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的閑聊(14)
話說,湖人,不能說沒有意外驚喜,(這個指的是鵜鶘那塊)但,也沒驚喜到值得單獨開篇的地步。所以,暫時先扔那。
這篇開頭再聊一點數據,結個尾,後半部分聊點球員。下篇…有心情聊點HR方面的東西,再結合一點控衛的打法,沒心情就算了。
但無論如何,最晚下一篇,這個系列當中的小系列必須終結。實話是,這玩意兒對我來說,實在是太浪費時間了。in fact, I still can』t figure out why I get my self involved with it in the first place, but obviously I can』t care less about it now, can I ?
從那開始那…數據這個東西,我不是不懂。事實上,這是我童年的玩具之一。相對而言比較無聊的一個,但也僅此而已。
I mean, I』ve been there, done that, didn』t really work, at least if you take human influence out the equation, it didn』t work as well as expected.
我是否認為,自己對穆雷的評價,可以被視作公正的觀點?並沒有。
因為我沒跟穆雷共事過,假如一個人沒和另一個人共事過,那他對這個人的評價,就不可能公正的起來。
一個我打死都理解不了的邏輯就是,傳統意義上講,假如兩人之間不存在利益關係,那麼,他們彼此之間的評價,通常被視作理性且客觀的。但仔細想想,會發現,這個概念本身,就有一個先天性的漏洞。
假如對一個人做出了評價,那麼你們之間其實已經建立起了利益關係,因為這和一個人的信用相關。
我覺得這是值得聲明的。
某個階段開始,我們必須以某種形式,達成這麼一個共識。這個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個體,假如個體的完美是不現實的,那麼,從理論上講,由人類參與創造的任何東西,都應當存在改良的空間。
那麼,想要參與競爭,就要對體系進行持續且不間斷的完善。
這也算是,我不願意參與類似討論的關鍵原因之一。一個比較普遍的常識就是,假如將目標定在「差不多」,「說得過去」,「中等」,不好不壞,那麼,數字系統可以被視作「絕對可靠」的選擇。
怎麼解釋這個問題那…從理論上講,在同等精力投入的前提下,數學模型可以給使用者提供一個相對更加寬闊的視野。這個是不可否認的。
這裡借用一個與籃球無關的術語,double handling, when you double handling some thing, you basically doing empty work. Statistical analysis has the potential to increase efficiency, for a duration period of time.
which is good.
這就是為什麼你會發現,數據系經理搞重建,永遠是一把好手。因為這就是數據分析存在的目的,或者說設計初衷。
假如整個competition mix, 或者說全聯盟只有一支,或者少數幾支球隊在使用數據系統,那麼,數據系經歷「有潛力」通過運作這些中等水平的球員,建立一支冠軍競爭者級別的球隊。
這在理論上是可以辦到的。
問題是,現在全NBA三十支球隊,各個都有屬於自己的數據分析團隊了,那麼整個競爭概念就變了。
嘗試理解這麼一個概念,假如優勢因素不在可以被視作優勢,那麼,在一個多角度競爭環境之內,這個因素本身,等同於不存在。
我們當然可以隨意爭議數字模型有待被發掘的使用方法,或者發展潛力。(btw, I』m totally open for that side of the conversation.)但這要建立在,一個相對貼近現實的基礎之上。
假如有人打算從空氣里拽出一堆奇思妙想來,用作論點。不好意思,這事兒,我讀書的時候干過,事實上,還沒少干。
所以,我早就已經對這類東西失去興趣了。
換句話說,我不會,也不想阻止任何人這麼做。to me, it』s a good practice in terms of general standing towards potential career paths beyond playing and coaching. 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就是,籃球創造不了那麼多的就業崗位。所以,以此為切入口,做一些課外練習,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於此同時,我是否會經常參與類似話題?不會。
Now let』s go back to the basketball side of statistical analysis.
