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車規則-賽車手在彎道應該遵守什麼規則(上篇)

上篇文章盔哥跟大家探討了一下在直道上車手應該遵守的一些規則,本篇盔哥會繼續跟大家探討賽車規則-車手在彎道應該要遵守怎樣的規則?本文大部分觀點均來自網友以及專業人士,歡迎大家指正。因本篇文章篇幅較長,同樣會分為上下兩篇來闡述。

賽車比賽中最複雜的情況是當我們離開了直道進入彎道,兩位車手都希望能夠行走在最快賽車線路上,車手都希望儘可能的阻礙對手,但是賽道上沒有空間允許兩位車手都這樣。所以,一旦開始過彎,FIA賽事規則幾乎沒有什麼規定,除了車手必須處在賽道範圍內!在這種情況下,賽會規則順從了賽車運動中一些傳統潛規則,這些潛規則會包含一些灰色地帶,所以不是所有的車迷都知道。

彎心的爭論

我們可以思考一下一個教科書式的彎道超車:進攻者佔據內線,在剎車區和防守者並排,並且朝著彎心的方向超越防守者。如果進攻者在彎心的時候處在前面,那麼賽車線路的擁有者就沒有疑問,防守者必須要放棄。但是如果進攻者只是部分和進攻者並排呢?那麼誰擁有彎心?

在進攻者有多少部分並排才能擁有彎心方面,不同的賽事有不同的標準。多年來,隨著埃爾頓·塞納以及邁克爾·舒馬赫等車手不斷把賽車推向極限以及對灰色地帶的探索,F1中的潛規則已經被開拓出來並已成型。現在,通常來說為了獲得彎心的擁有權,進攻者在到達彎心的時候必須至少要有半個車身與防守者並排。並且,進攻者不得以太快的速度過彎 ——這種方法被稱為俯衝轟炸(dive-bombing)。

下面是三個真實例子:

1、進攻者超過一半車身處在並排的位置

在這種情況下,進攻者在彎心的時候顯然有超過半個車身和防守者處在並排的位置。因此進攻者擁有賽車線路的權利。在彎心發生碰撞完全是防守者的責任。

2、進攻者不足一半車身處在並排的位置

在這種情況下,進攻者僅僅只有前翼和防守者的後輪並排。防守者因此擁有賽車線路的權利。在彎心的碰撞完全是進攻者的責任。

3、進攻者大約一半車身處在並排的位置

在這種情況下,進攻者的前軸處在防守者的後軸前面,兩台車大概是半個車身並排。兩位車手都有擁有彎心。如果發生了碰撞,雙方都負有責任。在這個區域賽車事故(racing incidents )可能會發生。埃爾頓·塞納以製造這種情況而聞名,不管是作為進攻方還是防守方,另外一位車手此時需要決定是否需要放棄以便避免碰撞。

這個規則是一個肯定的規則,在1994年發行的《The Williams-Renault Formula 1 Motor Racing Book》(威廉姆斯-雷諾F1賽車運動書籍)中也展示過這一規則。(譯註:下圖的內容和此文一致,注意行車方向是由上至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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