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殺的是我媽。」

一條令人不寒而慄的新聞登了熱搜,湖南湖山鎮一12歲的男孩殺死了34歲的母親,隨後又放出一條驚人言論: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是我自己的媽媽。

微博網友們已經開始聲討,希望修改完善法律的,辱罵詛咒的,主張終身關押的,理智與不理智的,一片又一片。

但這件事情背後的教育方面的原因卻不被人完全認可。很多人認為,反社會人格是先天和後天都會影響,然後用來反駁後天影響,更有甚者直接否認了後天的影響,這樣的一套邏輯和觀點,叫人怎麼去認同呢。

他們大概是覺得,說教育的影響像是為他的罪行開脫,大眾都只應該從一個角度思考問題,那就是「我」的角度。霸道的邏輯,用暴力來抵制以暴制暴,是正確的解法嗎?如果有正確的教育引導,事情的走向仍然會是這樣嗎?我想,否認教育的影響,才是為父母親人和學校所做的開脫。

雙親之愛的缺失對一個孩子的成長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幾乎是無法扭轉的。在這場弒母案中,不僅父親是隱形的幫手,爺爺奶奶和學校也是。

養育一個孩子,不可能只用錢來養,育才是其中最重要的,用金錢當借口錯過重要的教育階段,是對孩子的不負責,現在事實證明,這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爺爺奶奶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功能錯位也讓人感慨,為人父母的什麼時候能夠意識到,那麼多年代的隔閡,那些褪色的教育手段和教育習慣,已經不適應這個瘋狂發展的社會了。

學校作為「學」的場所,教知識,教做人,卻也是空司其職。這樣的現象屢見不鮮,毫無改觀,因為大多數的學校,它們的職能只是吸納資本,教師素質的參差不齊從來不是它們最重視的問題。可是今天,即使輿論的矛頭沒有指向學校,我仍希望,教育者們至少可以內省。

法律有空白地帶,法律等待填補,家長與學校的空白地帶呢?可以填上嗎?


推薦閱讀:

TAG:教育 | 溺愛 | 留守兒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