從一個絕對宏觀角度出發,數據永遠是最有力的證據。舉個例子來說,全NBA一年總得分,總籃板,這些永遠是做不得假的。
可一旦細化到球隊,就開始出現了注水的空間。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假如一支球隊節奏打的比較快,一場一百多個回合,那麼,毫無疑問的,六項平均數據之和,都會高於八十幾個回合的球隊。
有意思的點在這,人沒經過訓練的情況下,很少會主動將兩個關聯性極強的因素聯繫在一起。不是某個人,或者一個人兩個人這樣,而是絕大多數人,都這樣。
還是以實際情況舉例,好吧?
球隊A,場均一百個回合。球隊B,場均八十個回合。球隊A的明星A,場均25+5+5,球隊B的明星B,場均20+4+4。
當我們把這兩個關聯性因素擺在一起的時候,球星AB「顯然」(注意這個引號)是同一個級別的球員,對不對?某種意義上講,將這些關聯性極強的因素擺在一起,應該是高階數據存在的最根本原因。
但,一些人可能已經忘了,在很久很久以前,這兩個關聯性極強的因素,很少被擺在一起來看。嗯…大概在零六或者零七年前後?那個時候,市面上普及的數據,幾乎全部都是球星原始數據。球隊的綜合數據,都很難找到。
可想而知,那是一個怎樣金戈鐵馬,硝煙四起的年月。而我,正是因為經歷過那段時期,所以,才一直不願意對數據下手。
事實就是,現在的情況,比當年好的太多太多了。
但這是否代表著,高階數據就是完美無缺的評價標準?這就回到了之前,為什麼我要在顯然兩個字上打一引號的原因上了。
因為在籃球比賽當中,數據與個人表現表現之間的關係,幾乎不可能以這種方式,按比例分配。
當然,這個問題暫時撂下。(展開夠寫本書了。)
回到數據模型的應用上來。
OK,假如有人覺得這段是在扯淡,恭喜你,我也有同樣的感覺。事實就是,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在聊籃球?問題是,出於某種詭異的原因,總有人拿著一堆跟籃球一毛錢關係都沒有的東西出來胡扯?
所以,我也沒辦法,只能先按這個模式走,然後在過程當中做調整。
從一個經驗的角度出發,individual, always go against odds. 個人表現,永遠與數據預期相悖。(odds就是賭場給出的那個賠率。)這條經驗,在幾乎所有與數字相關的領域,都得到過驗證。其中,當然也包括籃球。
為什麼那?
誠然,數據,是球員球場表現的一種折射。與此同時,既然籃球是一項競技性運動,那麼,結果,顯然很重要。
所以,折射球員場上某種個人行為結果的數據,自然有他存在的意義。
但因此,就將數據作為衡量球員的唯一標準,這就很扯淡了。所謂的數字不說謊,One way or they other, All quantified indicators, have the potential, to be artificially monopolized and replicated. That』s like, the common sense of everything.
某種意義上講,這是可能導致經濟危機的重要因素之一。但那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事實上,假如將科學領域獨立出來,據我所知,多數與數字相關的行業領域當中,對這個概念的看法,都可以說是大同小異。
而之所以要將科學獨立與其他領域之外,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要歸結到,任何接受過基本科學訓練的人,都應當對數據概念有一個相對清醒的認知。
量化數據,確實可以在模型設計思路下,為某個特定的目標,提供數據性依據。這顯然是一件好事,因為在對模型背景具備充分理解的前提之下,溝通,有了一個貌似合理的衡量參照物。
但這是否代表著,數據,等同於不可辯駁的證據?顯然不是。
因為在現實世界當中,絕大多數數字模型的建立,與基本數據的採集,都繞不過某種形式的「human observation」。事實上,據我所知,數學家的最主要工作之一,就是通過整理某些現象,及相關因素,將之設計成相對精確的數學公式。
換言之,主觀/客觀傾向性,幾乎必然或多或少的存在於模型設計,與數據採集過程本身。
這也是為什麼,任何模型,系統,或者體系,都必須時不時進行升級,否則,隨著時間的發展,與問題的累計,最終會導致整體性的崩潰。
其中,自然也包括籃球體系。(這個東西暫時壓後。)
注意一個問題,我是否覺得,數據統計在籃球領域沒有存在價值?顯然不是。
因為據我所知,我認識的所有球員,教練,裁判,都在人生的某個階段,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對某個人,或者某支球隊做出過錯誤的判斷。我也不例外。
事實上,直到六個月之前為止,我還信誓旦旦的宣稱,西布這輩子都打不好控衛。
六個月之後,well,Russ is actually playing very well. In terms of point gourd, his passing the ball, his making good decisions, on ball, off ball, that』s good basketball.
