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keley要改名了!對法學院來說,政治正確很重要
作者 | 學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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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keley要改名了。
UC Berkeley法學院院長Erwin Chemerinsky在周二發表聲明,將把Boalt這個名字從法學院移除,包括四棟教學樓上的名字。原因是冠名Berkeley法學院教學樓的John Berkeley是個種族主義者,不過改名遭到了部分學生和校友的反對。
Berkeley Law教學樓上的Boalt的名字
這場改名風波的種子其實早在幾個月前就已發芽。當時有歷史學家指出,UC Berkeley法學院的冠名者John Boalt在當時是個種族主義者。此後,公眾開始議論甚至研究John Boalt以及他和UC Berkeley法學院的關係。9月,一名法學院委員會成員向Chemerinsky院長提交了一份關於學校重新命名的評估報告,建議將Boalt這個名字剔除。
稍微來說一下這個Boalt。
John Boalt是一位19世紀的加州律師,因在1882年通過的排華法案(1882 Chinese Exclusive Act)中所扮演的主導角色而知名。該法案禁止中國勞工來到美國,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步針對某個族裔所頒布的禁止移民法案。像John Boalt這樣的人放在今天這個世界,想必會被淹沒在媒體和公眾的口誅筆伐之中,更不要說會有哪所頂級法學院會用他的名字命名自己的教學樓。但是要知道Boalt是個生活在19世紀的人,也就是說UC Berkeley的改名字問題,其實是個歷史遺留問題。
John Henry Boalt
Chemerinsky院長在向Berkeley Law委員會通知這一決定的信函中寫道:「這個問題最終還是在於,基於我們對一個人的認知,我們是否應該繼續使用他/她的名字來作為紀念。我們學校有許多有色人種學生和校友,他們表達了身處在這樣一個由種族主義者命名的教學樓和其他設施的環境中的不適感,而我深受他們的感染」。
所受種族主義者的冠名而困擾的法學院不止UC Berkeley一所。今年7月,佛羅里達州立大學(Florida State University)管理人員就建議從其在Tallahassee的法學院中去掉前佛州最高法院大法官B.K. Roberts的名字。在整個上世紀50年代,Roberts一直都抗拒司法系統為種族融合做出的努力。而在2016年,哈佛法學院放棄了原先使用的標識也是因為這個標識含有早期捐贈者Issac Royall Jr.的家族徽章,而這位Issac在當時是一名奴隸主(slaveholder)。
哈佛法學院2016年以前的標識
改名在UC Berkeley法學院是件特別敏感的事情,因為在法學院這個圈子裡,Berkeley Law被人們叫做「Boalt Hall」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了(小編親測,在Google搜索欄輸入Boalt Hall,搜索結果的第一條就是Berkeley Law的官網)。Chemerinsky院長稱他收到了超過600條對改名字的評論,其中大約有60%的人支持改名。雖然院長可以單方面地決定Boalt的名字從學校的俱樂部和一些講師職位中去除,但是對學校的教學樓進行重命名是需要得到UC Berkeley的校長批准的。
Chemerinsky說這並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他曾在考慮這個問題的幾周時間中幾經反覆。
他在給學生和校友的郵件中寫道:「我從雙方意見的持有者中都收到過很有說服力的郵件。這些郵件中表達的立場和郵件作者的畢業年份有關係,不過這種關係所產生的影響沒我想的那麼大」。
一些來自上世紀50、60、70年代的Berkeley Law畢業生支持改名,而現在的一些學生則反對改名。
2017年,UC Berkeley講師兼律師Charles Reichmann在《舊金山時報》上發表了一篇專欄,敘述了Boalt在過去的種族主義活動。就此,Berkeley Law就突然出現了關於Boalt的遺產和他的名字在法學院的去留問題的爭論。Boalt本人沒有讀過Berkeley法學院,他因當時支持排華法案而出名,這部法案也是美國第一部針對種族而頒布的禁止移民的聯邦法。在1877年,Boalt做過一場名為「中國問題」(」The Chinese Question」)的演講,在演講中,他聲稱在淘金時代移民到加利福尼亞的中國人是永遠不會被同化的。Reichmann在他的研究中認為,當時有共約20,000份Boalt的演講在全國流通。
19世界的排華宣傳海報
John Boalt和UC Berkeley法學院的關係是由生前的妻子Elizabeth Josselyn Boalt建立的。在John Boalt於1906年去世後,她捐贈了部分遺產給UC Berkeley,用於法學院教學樓的建造。當Berkeley Law在1950年遷至一個新的校區時,這幢樓就被命名為了Boalt Hall。自此有許多人把Berkeley Law稱為Boalt Hall,一些校友還自稱「Boalties」。
不過Boalt Hall從來不是法學院的官方名稱,Chemerinsky院長在郵件中寫道,如果校友們願意的話,還是可以在私下將學校稱為Boalt Hall。但是,學校的所有建築,或是組織都不會再被命名為Boalt。例如,現在Berkeley Law的學生管理方(law school government)叫做Boalt Hall Student Association,這一名字將不被沿用。
一些支持沿用Boalt這個名字的人聲稱,Boalt的名字可以用來紀念John Boalt的妻子Elizabeth Boalt。Chemerinsky院長反駁了這個理由。他說Elizabeth的捐贈是為了紀念她的丈夫,在這一前提下,Boalt這個名字的意味任然非常明顯。而學校會保留Elizabeth Boalt的肖像並用其他的方式來紀念她。
Elizabeth Josselyn Boalt
其他一些反對改名的人指出,許多名人,包括喬治華盛頓、托馬斯傑弗森、阿爾伯特愛因斯坦都曾是奴隸主或是持有種族主義觀點。Chemerinsky院長對此回應說,這些人對國家的貢獻遠在John Boalt之上,而後者的主要「成就」似乎就是促成了當年頒布的排華法案。
改名風波的始作俑者、當時在報紙上撰文揭露Boalt的「黑歷史」的Reichmann在周二對Berkeley Law的決定表示滿意,並讚揚了學生和校友為去掉Boalt這個名字所做的努力。
Reichmann說:「是否要維持John Boalt和Berkeley Law的關係不是個簡單的問題:它涉及到兩種互相矛盾的價值觀,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不過,我想最終的問題就是21世紀的Berkeley Law是否想要紀念一個當時對社會留下過排華法案,對法學院只不過留下了一些錢的人」。
Boalt的名字已經在UC Berkeley法學院漸漸淡出。一些帶有Boalt這個名字的講師職位也重新以幾位Berkeley Law的前任院長來命名,分別有Jesse Choper,Herma Hill Kay,以及Christopher Edley。
Chemerinsky說:「要是有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法就好了,不過我很確信的是,我們把Berkeley Law打造成全世界最好的法學院的心愿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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