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漢族大富商能娶滿族美女嗎?歷史上的今天光緒廢除滿漢通婚
作者: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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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沙講史堂第八百零五期】(歷史系列第339講)
滿清歷史上進行過民族壓迫,這個應該沒有什麼爭議。最顯著的證據,就是統治者規定的滿漢不允許通婚。這條政策實行了200年,直到1902年才被廢除。聽薩沙說一說吧。
歷史上的今天,1902年光緒廢除滿漢不通婚的禁令,以消除民族隔閡。
目前的教科書淡化歷史上的民族矛盾,這個可以理解。
但蒙元和滿清時期,少數民族統治者對於漢族的民族壓迫,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這個也無需諱言。
相比蒙元直接將漢人列為第三等和第四等,滿清倒是含蓄了一些。
而滿漢不通婚的存在,最好的說明了民族壓迫的存在。
嚴格意義上說,滿漢不通婚應該叫做旗漢不通婚。
也就是處於國家統治階層的旗人,包括滿八旗、蒙八旗、漢八旗,不允許和普通的漢人通婚。
而滿漢不通婚的政策在200多年內,有著繁雜的變化,大體是一致的。
入關時,八旗的總人數大約二三十萬,滿族、蒙古族佔有絕大多數。
清末,旗人總數達到150萬以上,其中105萬為滿人,蒙古人和漢人數量都不多,各20萬。
這些旗人是滿清的特權階層。在編旗人是國家直接給錢供養,閑散旗人也有各種福利政策,比如所謂的養育兵制度(有1萬多人),白送田地(井田制度、東北屯田制度),甚至為了保持滿族旗人的待遇而趕走大部分漢族旗人
白養八旗子弟也導致滿清嚴重的財政負擔,一度高達2000多萬兩白銀,佔全國財政相當大的一部分。
顯然,這就是1種明顯的民族壓迫。
自然,這也不算很特殊。
明朝滅亡時,朱姓皇族成員大概有五六十萬人,也是國家供養。
滿清最明顯的民族壓迫,就是滿漢不通婚。
滿漢不通婚形成在多爾袞時代之後,到康乾為鼎盛時期。
類似的法律很多。
比如乾隆三十年,明確提出:蒙古、錫伯、巴爾虎、漢軍包衣佐領下之女,禁止與漢人結親。
至於滿族人就更不用說了。
由此,除了漢軍八旗的漢族女孩以外,其餘旗人女人一律不允許外嫁給漢人。
這條是法律,而不是規範。一旦違反它,就會受到法律嚴格懲處。
乾隆四十九年,有個叫做王世新的漢族商人,在東北娶了赫哲族的女人為妻,還生了一個孩子。
此事被滿清政府知道以後,王世新被戴枷鎖示眾1年,然後充軍到邊境。他的妻子和年僅3歲的女兒,都被送給軍人為奴。甚至連妻子的父親,也被定罪。
出於政治目的,滿清高層有時候也特許滿漢通婚。
可惜,這只是一種政治手腕而已,數量極少,屈指可數。
如和碩公主嫁給吳三桂兒子吳應熊,和碩格格嫁給耿精忠,乾隆女兒嫁給孔子後代等等。
這些都是特殊的婚嫁,類似於古代和親政策。
不過,事情也有例外。
旗人畢竟人口稀少,皇親國戚往往三妻四妾,這就讓底層旗人很難娶到像樣的女人。
於是,滿清統治者往往對一種滿漢通婚,開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就是旗人普通男人娶漢族女人。
這不是政府故意破壞滿漢不通婚的政策,而是迫於現實的壓力。
在清代,無論貴族還是平民,都將傳宗接代當做頭等大事。如果強行不讓旗人男人娶漢族女人,他們又無法找到合適的旗人女人,一定會鬧出大亂子。
自然,這只是部分現象,並不普遍。
相對保守的旗人,哪怕自己娶不到老婆,也不會娶漢族女人的。
1958年大連機床廠的滿族工人王某說:我爺爺的民族觀念比較傳統,要求所有子女都要族內通婚,不允許娶漢人。結果,我三十多歲才找到一個滿族女人結了婚。
另外,作為最高統治者的皇族和貴族,他們也是喜歡美色的。
由於旗人中滿族女孩較少,長相還通常磕磣(大家看看同治、光緒後宮佳麗的照片),被迫將選妻納妾的範圍擴大到漢軍旗中的漢族女孩。
由此,包括皇族在內出現了一些漢軍旗的女孩,包括康熙的母親佟佳氏。
這並非支持滿漢通婚,僅僅是旗人內部通婚。
所謂的漢女,不過是旗人中的漢人而已(漢軍旗數量不過20多萬),並不是高達3億多八旗外漢人。
直到1902年光緒出台政策,取消滿漢通婚的禁令,以上的禁令才徹底解除。
由此,我們做出結論。
第一:滿漢不通婚是滿清的國策,也是一種民族壓迫的手段,持續了200多年。
本質上,它是維護旗人尤其是旗人中滿族人的族群,防止被漢人同化。
第二:滿清皇族貴族,可以娶旗人中的漢女。
這並不是相對的開放,而是旗人的族群太少,沒有足夠的女人(或者說美女),被迫將對象擴充到蒙古族和漢族女性。
第三:滿清旗人平民男性可以娶漢族女孩,但並不常見。
和第二點相同,為了解決旗人平民男性 娶不到旗人女性的嚴重社會問題,被迫這麼做。
這種行為並不普遍,絕大部分旗人是不會娶漢人女性為妻的。
第四,滿清旗人女人是絕對不允許外嫁的,只有極少數政治行為才會出現例外。
旗人的女人不外嫁,這是既定的國策,直到1902年才廢除。
主要是籠絡漢族或者其他勢力的特殊下嫁,數量稀少,非常罕見,不具備普遍性。
說來說去,滿清時代的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是客觀存在,這是無需諱言的。
而滿漢不通婚,就是最好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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