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康德的「美是一種無目的的快樂」?

蔣勛在《美,看不見的競爭力》裡面提到康德這一觀點,並提到「德國美學系統認為,美跟人原始的創造力以及未來的創造力有非常大的關係,它不是當前的。」這裡的美是美的純感受嗎,如果放在生活中,追求美、創造美難道不是有目的性的嗎?蔣勛的態度到底如何?


這裡的無目的是disinterested,不是沒有目的性的意思,而是不摻雜個人利益。

Kant的三大批判區分了人的三種認知能力,智力認知(intellectual cognition)、慾望(desire)和對品味的判斷(judgement of taste)。這裡的disinterested是為了說明美的感知與慾望不同。慾望是指,這個物品的存在,對你個人有「好處」;而康德認為,美的感受是超越個人身份的,所以美的感受,不是因為你能從這個物品的存在中獲得好處,而僅僅是你從對這個物品的認知中感到快樂。舉個例子來講,當你評價一道菜是美的,不能是因為你想吃到這道菜這種個人利益,而是因為你對這道菜的認知和欣賞讓你獲得快樂。

康德之所以做這樣的區分,是因為想要解決一個兩難的問題:一方面,人們傾向於認為美的感受是主觀的;另一方面,當別人不同意我們的美學觀點時,我們又想要說服別人,也就是說,我們認為美有客觀標準,這個標準可以讓別人認同。所以康德主張,美雖然主觀的,但也是超越個體的,因此可以解決這個兩難。


審美無關利害說

在主體上康德認為美是種無私的滿足感,包括不涉及佔有卻只受對
象形式吸引,並且認為美感有普遍性,一個令我感受到美的對象,也會令其他人感受到,但必須是建立在無私的狀態下。在康德的想法中美感是對象的主觀合目的
性,所產生內外相契合的快感及自由感。譬如我們在一塊很美麗的山坡地上,欣賞夕陽,美感油然而升,這時我們沒有想到將來可以買下這塊地,蓋民宿等目的及經
濟利益,但我們內心卻對這時的美景感到符合某種目的,這目的是無私的,是一種我們主觀上的合目的性。我們便能深深的為當前的美景的吸引,欣賞美景,但是如
果考慮買下這塊地及這塊地真美是多麼合適蓋民宿,這樣的想法都是客觀的合目的性。與美是無私的滿足不同。就較難欣賞美景了。

摘自http://web.nkuht.edu.tw/97project-2/teaching-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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