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之間的關係?
【商海奇譚-圖話創業-撥雲見日系列001】
公司的股東、董事、監事和法定代表人之間是什麼關係?
對於剛創業的人來說,這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問題;即便是創業多年的人,如果沒有深入了解也一樣找不到北。
有鑒於此,商海奇譚用一個關係圖,清晰明了地展示出股東、董事、監事和法定代表人之間關係,如下圖:
解析說明:
1、上圖僅對公司制有效,合夥制不適用(後期會出有關合夥制的問題)。
2、公司制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上圖也不適用1人有限責公司。
3、有限責任公司為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大會。
4、董事和監事必須由股東(大)會選出,無其他方式;但不代表董事和監事必須都是股東。如圖中所示,董事除了股東代表,還有職工代表;監事除了股東代表,還有職工代表以及非公司的專業人員(法律、財會等專業領域人員)。
5、董事不一定是股東,意味著董事長或執行董事也不一定是股東;同理監事會主席也不一定是股東。
6、董事長可由董事會選出外,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直接規定或其他方式產生;執行董事可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聘用,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直接規定。
7、公司法規定的經理通常是總經理/總裁的角色,是董事會/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營決策的具體執行人(不是我們通常在組織架構裡面理解的部門經理角色)。經理由董事會或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因此經理也不一定是股東。
8、董事長可以兼經理或執行董事可以兼經理。
9、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所以會出現五種情況:
(1)董事長兼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
(2)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
(3)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
(4)執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5)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
10、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可以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聘用1名執行董事;公司不設監事會的,可以由股東會選舉1~2名監事。在股東人數比較少的情況下,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可以不設監事會只設監事。
11、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如總經理等)不得兼任監事。董事與監事保持絕對獨立。
附創業小百科:
一、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並不是一個概念。
1、法人是一種特定的社會組織,其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可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2、法人代表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法人代表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可以由多人/組織擔任。
3、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企業,國家授權的審批機關或主管部門審批和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註冊,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由此可知,法人是一種組織如企業;而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則是代表這種組織行使職權的具生命體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單一的,一個企業只能有一個,是企業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需由公司章程規定且依法登記;法人代表則可以由除了法人之外的其他個人或組織擔任(包括法定代表人)。
二、選舉、委派、任命、聘用
1、選舉:是指通過投票或者其他表決方式確定某一事項的行為
2、委派:是指上級或者組織通過一定的形式,書面或口頭委任派遣
3、任命:是指上級或者組織通過一定的形式,書面或口頭指定下命令任用
4、聘用:是指招聘任用,為僱傭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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