偶像明星,競技運動等等。

最後我反對一切打著客觀理智旗號實際上是為了佔領道德制高點去引導輿論的衛道士(其實還是噴子),這世界上沒有什麼觀點是客觀的,客觀的是數據本身而不是觀點。在談論問題時,渴望說服對方並不是什麼不應該的事情,就像我這個答案本身,也是希望去說服題主。關鍵是怎麼說服,表達主觀看法,陳述客觀數據,剩下的問題交給讀者自己去判斷,而不是我給你列數據,你主觀上來反對我,甚至進行人身攻擊。


謝邀

這種答案不應該舉興趣愛好,硬要比喻,應該是一種類似路徑選擇的問題,路徑的風險,效率,收益,才有很多討論的價值,或者說問題更加不可避免。

我們在討論問題或者選擇的時候,往往以自己的經驗為依據,因為經驗到的事物在環境中的正確性和真實性不言自明,有物質世界的本源性為依據,以此形成邏輯形式對未來的事物推理有借鑒價值。

如果觀點被否定,就意味著邏輯形式,經驗等一系列否定,沒人會喜歡這個感覺


真理的爭論發生在論文發表,會場回答問題,知乎(誤)等優質內容平台,覆蓋一個問題的所有面,探討只是為了追求真理,這樣的爭論才會產生意義。

而我們日常中的意見衝突其實是價值觀不和、蓄意報復、情商低下、人格缺陷等另一種表現。日常討論中,我們經常將交換意見看成是對自身理論體系和尊嚴的防衛,在論述依據的時候往往會產生人身攻擊(去你MD)、類比論證(你全家都是XXX)、滑坡謬誤(如果人可以和同性結婚,那就可以和桌椅結婚)以及被動攻擊(我不聽!我不聽...)等等問題,所以並不會產生特別有益的內容。


卸腰。因為人生而孤獨,所以渴望被理解和認同。


尋找意義,和自證正確,都是只有人類才會去做的事情,石頭不會幹這個。

石頭之所以不尋找意義,是因為存在不需要意義,石頭之所以不自證正確,是因為石頭根本沒長大腦。

而人類,很不幸地,長了一個質量不高還會胡思亂想的大腦,從此學會了懷疑自身的價值和正確性——而這兩種情況都會導致自我懷疑和極度恐慌,而在恐慌之下,當事人無疑會想要消除引起恐慌的對象。

當然,有些人,其自身成就足以確保其自我價值肯定,(儘管從神學上來說,他們終究還是要塵歸塵,土歸土)其知識儲備當中的思維架構足以確保其判斷自信(儘管科學上來講,這個愚蠢的人類只是稍微比他的同類聰明了那麼一點點)——這樣的人就不需要依靠別人的評價和意識,

而越是缺乏自洽和自信的人,就越是會把更多的時間用在向別人證明自己的價值,向別人證明自己的正確——我不是說其他人不會這麼做,但其他人可能只是在炫耀和遊戲,而被恐慌所驅動的人,會變本加厲地這麼做。

當你可以餵飽你自己的思維的時候,你就會變得從容,其他情況下,你要麼恐慌,要麼麻木。


素質不高的原因

不懂得求同存異,尊重別人


謝謝邀請~

對於一些中性的、沒有非常嚴格確定答案的問題,如果能夠說服觀點與我們相左的人,在心理上我們能夠獲得來自兩方面的成就感,一是來自於對自我的肯定(我是對的),二是來自於對他人的征服(你是錯的)。


1.當一個人對一件事形成自己明確的意見後,他對這意見首先抱有偏愛,即潛在地期望其結論是正確無誤的; 其次他會審查(也許是不夠冷靜的)和澄清相關理由以求能支撐這個結論。

2. 一般人不太容易能充分,公允地對自己意見背後的理由加以分析,同時還希望著這意見是正確的,導致在面對衝突時無法提供能使對方信服的論證,換句話說,一方的客觀上的辯護缺陷使得辯護成為不可能。同時辯護方對自己意見正確性的期待使得他將錯誤的辯護延續下去。

3. 除了辯護方的錯誤之外,提問方也可能犯類似的錯誤。在這種情況下,情緒先行於理性,而情緒帶來的思維紊亂使得我們錯過理性的公正。大多數人在某些問題上糾纏不清就是落入以上圈套。

4. 關於在一些所謂"無解"的問題(如同性戀問題,上帝問題,道德問題等)上的學術或非學術爭論,分歧是必不可免的,因為人的抽象理性能力在這些方面表現出極大的差異。人們很難為真相提供切實可靠的說明,他人也很難理解這種說明,完全相反的兩種理論或許都能找到"誘人"的理由,而且首先被迷倒的往往就是提出它的人。

5.總而言之,爭論很正常,無論是理性不完全的運用(如情緒化的論辯)還是相對完全的運用(學術討論研究)都有可能無法達成一致認同。但這絕不意味著根本沒有真相,或我們永遠觸碰不到它,人們的理由能力正是在混亂和碰撞中成長的(手動微笑)。