I won』t say great, but a pass is a pass. Russ passed.
所以,從任何角度出發,我都應該向西佈道歉。不是因為我對當時情況的解讀錯了,而是事情的發展,遠遠超出了我的預期。或者說,我低估了西布的調整能力。
Individual always against the odds, right? Because human make individual decisions, based on knowledge, which could also refer to, past experiences.
注意這麼一個問題,絕大多數知識本身,就是被總結,整理過的經驗。所謂的經驗主義靠不住,這和說「知識靠不住」有什麼本質性的區別?(當然,怎樣合理的將經驗總結整理成「知識」,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今天先不往裡面走。)
但這是否代表著,我在未來會變得謹小慎微,小心翼翼?絕對不可能。
這無關於任何大道理,而純粹是因為這種行為本身,對我個人的成長不利。不僅對我的成長不利,他對任何人的成長,都不利。
一個有趣的事實就是,人類思維的健康成長,永遠不可能是一個一蹴而就的過程。因為就我們當前所掌握的最有力事實性證據來看,人類的意識,記憶,行為,等等於思想相關的一切,來自於特定事件之下,神經元之間產生的特定鏈接,對不對?而對知識與技能掌握的熟練程度,則取決於神經元鏈接的次數。
這也就是為什麼,將理論掌握轉化為實際操作能力,必須經歷一個必要的過程。當一個人面對一本書的時候,與他面對著現實情況時,大腦所做出的判斷,顯然不會是同一種判斷。
這些,應該說是常識性觀念。
既然人短時間內不可能同時經歷五百個完全不同的情況,這是否代表著,假如拒絕犯錯誤,那麼這個人就永遠不會得到實質意義上的成長。至少,這個人很難具備實際意義上的操作能力?
那麼,將數據視作一種輔助思考的工具,重新思考自己之前的想法是否站得住腳,這顯然是無害,甚至是有益的。因為,可供做出判斷與分析的依據,增加了。
雖然這種依據未必代表著絕對意義上的事實,但至少,它是一個建立在事實基礎之上的立足點。
相同的概念,對於最最最初學的初學者,還是NBA總經理來說,都不會有太大區別。
所以,我從不介意將數據視作討論的起點。但這不代表著,我會接受將數據視作討論的終點。
因為至少到目前為止,這樣東西的缺陷,如同和尚腦袋上的虱子,顯而易見。
這麼一來,就又回到了一個數據模型存在的基本意義上了。
怎麼說那…個人主觀傾向性,偏見,或者不公正的判斷,對球員,裁判,教練,乃至傳統意義上的球隊經理來說,並不是什麼新鮮的話題。
甚至可以說,假如一個人想在籃球,事實上,任何一條人生道路上走的遠的話,就應當準備好,在某個階段,受到某種形式的不公正待遇。
原因特別簡單,人,終究是人。任何人,都要在人生中接受屬於自己的挑戰。在這個問題上,世界是公平的。In fact, I can』t even number how many challenges I』ve faced last year, let a long my entire life.
