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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虐童,令人髮指!!!

30日,備受關注的陝西渭南「繼母虐童案」在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孫小倩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6年。

2017年3月,家住渭南的男童鵬鵬(化名)被輾轉送往西安一家醫院,初步診斷為急性特重性顱腦損傷、腦挫裂傷,膝蓋因長期跪地已潰爛變形。經警方調查,這些傷為鵬鵬的繼母虐待所致。此事被網路披露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7年3月份以來,被告人孫小倩因其繼子鵬鵬不聽管教等原因,對其採取繩索毆打、手腳毆打、電線捆綁、罰跪、罰站等方式,致鵬鵬全身多處受傷。2017年3月29日上午,孫小倩與鵬鵬獨處時,以鵬鵬弄髒床鋪、與其頂嘴為由,多次擊打鵬鵬頭部,致其受傷。同日9時許,孫小倩將意識不清的鵬鵬送至醫院救治。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鵬鵬的損傷程度屬重傷一級。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小倩在與其繼子鵬鵬共同生活期間,實施嚴重暴力傷害並造成被害人重傷一級的後果,對被害人長期實施虐待,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院當庭以被告人孫小倩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犯虐待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繼母不是孩子的親生骨肉,現實生活中存在很多或輕或重的虐待,因此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要擔當責任,對於這種虐待行為要及時制止,這不僅僅是道德義務,同時也是法律規定的父母對孩子的保護義務,如果不遵守不僅會受到他人的道德譴責,同時也會受到法律制裁(剝奪撫養權),嚴重者會受到刑事追究。此外,孩子的親生母親也要時刻關注孩子的身體、心理的健康發展,發現存在虐待痕迹及時向法院申請變更扶養人,切不可釀成大錯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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