與天斗其樂無窮、與地斗其樂無窮、與人斗其樂無窮!其樂無窮小霸王!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包括身體硬體和價值觀等軟體),人與人之間綜合起來有的很相似,有的非常不同,越不同的越容易產生「衝突」或「摩擦」,也就是不同意見,爭論或吵架,打架。簡單點講就是這種總是試圖去說服對方的直接動機可以有幾種可能:

1。你認為你是對的,你認為對方是錯的,你試圖陳述你的觀點讓對方明白,然後對方也能明白你的意思,最終大家達成一致意見;

2。你不確定你是對的,你可以以你自己的思考確認對方是錯的,而去說服別人;

3。你無法確定自己和對方哪個觀點更合理,但你自身情緒化,堅決服從自己的意思;

4。你認為自己的觀點是錯的,對方的是對的,你由於一些其它因素(面子,立場,場合,時機等原因)的影響拒絕承認別人是對的,產生爭執;

5。你認為自己是對的,別人的也挺有道理,但也爭一爭;

以上幾點也僅是部分可能,因為前面說了因為三觀等很多方面綜合起來不同,對對與錯的判定會不同,也會因為知識水平的差異,個人人生軌跡的不同採用不同的判定方法,也會導致對與錯的不同,那就只擺事實出來,讓大家產生不同的意見好了。按理性和非理性來看,如果你自己是理性的,你會客觀地看待對錯,如果你是非理性的,那就沒規律可循了,有時候你把同一個結論說成對,過段時間又說成錯都有可能。

以上是一些直接的原因分析。從根本上來說,為什麼我們喜歡與自己意見相同的人,而反對意見不同的人,這是很深層次的問題,這跟我們的基因有關跟生存有關,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相同的觀點(本質是基因)的人聚到一起有利於團結起來,對抗跟自己不一樣的人,因為「打贏」的可能性要大很多,所以碰到「志同道合「的人你會感到高興{你的大腦產生開心的感覺(通過內分泌系統的激素調節),從生存的角度來看,這是鼓勵的},碰到不同意見的人你會反駁他甚至」攻擊「他(你的大腦產生不開心的感覺,從生存的角度看,這是在」警告「你小心提防),這些跟我們人類的進化史非常有關係,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很正常。

再深層次地分析一下,整個大自然都呈現出相同性質的東西碰到一起相互加強,而不同性質的東西碰到一起會相互抵消或者中和的情況。同質的東西相互加強的情況很多,像物理中的」共振「,頻率相同會產生很大的能量,像」知音「(相反地,知音少,弦斷有誰聽),懂音律的人碰到一起會開心,還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相反地,話不投機半句多)等等很多。不同質的東西碰到一起的情況也很多,如化學中的酸鹼中和反應(極酸和極鹼碰到一塊甚至會產生類似爆炸的反應),一個邏輯性極強的數學家碰到一個相當感性的人也容易產生摩擦(),一個非常喜歡抽煙的人和一個非常討厭煙味的人碰到一起,抽煙的人抽煙很容易導致兩個人吵起來甚至打起來。這跟你喜歡說服對方是一樣的道理,這個理論的過程也就把你們拉向趨同的方向了。

從整個宇宙來看,也應該一分為二的看問題。宇宙中的陰和陽,快樂和悲傷,生和死。宇宙就是一個終極的」0「,眼界寬大一些,看這些問題也都是小事了,我們要和而不同。

以上是我的個人看法,樓主可以拿點實際例子來供大家一起分析下。歡迎拍磚。


很正常

人的侵略性或者說暴力的變相表達而已

只看程度而已

我們控制這種行為的方式和控制暴力方式是一模一樣的

我們說服對方,大部分並不是真的想要別人接受我們的觀點,只是愉悅於別人接受時的低姿態,我們的高姿態罷了。

這種變相暴力產生「心裡的對比」讓自己愉悅。

說白了,悶騷壞蛋。

年輕人都是這樣的壞蛋。


兩種情況:第一種,雙方都認為自己是真理的化身。

第二種,在彼此的眼裡都是「草泥馬」。

往往兩種情況都有。

最後,諸葛亮罵死了王朗。


這是人天生控制欲的體現,誰都不可避免,只不過不同人不同事,表現方式不同罷了


當我們的姓名、性格、職業、愛好、生活方式、觀點、知識、背景、經歷……被質疑時,我們覺得,不是我們的姓名、性格、職業、愛好、生活方式、觀點、知識、背景、經歷被質疑了,而是我們自己被質疑了。

我執為根,生諸煩惱,若不執我,無煩惱故。


因為不是我對你錯就是你對我錯。

而我怎麼可能會是錯的,喝喝。


主要還是因為閑得蛋痛,而且缺乏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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