不幸的是,這個世界上,很多人在面對考驗時,傾向於走捷徑。之所以說不幸,就是因為這個世界上很少有捷徑,可以走得遠。否則的話,他就不是捷徑,而是坦途了。
當這些嘗試著走捷徑的人意識到自己走入了一條死胡同時,通常,會選擇嘗試做出一些本能性的掙扎動作。
如果這人還對他人的人生具備一定的影響力,那麼,顯然事情就變得很糟糕了。
無論我們如何一遍遍的否定,都改變不了在大多數人看來,死道友不死貧道,才是困境中最「聰明」的選擇。
問題是,甩鍋這件事兒,怎麼看怎麼不像是一件好事。最基本的常識性問題啊,假如我犯了一個錯誤,然後我把鍋甩給別人,那我等於犯了兩個錯誤。
范下一個錯誤以後,改正這個錯誤,那在我看來,功過相抵,沒什麼太大問題。但假如犯一個錯誤之後,用另一個錯誤加以掩飾,問題的性質就變了。
比較不幸的是,籃球領域,與其他任何領域一樣,都要面對這類過度使用個人影響力,掩蓋錯誤的問題。而幸運的是,傳統意義上講,球隊的責任制度是非常明確的。或者說,假如一支球隊在輸球,那麼,責任在那,可以第一時間追溯。
但假如將數據概念引入公式當中,並將之視作絕對可靠,那麼問題顯然會在第一時間變得相當糟糕。
因為,一切數據結果,都是建立在某種公式與基本數據之上的,而數據與公式本身,又是建立在個人傾向性概念之上。在這個基礎上,對這些結果的使用與判斷,同樣是建立在個人傾向性基礎之上的。
那麼,假如要最大化一套數據模型的價值,要做的第一件事情,顯然就是將數據模型的原始開發團隊拉進自己的隊伍里。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再出現問題的第一時間,直追問題的根源。
但,僱傭自己所使用的將所有數據模型原始開發團隊,成本實在太高。與此同時,數據模型也會犯錯誤,又不能被視作參考數據模型時的常態性思維,否則這個數據模型還不如不存在。
假如數字模型概念在廣義上,至少在可以產生直接接觸的範圍之內,被視作具備普遍有效性。那顯然,數據的使用者,將不必擔負任何責任。因為,數據的使用者,在所有潛在可能性當中,做出了最好的判斷。(事實上,這其實壓根就不符合邏輯。因為最佳判斷這個概念本身,在概念上,其實就站不住腳。)
那麼,顯然責任將被轉化到實際操作者的human error, 也就是實際執行過程當中所犯的錯誤上。
然而,事實證明,很多時候,現實情況並非如此。
這就又回到了之前聊過的另一個問題,球星主導比賽,雖然可以在一個時期之內,帶來商業利益上的好處。(因為易於推廣,易於與個人建立聯繫。)但終究會在某個階段,造成難以預測的負面性影響。
我們暫且將之稱作,拋開全局看局部。
按某種我打死都理解不了的邏輯,保羅哈登這些下屬,當然要為火箭這賽季的問題付一定的責任。(大概是因為…上賽季打的太好了?重申,這個邏輯我是打死都理解不了的。)
但至少,絕大多數責任,在穆雷。
最基本的常識啊,假如一支志在爭冠的球隊,打出了化學反應,那麼無論如何,這支球隊不能拆。
這倒不單純是天賦的問題。純粹從一個教練角度出發,天賦上的替換,雖然存在風險,卻並不應該被視作是一個絕對無法解決的問題。
體系調整說到底就是扭曲或者替換一些戰術或者概念,來適應新的陣容名單。事實上,不同的對手有不同的球風與不同的對位。所以,戰術與概念性的調整,屬於教練的日常工作。
然而,球員是否接受這些調整,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麻煩的點在於,誠然,球員的性格在體系調整過程當中扮演著一定的角色。但很多時候,這甚至都不是球員主觀意願上是否樂於接受的問題。
比如,安東尼,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只有菜鳥才會犯的錯誤。讓安東尼專職當投手,這個本身就很不符合邏輯。
現在,我們終於可以回來聊一點籃球了。
我問這麼一個問題,以前安東尼在進攻端為什麼那麼難對付?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打安東尼,什麼都不能放。因為但凡是籃球當中存在的進攻手段,突破,變相,背身,轉身,急停,等等等等,安東尼沒有一樣不會的。
在這個基礎上,安東尼在進攻端對對位身體狀態的閱讀,包括協防位置的預判,做的相當準確。
再加上安東尼的體型與力量,那麼,假如防守被安東尼卡主了一個側面,這次防守基本可以宣告失敗。因為這種情況下,無論防守嘗試做調整,都要面對一個最基本的的時間差問題。
這就回到了之前聊過的防守位置問題,block/ charge call,是建立在圓柱體規則概念之上的,對不對?而圓柱體概念當中,進攻優勢的評價標準是什麼?RSBQ,節奏,速度,平衡,敏捷。
假如以一個最最最好理解的方式,解釋這個問題的話,發現沒有?前兩者,節奏速度,明顯側重進攻。後兩者,平衡,敏捷,側重防守。對不對?那麼,我們暫且將節奏與平衡視作一個對位,速度與敏捷,視作是另一個對位。
(注意,這個純粹是出於解釋這個例子的目的,做的一個妥協。所以,不要拓展到這個例子以外的地方去。)
那麼,假如在防安東尼的時候,防守出現任何形式上的走神,或者身體稍作放鬆,被卡住了一個側面,安東尼的進攻,就會大於自己對位的防守。
想在不犯規的情況下,做出調整,防守就必須往後退一步,重新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否則的話,不是推人,就是阻擋。(額,安東尼哨子上不討喜,這事兒我知道。but that』s a part of life. )
我問這麼一個問題,防安東尼往後退一步會怎麼樣?會被射一臉,就這麼簡單。
這麼防一個回合,一節,沒問題。半場,也許可以。但防一整場?對位從體能到精神,都會崩潰。
假如一個人打過有組織的比賽的話,一定清楚為什麼我這麼講。it』s so hard to stay in front of some one, for the full 40 minutes of game time.
