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窺:高通是如何遊說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和學術界的

美國高通公司一直以擅長政府公關而著稱。這在2013年至2015年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調查高通濫用支配地位案時就管窺一斑。近年來這樣的遊說工作並未減輕,而是更密集了,尤其是在高通收購恩智浦前後尤其如此。以下是筆者在7月底發表《高通放棄併購恩智浦:從無字中見文章》時刪節的部分文字。雖然,最終高通放棄了收購恩智浦,但對中國反壟斷執法和學術圈的遊說,恐怕並未停止。

特朗普雖然叫停了博通對高通的併購,但是對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審查高通收購恩智浦案卻幾乎從未公開提及。這與2014年國家發改委調查高通違反《反壟斷法》時,引來奧巴馬政府的嚴重關切顯得截然不同。根據《法制日報》記者萬靜2014年9月11日在《發改委:高通案將進入處罰階段》中報道:「2014年5月20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Edith Ramirez和司法部副助理部長Leslie Overton到訪國家發改委,會談中雙方專門溝通調查高通公司的基本情況並交換意見。」

巧合的是,2017年12月5日第一財經記者郭麗琴在《「通通合併」背後:資本獵手布局5G全面商用》中報道:「(2017年)9月11日,曾任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知識產權與)國際事務辦公室(Counsel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ternational Antitrust)法律顧問的考倫·王爾文(Koren Wong-Ervin)更新了自己推特上的狀態:正式離開在喬治梅森大學的教職,加入了正被全球各大法區輪流開出反壟斷罰單的高通公司,擔任公司知識產權和競爭政策部門的內部顧問團隊主管。11月末12月初(也就是高通就收購恩智浦案向商務部反壟斷局提交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後——筆者注),她陸續出現在中國多個高校的圓桌研討會上,發表關於知識產權、標準與反壟斷法的演講,並與在場的中國司法、政府及實務界人士交流。』加入的公司在遭到全世界的調查,確實有很大壓力。』考倫·王爾文深吸一口氣,在11月27日的研討會上對第一財經記者說:』我會試著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壓力至少不全在我肩膀上。』 」

Koren W. Wong Ervin女士曾經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官員身份在2015年5月7日在IPO IP Chat Channel 上做過題為「Antitrust Enforcement in China」(《中國反壟斷執法》)的報告。而根據對外經貿大學2017年11月30日一則講座信息「縱向限制的反壟斷規制與知識產權反壟斷問題研究」,Koren W. Wong Ervin女士「還曾擔任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Joshua D. Wright的律師顧問」,如今則作為高通知識產權和競爭政策部門的內部顧問團隊主管,成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高級外聘研究員」。

巧合的是,根據報道,Joshua D. Wright的研究項目曾間接地接受谷歌資助,並在谷歌前CEO施密特支持奧巴馬連任並終止對谷歌的反托拉斯調查後,被奧巴馬任命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詳見筆者:《歐盟二罰谷歌對中國的啟示》,2018年7月25日載澎湃新聞網)。在我國國家發改委2015年2月10日公布對高通近10億美元的處罰但維持了其專利授權模式後,Joshua D. Wright在2015年8月24日離職。而直到2017年1月,奧巴馬離任前夕,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才正式在美國法院起訴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Koren W. Wong Ervin女士出現在多個高校的研討會顯然不是巧合,而是其工作的一部分。這也就很難排除她可能出於工作需要而為自己的僱主聲辯,說服中國反壟斷法實務界,甚至學者,而後者可能也是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仰仗的專家顧問。例如,第一財經記者郭麗琴還曾在2014年11月10日的報道《高通中國危局:最可怕的是商業模式被否定》:「專家們(指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獲得的,只是一個榮譽稱號,並無任何報酬。但同時出於工作紀律要求,進入專家小組以後,會被要求退出擔任企業獨董,或者在其它企業顧問的職位,僅可以接一些常規的合規諮詢項目。」當時,國家發改委對高通展開反壟斷執法調查,高通僱傭「全球經濟諮詢」公司(Global Economic Group),由後者高薪聘請張昕竹研究員為其為高通撰寫了專家意見。《高通中國危局:最可怕的是商業模式被否定》提到:「一位業內人士透露說,除了專業素質,高通公司更為看重的,顯然還是反壟斷專家諮詢組成員的名頭,而且找了多位專家撰寫報告,但僅有張昕竹接下了這個任務。」

可惜的是,由於商務部反壟斷局,以及改組後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都沒有公開在網站上披露過現任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的完整名單,也沒有向社會公開過其曾經就高通收購恩智浦案曾接受了哪些專家的何種意見。缺乏社會監督外部監督,就很難排除還有其他接近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的中國學者又一次為高通代言,暗中影響法律執法機構的判斷。

2015年3月3日,第一財經記者郭麗琴在《高通反壟斷案處罰書推遲20天公布:刪除商業秘密》中提到國家發改委曾在調查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時組成了一個「發改委反壟斷局高通案律師團隊」。其成員為國內知名反壟斷法律師,並曾多次在國家發改委調查的反壟斷案件中代理了被調查的企業,並多次接受過電視或紙媒採訪。在執法透明度極其有限的情況下,整合了商務部反壟斷局、國家發改委和工商總局三大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是否又會再次就高通收購恩智浦案向律師諮詢意見,又如何在沒有公開披露相關意見的情況下確保這些意見不會對執法者形成誤導,不會透過這些律師間接地受到高通及其僱員、或者間接僱傭的學者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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