這就是為什麼以前安東尼,越往後打,越難對付。因為他跟自己的對位消耗完全不在一個層面上。
這也同樣是為什麼相對於以前而言,安東尼打的越來越掙扎。聯盟平均體重越低,節奏越快,球員就越敏捷,防守的時候消耗也會越小。
然而,所謂的安東尼已經徹底不存在價值了,這個在我看來,未必。很顯然,安東尼要做一些調整。但這種調整,說到底也僅僅是建立在思維模式方面的微調。比如,改變移動習慣。
或者說,安東尼還能不能打,真的取決於他什麼時候意識到,自己真的已經算不上明星了。我知道安東尼說了很多話,但這些話,和他在場上的行為,完全對不上號。
一個比較明顯的事實就是,單打手通常都對無球移動不太感興趣。
原因不難理解,傳統意義上講,一對一型單打手,有那麼幾個感覺特別舒服的點。
舉幾個典型的例子來說,詹姆斯早期外線九十度大於四十五度,遠大於零度。後來,逐步轉向右側四十五大於左側。KD嚴重傾向於兩翼。
喬丹早期右側四十五度角大於左側,大於九十度,大於底角。中後期右側禁區,大於左側禁區,大於肘區。一方面,肘區在三角進攻當中是一個中轉位置,而不是一個終結位置。另一方面,吧喬丹放到這個位置,其實還不如把他放到三分線外。
科比,Kobe』s so hard to gourd becomes he doesn』t have any kind of clear preferred sweet spots.
從概念上講,防科比與防庫里有一定的相似之處。科比在基本功層面,與庫里有一個明顯的差距。與此同時,科比的身體素質又明顯強於庫里。
所以,誰一對一比較好防,誰比較難防,這取決於具體對位。
而安東尼,對肘區有著異常嚴重的傾向性。防守端的對位壓力,就下降了一半。
原因在於,安東尼的速度敏捷爆發力,一直都遠遜與那些頂尖單打手。(這裡的頂尖指的是喬丹科比詹姆斯KD)但假如能通過站位,縮短與籃筐之間的距離,這種身體素質層面的差距,雖然不會在絕對意義上被抹去,卻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抵消。
然後,安東尼就可以通過進攻端的全能性得分。
而現在安東尼的問題在於,第一,速度上慢了一步。第二,這個位置你放不進去。
嘗試理解這麼一個概念,肘區,也就是罰球線兩側的這兩個圈兒,是攻守兩端的交通樞紐。相比較三分線外的兩個九十度角,假如球在這個位置,協防所需要移動的距離,相對較短。
假如協防移動的必要距離縮水,那顯然協防球員離自己對位的距離就更近,對吧?這麼一來協防對自己對位的感覺就會相對更加清晰,無球移動當中所造成的交流問題也會相應下降。
所以,假如要打肘區的話,就基本只有兩條路可走。絕對彪悍的得分能力,逼迫協防在真正意義上脫離對位。或者,傳一手好球。否則的話,等於是把這塊堵上的同時,球場空間還展不開。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無論一個球員投的多准,假如他手上沒球,那他就沒法得分。
安東尼的問題就在於,得分威脅明顯下降的同時,出於一些原因,對比賽的閱讀,以及傳球的能力,也下降了。
純粹從一個常識角度出發,假如一個球員有強烈的證明慾望,那你就不能指望他具備多樣性的選擇與判斷力。現實一點講,假如一個球員嘗試著證明自己能得分,那他顯然會把尋找得分機會,視作第一傾向性選擇。那麼,指望他對球場其他地方的情況有一個清醒的認知,是很沒有道理的。
在這個基礎上,安東尼的體脂含量,相對較高。高體脂含量,代表著多餘的體重與身體負荷。避免傷病必要的熱身,找感覺時間,也會相對上升。隨著時間的發展,這會變成一種根深蒂固的習慣。
假如讓安東尼持球打出感覺來,順便消耗一下對位,再讓他去給自己創造無球機會,空位跳投如何如何,也許還沒有問題。
但讓安東尼從頭開始打無球,這是在扯淡。
即便安東尼去打第六人,輪換上也必然要跟哈登,保羅,戈登出現一定程度上的重合。球到不了安東尼手上。
安東尼自己身體都不在狀態,打的又是體能充沛的對位,這要是能打好了才怪那。
那麼,火箭能給安東尼創造出找感覺的持球球權嗎?辦不到。
但假如以數據角度出發分析這個問題,那就糟了糕了。我完全能理解為什麼穆雷會覺得安東尼適合火箭。假如把安東尼的這個球風反應到數據上,你會發現一個問題,即便是吧安東尼持球一側拿掉,純粹無球角度的貢獻,也遠大於安東尼簽的這份兒底薪合同。
那麼,從一個…數據的角度出發,既然我光簽他的無球,在工資層面都有的賺,這種撿漏的買賣當然要做。至於怎麼調整體系這個那個的,德安東尼拿著火箭發的工資,這是他的職責所在。(當然,NBA畢竟不是一家皮包公司,我相信,整個過程會遠比這複雜的多。there』ll be more, a lot more theoretical assumption involved, but we not going that deep. )
在這個基礎上,保羅哈登,great point gourds always make things work, right?
Not necessarily. Always is such a big word, no buddy could ever guarantee that, I mean ever single time, from a realistic executional perspective.
問題在那?問題就在於,這些無球數據,壓根就不是這麼來的。一切安東尼能打無球的東西,全部都是建立在沒有證明基礎的假想之上。
與此同時,無球這個東西,也同樣不是主觀意願上想打,第一時間就能打的。Because psychological barrier actually exist. You can』t see it, can』t feel it, but it』s a real thing.
假如給火箭充分的時間,安東尼能不能和火箭打出化學反應來?我相信是可以的。問題是,火箭上那找充分的磨合時間去?
我們以另外兩個球員例子舉例,喬丹,詹姆斯。those two are like the most Athletically talented perimeter players in the history of basketball. At the same time, both of them are very smart, right?
詹姆斯的持球整體威脅,大於喬丹。(這種威脅指的是得分,傳球,對防守結構的整體破壞,等等等。)與此同時,在純粹的得分能力方面,喬丹又顯然強於詹姆斯。
那麼,我問這麼一個問題,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種現象?
喬丹身邊有皮蓬啊。皮蓬在很大程度上相當於一個八成五,九成詹姆斯,得分,傳球,突破,低位,等等等,都做得很好。
雖然受諸如身體素質方面的桎梏,皮蓬沒有詹姆斯那麼強,但這改變不了皮蓬是一個頂尖級別的外線持球威脅。
在這個基礎上,喬丹早期,身邊有個隊友叫格蘭特,眼鏡蛇。great big man, great great player. Good body, good foot work, good read, smart, quick, strong, play defense....simply a beautiful young talent from a coaching perspective.
然後,當時的公牛還有卡特萊特,算不上多強,但高,壯,聰明。帕特森,現在知道帕特森的人應該不是很多了。但,帕特森屬於那種典型的…「good enough point gourd」.持球,傳球,閱讀,決定,判斷,突破跳投,都有。
假如,一支球隊發現自己的對手,先發這麼一個陣容,那麼很顯然,防守結構與輪換必須要做出一定的調整。
最基本的,假如防守球員將注意力過份集中在自己的對位身上,就沒辦法打好協防。假如連持球在那都不知道,協防根本就無從談起。
反過來說,假如注意力過分集中在持球上,那麼,防守等同於是將自己的後背交給對位了。
把自己的後背交給對位是一個什麼下場,應該不需要我來解釋。
在這個基礎上,當年的NBA還有非法防守。假如不了解非法防守的話,簡單點說,鼓勵球員單挑。非法防守規則之下,協防永遠上的慢一步。
在掌握無限球權,無限開火權,以及這一系列的條件之下,喬丹成熟起來花了多久那?九一年,開始傳球,這可以被視作喬丹的第一次轉型嘗試。而真正把無球練出來,成熟,完整,具備足夠意義上的威脅,那是他第一次復出以後的事情了。
反過來說,詹姆斯的無球。that』s like a topic sense beginning of universe. 可以說,從騎士一點零時期,就有無數的人在說,詹姆斯需要在無球方面做得更好。
問題在於,怎麼做啊?做任何事情,有目標沒步驟,跟沒有目標其實一點區別都沒有。
我問這麼一個問題,球員向無球方向轉型的第一步是什麼?很顯然,跳投。那麼第二步那?手裡沒球你得能投。
回到現實這個問題上。詹姆斯有沒有打出優秀無球的條件?In chunks, yes. But was never on a consistent basis, Bron had the opportunity to do that.
Not in reality, never.
1.0,騎士沒控衛。2.0,熱火沒控衛。回騎士,歐文倒是個一號位,不傳球的一號位。
那麼,雖然讓詹姆斯這個級別的球員長期打一號位,這在一定程度上講,可以被視作一種犯罪,但這個位置詹姆斯只能自己來,因為要面對一個期待值的問題。
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希望湖人留住鮑爾,但具體情況要等到時候具體分析。
無論球員具備什麼樣的…天賦,(what ever)培養一項實實在在的技能,都是很花時間的。
因為球員想轉型,首先要跨過一個心裡坎,遺忘一些習慣,然後在學習一些新的習慣。只要一個球員養成了一套獨立的比賽風格,無論他(她)是二十歲,還是四十歲,這個過程都不會發生本質性的變化。
而球員歲數越大,這個轉型周期,也會相應的被拉長。
一方面,習慣越深刻,改習慣所需要的時間,就越長。與此同時,人的歲數越大,大腦可塑性,也會相應下降。
假如一個人不習慣與調整,那麼這種調整的難度,也會相應上升。
安東尼從進聯盟到現在,就沒變過。指望他一到火箭,立馬換一種打法,這和教小孩游泳的時候,直接一腳踹水裡不管了,有什麼區別啊?
那麼,無論德安東尼,或者火箭球員傾向於選擇打什麼樣的思路,或者做怎樣的調整,這個實際操作窗口,都決定了整個任務沒有可操作性。
假如一件事情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實操空間,那就不能指望滿足預期要求。
我問這麼一個問題,這些事情穆雷知不知道?他一定知道。這些是控衛基本功,那麼,保羅一定清楚。事實上,我相信,保羅會給穆雷把事情講的更深,更透。
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就是,保羅可比我強多了,好吧?
問題在於,穆雷與保羅,或者說穆雷與他的球員之間,沒有中間地帶。至少,表面上沒有。這說明的是這支球隊在管理理念上的問題。或者說,這算是HR的一個大忌,理論系與一線實操人員之間,沒有中間人。
Surely we can talk about the hidden factors etc, but either way, it』s ain』t going to be very convincing. Not from a out side perspective anyway.
為什麼之前我說穆雷是一個優秀的公關經理?因為出於某種詭異的原因,這一側的問題,被抹的無影無蹤。
I』ve no idea how he, or his team did this, but amazingly, it worked out so well for them.
Which is actually good , in a bigger picture. But that doesn』t necessarily means, it』s not a potential problem to be addre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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